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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非利家的法国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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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乔恩还为孟哲准备了一套参加宴会用的衣服可并没有派上用场。

    团里的赵财主在得知孟哲要去参加法拉特百货公司老板的宴会后,硬是拉着他到商场挑了一套超级贵的行头送给他,说是不能丢了咱中国人的脸!他这大人情,孟哲算是欠下了。

    乔恩的车在穿过一片被浓雾笼罩的广袤森林之后,汽车行驶在了一马平川,毫无险要关峪的平原上。

    “孟,那就是非利先生的家!”

    乔恩指着不远处那座气势宏伟,如梦幻般突显在一片闪着盈盈碧波中的白色建筑群告诉孟哲。

    “这完全是一座可攻可守的强堡!”孟哲大为惊叹,这富豪就是不一样啊!住的地方都这样气派!

    孟哲在来之前可是又确认了一次团里确实没有人有出逃意向之后才敢上了乔恩的车。

    乔恩的车缓缓地驶过吊桥,进入到了城堡之中。此时里面已是灯火辉煌,豪车云集。

    “噢,看来非利今天请了不少的宾客。”正停车的乔恩见此场景,笑着对孟哲说道。

    下车后的孟哲打量着这奢华的城堡。城堡四周由高大宽厚的长方形城墙环绕,城墙四角建有巨大的圆形塔楼。

    孟哲在乔恩夫妇的带领下穿过由城墙围成的宽阔走廊,缓步朝宴客厅方向走去。

    “非利,我们来晚了吗?”一进宴客厅,乔恩就笑着走向正和众人聊天的非利打招呼。

    “噢,乔恩,你们来了!欢迎你,年轻人!”

    一进宴客厅,非利上前和乔恩夫妇打过招呼之后笑着伸出手和孟哲握了握。

    此时宴会厅里已聚了差不多二十多个人,人人衣着光鲜。男的看上去个个温文尔雅,女的则高贵美丽。

    “非利先生,您的家实在太美了!”说话的孟哲彬彬有礼。

    在法国,主人能听到被邀请人赞美自己家,通常都会很开心,因为那代他的家庭幸福美满。非利也不例外。

    以非利的身份,邀请来的人自然都是法国的上流社会中富豪名流,这些人自是相互认识。

    孟哲这黑头发黄皮肤的生疏面孔,伫立在这样一群金发碧眼的老外中自然是十分的扎眼了。他的出现引起了众人的议论。

    “咦,他不是抓到钻石大盗的人吗?非利请他来干什么?”媒体在这2天内铺天盖地的报道,确实让孟哲露了不少脸。

    “鬼才知道!”

    “和这种穷人一起共进晚餐真是有**份!”媒体报道中已介绍过孟哲是一名来自中国的导游。

    法国人将饮食赋予了哲学的意义,他们认为个人饮食应符合各自教养与社会地位。

    “也许这中国人在进餐的时候能给我们带来不少的笑声。”他的言下之意是让大家等着看孟哲出丑。

    “乔恩看起来和他很熟络。”

    看着豪门望族的乔恩夫妇和孟哲谈笑风生,这些富豪们大为不解。

    这些声音不大的讥笑之话清晰地落入了孟哲的耳朵里。他宛若对这些人的话充耳不闻,表面依然保持着绅士般地微笑,心里却愤怒至极!

    一阵寒暄之后,众人缓缓步入有着典雅环境的餐厅。桌上已摆上了精美的餐具,桌上幽幽的烛光已点燃了浪漫的晚餐气氛。

    孟哲看到桌上每人面前都摆放了超过20把以上的刀叉,他知道今天餐宴会能吃到真正的法国大餐!

    非利家的餐宴桌就和国内的长桌宴一样,依女士优先的次序,大家纷纷座到了桌子两边,顶端的两个位置是留给主人的。

    孟哲被安排同乔恩夫妇一起坐在了中间的位置,这个位置可以听清在场每一位客人的话。非利这样安排无非是想让大家与不熟识的孟哲好交流。

    法国人将同桌共餐视为一种联络感情、广交朋友的高雅乐趣和享受。

    落座后的孟哲和其他人一样面露微笑,坐姿端正,背挺得笔直,脖子伸长。

    坐定后他拿起放于桌上左侧,用来擦嘴和擦手的餐巾布,以对角线叠成三角形状铺在大腿上。

    虽然这是孟哲平生头一遭参加这样重大的场合,但是他一点也不怯场。

    因为他清楚懂得这繁杂的法国就餐礼仪,所以在面对眼前摆放的众多的刀叉,高矮胖瘦不同的酒杯时心里一点也不慌张。

    法国菜可以说是这世界上唯一可以和中国菜相提并论的菜系。法国人对饮食的讲究程度绝对可以和我们中国人媲美。

    侍者们开始往众人面的大香槟酒杯里倒入了粉红香槟。

    法餐的开胃酒总是配以气泡香槟或者简单的干白葡萄酒。餐前喝上一杯,可引起唾液和胃液的分泌,增进食欲。

    虽然不知道酒的名字,但孟哲知道大香槟酒杯是适合喝年份较长的香槟酒。

    他的手扶着杯底,依着桌面,轻轻地摇晃着杯里的酒,让酒香散发出来。喝到口中的低温香槟口感清爽怡神。

    一旁一直留心观察他的乔恩见他从入席到现在都镇定自若,没有一分的失仪,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自信。乔恩很是开心。

    他真怕孟哲失了仪态,毕竟是他极力让孟哲接受邀请的,万一他失仪,丢人的一定是他自己。

    非利笑着向大家介绍道:“亲爱的朋友们,我们共同举杯欢迎今天的中国客人,孟。”

    随着非利的话音众人好奇的目光再一次集中到了孟哲身上。

    大家都给了非利面子,缓缓举起手中的酒杯,但他们的目光中大多充满了鄙视。

    大多数人的心里都装着先前说话那些人一样的想法。觉得以他们的身份、地位同孟哲这样身份卑微的人在一起吃饭有**份。众人心里的想法孟哲都听得一清二楚。

    “孟,这款菲丽宝娜可是我妻子的最爱。”放下酒杯的乔恩也感觉到了大家的鄙夷之色。

    “原来它就是有着悠久历史的菲丽安娜,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口感真不错。”

    他虽然从来没有喝过这种名贵的酒,但在学习酒类知识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它的名气。

    菲丽宝娜拥有五个世纪的酿酒历史,这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香槟酒庄坐落于法国香槟区的核心地带。

    自1552年起一直以他们传统的酿造工艺向世人诠释着香槟之美。

    在法王路易十四时期,它被指定为皇室和地方高级官员的供应用酒,那时候的香槟区几乎还没有人开始酿造带汽泡的葡萄酒呢!

    孟哲完全无视了富豪们的藐视。神情自若的与乔恩夫妇聊着天。

    他看着杯中有如众女士脸上那抹淡淡红晕的玫瑰红色,嘴里细细品味着它所含的山草莓、甜柑橘、樱桃等红浆果的香味。寻找着酒体的醇和平衡感。

    他知道在开胃酒之后会上相对少量而简单的开胃菜。正想着一盘冻开胃菜--鱼子酱沙拉已摆在了他的面前。

    孟哲按照餐具的使用顺序从最外侧拿起了餐刀,跟随大家进餐的步伐开始享受面前的开胃菜。

    他在喝第二道法式洋葱汤时并没因为汤烫而用嘴去吹,而是在等它凉了之后才将汤碟朝外微微倾斜着,轻轻用调羹舀起汤,小口往嘴里送,在喝的时候并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充分遵守了用餐礼仪。

    在上第三道热开胃菜之前侍者在宽大的餐桌上摆上了一道面包。

    孟哲早已把指甲修剪得极整齐。他用手先把面包掰成了可以一口吃下去的小块,然后右手拿起顶部有些上翘的小刀挑了少许的黄油涂在一块掰小的面包块上面。

    据说,吃面包以这样一口掰一口的习俗已流传了几个世纪,为的是将吃剩下的面包分给穷人。

    随后他左手拿起叉子,动作很轻地叉起已涂上黄油的面包小块送入嘴中,叉子并没有与他的牙齿发出任何声响。

    吃过第三道菜热开胃头盘法式芝士焗蜗牛之后,接着上桌的是白葡萄酒配奶油三文鱼。法餐鱼虾一类的海味配的一定是白葡萄酒。

    孟哲右手握着鱼刀,食指放在离刀柄一英寸远的刀背上,动作轻缓地将剥离的鱼肉推到左手握着的叉齿朝下的鱼叉之下,刀叉并没有与盘子发出任何声响。

    进餐时,孟哲保持着和大家一样的进餐速度,他知道大口吞咽食物不但是失礼的表现还会影响健康。

    第五道主菜是黑菌鹅肝少司牛扒。这道菜以进口的西冷牛扒煎制4成熟、进口鹅肝两面煎熟,黑菌、葡萄酒加入牛肉烧汁中调汁浇在煎好的西冷牛扒和鹅肝上。

    这道属肉类的菜,配的是红葡萄酒。酒是席间的助兴之物,浅尝辄止就可以了。法餐什么菜配什么颜色的酒是非常有讲究的。

    侍者把那有着漂亮颜色的红酒倒入孟哲面前的酒杯。坐在他对面一直想看他笑话的一个富豪终于忍不住开口道:“中国人,喝过这种好酒吗?”他的话不怀好意。

    “没有!”

    孟哲回答得很干脆,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没有喝过。他刚回答完,餐厅里响起一阵轻微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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