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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暴走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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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弹完曲子后,那些鸟儿依然围着他转,有些飞累了,就在石桌上歇息。直到他们三人离开,那些鸟还恋恋不舍地跟在他们身后飞了一段时间。

    林清和莺莺秋菊分手时,莺莺看他的目光就象蜜糖一样甜。她的目光粘在林清身上,很久才收回去。

    林清终于感觉到了她目光中浓浓的爱意。只是他迷失在自己的爱情中,判断力下降了九十多个百分点,不知道莺莺目光中的爱意是从内心中发出来的。也许只是暂时的吧,他想。

    第二天,莺莺就吵着要学吉他。和林清说话时,她的语气再也不象以前那样严肃、正式,而是带着少女特有的调皮,脸上的笑容则是发自内心的浓浓爱意和无限信任。

    林清还没完全体会到莺莺的变化,秋菊就在旁边喊起他老师来。秋菊也被昨天的情景迷住了,居然也要学吉他。

    林清龙心大悦,当时就答应了两人。只是一把吉他不能同时教二个人,在教莺莺时,他只好先让秋菊在旁边看着。临别时,他将自己的这把吉他送给了莺莺,理由则是让她带回去练习。

    自己收了莺莺的披帛,怎么着也应该还礼吧。但愿莺莺以后看到吉他,就会想起自己。开始他还担心莺莺不肯要,谁知莺莺喜不自胜地收下了。林清快乐之余,心中倒是一动。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去了那间乐器铺,让老板再为自己做三把吉他。老板见是回头客,不禁大喜过望,觉得是自己讲信用,这才让他回了头。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赚钱固然高兴,但别人承认了自己的信用,则更令人高兴。

    当天下午,拿到吉他后,他留了一把在家里备用,然后自己用一把,送给了秋菊一把。要追求莺莺小姐,她身边人的马屁就得拍好。秋菊得了一把乐器后,十分高兴。她拿着乐器,不停地对莺莺很有内容地笑,意思是我可是沾你的光。莺莺心中也是高兴:冤家,你倒是会做人。

    教乐器可不比教唱歌。教唱歌,两人隔着一段也能教,教乐器则难免要耳鬓厮磨,教莺莺如何拿琴、如何调音、如何拨弦时,两人要靠得很近,有时身体还要靠在一起。第一次靠着莺莺娇嫩的身体,闻着她的体香,林清心跳加快,满脸通红。莺莺感觉到林清结实的胸膛时,脸上也娇羞得红了。

    教莺莺拨弦、两人的手第一次碰在一起时,林清分明感觉到强烈的电流滋滋地从手中传上来。莺莺柔嫩的小手仿佛有一种魔力,不但让他激动得神魂颠倒,还让他感觉到了一片清凉、温柔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属于爱情的。

    天气逐渐冷了起来,冬天眼看着就要来了。林清的锻炼这时也遇到了麻烦。他的恢复锻炼这时已进入了第二阶段,按照计划,每天要跑一个小时。

    以前第一阶段每天跑半个小时时,为了不让别人看到,以免解释个没完,他总是天不亮就起来,跑完步后,别人还没起床。

    而现在要跑一个小时,还没锻炼完,那些做早点生意的就已经开门,卖菜的人也进了城。算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奇怪,林清只得又回了家中的院子。

    跑了两天,他觉得枯燥。他本想通过自我催眠解决,后来一想,既然在城中会引起别人的奇怪,自己何不去城外?这样还能开阔视野。对,就这样。

    不过城门一般是到了天亮才开,那自己就起晚点,跟着唐代人的生活节奏走就是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出了城。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跟踪而至的雷大捕头雷大风不禁皱起了眉头。跟踪了林清这么多早上,始终没能抓到他为非作歹的证据,雷大捕头心中着急。按理说他不可能不是做坏事啊,谁会没事干,一大早就发足狂奔、沿街暴走?难道是吃饱了撑的?这小子究竟是为了什么呢?雷大捕头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原因。

    林清在家中院子跑步的这两天,倒是让雷大捕头消停了两天:这小子,终于想通了,不想为非作歹了。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城门一开,这小子就一阵风似的出去了,雷大捕头又紧张起来,难道城里我看得紧,他不敢下手,因而到城外做坏事去了?

    雷大捕头朝身后的两个捕快看了一眼,要不要派他们跟出城去看看?两个捕快立即后退。一个犹豫道:“捕头,这一大早的就要我们出城?这……”另外一个赶紧找理由:“捕头,就是出了城,我们也跟不上他啊。他走起路来那个快,在城里我们已经十分吃力了,这到了城外,一片开阔地,我们……”

    雷大捕头骂了句:“没用的东西。”心里却恨恨地道:姓林的,总有一天,你会栽在我的手上。

    林清出了城后,沿着官道一路下去。他一边跑一边吸气,这城外原野上的空气确实比城里新鲜,自己早就该出来啊。

    官道上此时倒没什么人。这一大早的,该进城做审议的早进了城,就是有闲人,看到他在暴走,也觉得没什么,赶路走得急的他们是看得多了。

    跑到一座山脚下后,林清觉得时间已经到了,这才停下。山上密密麻麻的全是树,不过树叶已经落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

    看着树枝,林清心想:下次何不把家里的马车赶来,砍些柴火回去?砍柴可以锻炼自己的臂力。再说了,自己一直被姑姑姑父养着,什么事也不做,砍几捆柴带回去,也可以替姑父省点钱。房州城内,这样的树枝是上等柴火,一捆要卖两文钱呢。出的力虽少,但毕竟是自己的一份心。

    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帮姑父的忙,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第二天他出城时,就带上了自己家那匹老马拉的马车。雷大捕头在城门口看得心惊肉跳:敢情这是昨天他在城外打劫的东西多,要动马车装了!哟,这小子还知道省马力,有马车都不知道坐,还在旁边走路。不好!从另一方面看,这说明他打劫到的东西多,他怕马拉不动啊!

    雷大捕头义正词严地喝住了林清:“姓林的败家子,站住!”立即上来检查。林清的马车上没有车棚,马车里的东西一览无余。不好!马车上还有一把刀!好像是砍柴用的,不过砍人也能用得上。另外还有绳子。

    绳子!刀!雷大捕头马上警觉起来:“你带刀做什么?”

    林清一笑:“砍柴啊。”

    雷大捕头有点摸不着头脑:“你去砍柴做什么?”

    林清还是一笑:“烧啊。这还要问?”

    雷大捕头狐疑地看着林清,有点不信:这个败家子要去砍柴?太阳难道要从西边出了?可不信归不信,还是要放他出城,大唐律上可没规定不准带砍柴刀出城。

    看着林清跟着马车一路小跑的背影,雷大捕头陷入沉思:这小子究竟想干什么呢?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听说这小子已经重回夏府,只是住在祖屋里而已。夏时天夏老爷那么有钱,听说对这小子还是十分疼爱,既然这样,他怎么会要这个败家子出去砍柴?

    哎哟,不好!难道是这小子杀了人,砍柴回去焚尸灭迹?想到这里,雷大捕头不禁胆战心惊,大案!大案!要不要现在就去这小子家里搜搜?不行,那小子不会这么傻,把尸体藏在家里,再说,那可是夏时天夏老爷的地盘,夏老爷以前因为勤王有功,得过朝廷的嘉奖,自己要是搜不出什么,那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看来只好用老法子了。雷大捕头立即转过身,对身后的两个捕快道:“盯紧!盯紧!给我盯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