李塞恩掐着时间跑到会客楼,和秋千雪一起吃完了早餐后,他拉着后者非要带她出去玩,秋千雪笑,李塞恩就算不拉她,她也会去逛一逛的,毕竟她可是第一次来吉隆坡,不趁着有时间时多逛一逛,可就白来了。
只可惜,时一卿不在这儿。
吉隆坡的街景除了建筑的固有特色,似乎与京城没有什么两样,街上来往的行人大多都是黑发黄肤,不注意细看可能会以为是走进了某条唐人街。
因为马来人和华人的相貌相差不大,只有面对面时从五官的细微之处才发现得出区别,然而其实有在马来生活了一两年的人都不一定能很好的辨别,因为的确太相近了。
不过走在吉多城堡附近的街道,还是有着明显不同感受的气氛。
周围到处充斥着以艺术产品为主打的小店,与艺术沾边,其装修都是风格特色尽显,将整条街营造出一股雅风。
“千雪姐姐这次没带琴来吗?”
李塞恩问道。
一般专业玩乐器的人,都会将自己最喜欢的乐器随身带着,参加什么比赛或表演,都不会随意用别人提供的乐器,因为不同的乐器,一丁点把位的差别,就可因为手指配合的默契度不高而发挥不出最巅峰的水平。
“没有,一开始我就没想带过来。”
但秋千雪并不是专业玩这个的,一早知道自己做嘉宾位并不用参演,她也就没必要出远门还带着乐器了。
喜欢音乐,是从前世就延续下来的。
但两世的喜欢,感情各不一样。
前世她只会站在玻璃橱窗外灼灼渴望地盯着架子上的小提琴,她做梦都想自己能弹奏出一曲完美的曲调,那一世,她对音乐的痴迷更像是一种被救赎的渴望吧,因为,以她的慢反应神经,是永远也没法在正常的节奏里拉出一首完好的曲子的。
等听到调子不对的时候,侧头一看,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是前面哪里没拉好。
而这一世,当自己学会第一首曲子,并能十分流畅且拉得很好的时候,那部分执念就已经化解了。
而后来剩下的喜欢,是很纯粹的。
在想听曲子的时候拉上一曲,清晨或黄昏,想听的时候就拉给自己听……
“那你正好可以在这里提升下装备了!
我带你去一家上品坊。”
李塞恩咧嘴一笑,不带琴过来,但不能不带琴回去啊,都来吉隆坡了还不带把称手的乐器回去么。
“可我不又需要打怪升级。”
秋千雪也笑出声来,她不是宋念元韵那些,以音乐衡量自己的存在价值的人,她也不需要靠一个个名次与分数去证明自己,音乐里没有一点元素应该是她的桎梏。
不过话虽然这样说,她也没拒绝地跟着李塞恩往待对面走。
李塞恩想必对这分布密集的乐器店非常了解,都没拐弯地直接带着她走进一家装修清雅的门店,没想刚到门口,就看到几个熟悉的身影。
“秋同学!”
首先看到秋千雪的是昨天在路上帮秋千雪帮过两次腔的男生,他正架着一把小提琴在试音。
宋念立刻转过头来,眼神不善地盯在秋千雪身上,嘴里无风起浪地就想说些什么的,可在转即看到了她身旁的李塞恩后,把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
经过昨晚,宋念已经知道了这看起来在读初中的小正太是谁了。
在卡玛家族的人面前,她还不至于蠢到自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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