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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和神秘邻居的第二次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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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ilyn带着我,走到一间房门口停下。门上写着的房间号果然是2808。虽然她手上有房卡,却并没有直接刷卡进去,也没有按门铃,而是用修长好看的手指在门上轻轻敲了三下。房间里传来Stephen的声音:“进来吧。”Marilyn这才刷了房卡,推开门,侧身站着说:“鬼叔,请。”

    我克制住内心的波澜,脸上尽量不动声色,对她点了点头,然后走进房里。这是一个最大的套房,采光很好,房间里比走廊亮多了,眼睛一下子适应不过来。

    等终于能看清房间里的情况,我却发现里面的布置不同于普通的酒店房间。房内放置着很多私人用品,而且都是Stephen专用的紫色。办公桌上放着两台一体机,照我推测,这应该是Stephen在酒店里的长包房,他在深圳的话,一直就住在酒店里。我走过一个书架,上面放着上百本书,有各种专业书籍,还有一些的书脊上写着英语、法语、日语甚至阿拉伯语。看起来,Stephen精通多国语言。

    Stephen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隔在我跟明亮的窗户之前,黑成了一道剪影。他面对着打开的电视机,但是却没有声音。他看见我进来,也没有站起身子,只是对我招了招手:“坐。”他的意思,是让我坐在他旁边空着的另一张沙发上。

    跟那天一样,他的声线跟肢体语言,都非常具有宗教领袖的气质,让人一秒间就成为他的信徒,不由自主地就想按照他说的话去做。我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想起他在车上的那个慌张表情,防止自己再次被催眠。

    我向着沙发走过去的时候,房门被轻轻地关上了,却没再听见脚步声。我忍不住回头望去,Marilyn正站在门口玄关处,双手下垂交叉在裙子前,半低着头,姿态就像旧社会的丫鬟。我心里酸酸地想,确实,作为Stephen白天的助理,晚上的M宠物,这种谦卑的姿态最适合不过。

    从Stephen用的紫色蜡封,跑步时穿的紫色压缩衣跟跑鞋,紫色宾利,紫色的家具,能看出紫

    色是他最爱的颜色。也难怪,M少女身上那一套装备,也是全套紫色的。说实在的,Stephen的审美能力确实不低。略带神秘、妖气的紫色,衬托着M少女粉红色的肌肤,还有脸上无辜的表情,那个画面极端富有冲击力,又诡异,又美好。这世界上有许多美好的事物,可惜,都不是美好给你看的。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稳定自己的情绪,把这些消极的想法排出脑外。毕竟,跟Stephen斗智斗勇才是正经事,我要弄明白,他一直以来对我做的这些事情,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如果他对我感兴趣的话,又是因为我身上有什么样的特质?

    我走了过去,刚要在沙发上坐下,却发现坐垫下面放着两张白色长条形的卡片,长得像登机牌。我怕把它们坐皱了,就拿起来,准备放到两张沙发间的小桌子上。

    “登机牌”拿在手上的时候,我留神一看,却是两张写着英文的某种门票。单词我认不全,只看出了是交响乐演奏会,地址在纽约,时间是12月1日。梁朝伟可以坐飞机去伦敦,在广场上喂完鸽子再回香港;像Stephen这样的超级土豪,特意飞去纽约听一场交响乐,也是相当合理的事情。

    想起我在12月也有唱演唱会要看,不过是在20日深圳湾体育场的陈奕迅演唱会。

    我扭头看着Stephen,我们的物理距离不超过70厘米,但是,在他和我之间,却是隔着好多块无法攀爬的砖。

    金字塔的砖。

    Stephen转过头来看着我,露出帅气的大叔笑容:“喝点什么?”

    阳光从窗外照了进来,把他整个轮廓映得金光闪闪,感觉真的像天神下凡。这一刻,我又开始动摇,是不是对他的怀疑都是错的,他确实就是高维生物?我下意识地摇摇头,否定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Stephen却问:“不喝吗?”

    我尴尬一笑,说:“呃,给我来杯咖啡吧。”

    Stephen轻轻地拍了一下手掌,Marilyn从门口的位置轻轻走到电视

    机旁边。原本是酒店放杯子啊、免费赠饮的矿泉水啊、电水壶啊什么的柜子,如今,里面安置着一个看上去就非常专业的咖啡机,不是用那种胶囊咖啡的,而是真正用咖啡豆煮的机器。

    不过,我看的却是Marilyn的背影,完美的腰臀比,修长而不会过瘦的双腿,还有举手投足透露出来的优雅。百看不厌。

    Stephen顺着我的眼神,看向Marilyn,然后笑了一下说:“你也感兴趣?”

    我吃了一惊,做贼心虚地掩饰道:“没……没有啊,我看的是咖啡机,是……是什么牌子的?”

    Stephen宽厚地笑了,像是洞穿了我所有的心事,手上却指着桌子上刚才那两张门票:“我说的是这个,鬼叔。纽约爱乐乐团,很棒,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看?”

    我心里把自己骂了一遍,太不淡定了,不打自招,脸上尽量装作没事似的说:“啊,不用了,现在办签证也来不及了吧?”

    Stephen摇摇头:“鬼叔,只要你想去,这点倒不是问题,交给我就行。”

    我还是谢绝了他的好意。这么高尚的艺术形式,现在来说,确实还超出我的欣赏范围—就像那瓶1949年的麦卡伦。我这才想起,之前都忘了这个茬儿,赶紧对Stephen表示:“对了,谢谢你送我的酒,简直太赞了,32个赞。”

    Stephen轻轻笑了一下:“区区一瓶酒,无足挂齿,你喜欢就好了。”Marilyn操纵的咖啡机正发出磨豆子的声音。Stephen又说:“我下午没有喝酒的习惯,不过柜子里倒有一瓶日本威士忌—轻井泽,也是比较珍稀的年份,鬼叔要试试吗?”

    我连忙摆手:“不,不,我也不喜欢白天喝酒。”我不喜欢白天喝酒个鬼,我只是不想跟你一起喝酒。没喝都被你迷得晕头转向,要是三杯酒下肚,你告诉我从天台往下跳就能成仙,说不好我也会信的。

    Stephen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下,似乎又读懂了我内心的想法,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