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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方是雾京城外一处清爽宜人的风景区,交通便利,若出了事京城守军也能及时赶到。
前往避暑山庄一路非常顺利,想来也是,暗部残阳隶属的情报部队“***”和黎血隶属的暗杀部队“绝命”先一步联手清理了一切不确定因素,再由上百名大内高手保驾,还有黎血本人暗中保护,连我身边的宫姬除了心蓝之外也全是暗部伪装的。
如此严密的保护,刺客还能袭击成功的话,他们全部可以买块豆腐一头撞死!撞不死的本小姐做鬼也不会放过他们!
搬到避暑山庄之后,我总算不用再为夏天的炎热烦恼了,却出现了另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问题。
一边吃着冰镇酸梅汤,一边享受黎血的冰山降温法,坐在书桌前的我忍不住抖了两下,拍拍手臂冒起的鸡皮疙瘩。
唉,现在我很怀念残阳在身边的日子呀,他在的时候,奏章都不用我动手的,可是黎血就他那身寒气能把鬼冻死,我敢叫他批奏章么,而且不知道为什么,黎血大爷站在我身后展现他的冰山艺术盯着我批奏章的时候,我总有种考试时被监考老师盯着的感觉,心里毛毛的。
大概是因为黎血严肃的神情和我以前高中人称“级组活校规”的班主任很像吧,每次班主任监考的时候我都像被猫盯着的老鼠,气势上输人一大截,准备好的小抄还没派上用场就被我永远珍藏在口袋里了,心虚啊!
好不容易熬完高中,穿到古代,如今偏的来个黎血,他往我后面一站,得了,我好象回到当年被班主任在挥冷眼战术监督我写作业,苦命的我啊,只好拿起自从有了残阳之后好几个月没碰过的笔一笔一划地认真批着无聊的奏章,连着二十多天不敢有丝毫松懈。
我后悔了,当初怎么会想到让专门负责暗杀的黎血跟着来,我想把残阳换回来好不好?不然夕颜也好唔,夕颜还是不要了,估计和他相处不用两天我就会失血过多而死——鼻血给喷的。
呜!
幸好恭御侍不是黎血这种类型的,否则我一定被折腾死!
忙活了半天,死了n多平日不活动的脑细胞后,本小姐终于把奏章全部批完了,我将笔一丢,整个人累趴在桌子上,不顾形象地灌了一大口酸梅汤,猛然意识到站我身后的是黎血不是班主任后,我差点被嘴里酸梅汤给噎到。
重温了许久没有过的高中紧张感,让我有了时空交错的恍惚,一不小心忘了礼节把前世的性格给露出来了。
我偷眼瞄了瞄继续在我身后释放冷气的残阳,唔,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越看越像严肃的班主任,高中那段日子太黑暗,太黑暗了!
为了应对高考,每天每天的作业抽查,每天每天的题海战术,每天每天的突击测试
我赶紧转过头不敢再看,生怕他突然从背后变出一叠试题,我有阴影啊!
那些大臣也是,不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用得着特地搬到避暑山庄非要我批么,连个假都不给我放,她们自己一个月都有三天假好不好,铁打的机器都还要上润滑油,我一个弱质女子哪经得起这么没完没了又没啥动力的工作。
不行,回头我得颁布新法令,我强烈要求女皇也要放假!
两只冰凉的手指抵上我的太阳穴轻轻按摩,舒缓了我的疲劳,我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忽然想到貌似现在和我一起呆在房间里的人就只有黎血一个吧。
“黎血?”我试探地叫了声。
“是,吾主。”
真的是黎血!那个让人怀疑其面部肌肉瘫痪,可能是北极冰山山神转世的黎血竟然有如此人性的动作?!
筒子们,当本小姐意识到这上手的主人是黎血的时候,我受到了多严重的刺激你们知道吗?
就好比直接把百万伏特的电压导进神经里,我的大脑系统差点全面崩溃!
我摹地转过身,冲力太猛导致人差点滑到桌子下面,手忙脚乱爬回椅子上之后我不可置信地盯着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神绝对很像在看外星人。
“你你你是黎血?不是冒牌的?”
“回吾主,不是。”
呃,本小姐也相信你不是,冰山一座就够冻得我牙齿打架了,再来一座我岂不是要被暴风雪吹得白苍苍地抖、抖、抖
“那个黎血,孤的奏章已经批完了,孤想出去玩一下”
拜托,我才是女皇,干嘛要征求他的同意啊!
我满上板起面孔,正色道:“黎血,让暗部的宫姬为孤卸妆,再给孤拿套普通一点的衣服,孤要去微服私访。”
考虑到上一次御花园的“好”事,本小姐绝对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这次我绝对不能以女皇的身份出场!
“属下领命。”
黎血消失了片刻之后,本该在门外等候我随时传唤的几个宫姬悄声无息如幽灵般地出现在我面前,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了,但每次看到这样的场面我还是不禁心跳加。
我转头看了看依然紧闭的房门,暗部轻功的神奇在于我没听到有开门的声音,她们却转眼间就出现在我面前,我忍不住思考起她们到底是从哪里进来的,莫非是传说中的穿墙术?其实很久以前我就有一个一直想问却不敢问的问题——暗部们真的是人吗?
女暗部动作迅地为为卸下一身女皇的行头,脸上略上淡妆,头盘成灵蛇髻旋扭于头侧,插上三只紫水晶蝴蝶翡翠叶银钗,使人看不出头长度,又换下皇袍,改穿兰臻民间女子流行的对襟半袖镶银边浅紫绸袍,下端开叉到大腿,款式和第一次见面时四姑婆穿的类似,但花纹更为秀美流畅,手臂上以银环束紫纱衣袖,袖子的长度适当遮掩了幽凰心锁,最后围上粉蓝提花绸披帛。
我对镜子端详片刻,还算满意自己的装扮,除了女皇黄色的龙袍,兰臻以蓝色为贵,只有公卿才能穿蓝色的衣服,紫色是王族常用的颜色,但一般大富豪和普通官员也被允许使用浅紫和粉紫色的衣服。
唯一不普通的是我两鬓留出的头上串的海浪钻石珠吧,这些海浪钻石珠是我登基时装扮的附属品,本来是用完处理掉的东西,但是我实在很喜欢它们,于是特别让少府寺将它们留下,之后就一直串在两鬓的头上,以女皇身份来说是普通的珠子,对普通人却是无价之宝,不识货的人也许会把它闷当成蓝水晶珠,识货的人恐怕就要盯上我了。
误会就误会吧,反正罗方是女皇的避暑山庄所在地,附近最不缺的就是富豪和公卿的庄园,我这身打扮最多也就被当成是某个富甲一方的大富豪家的爱女,也好,省得本小姐出去要对别人低声下气。
最后,暗部们胆战心惊地看我穿上锦绣银丝红木底高跟鞋。
是女人没有不爱美的,兰臻女性也不例外,在女人为主导的国家,高跟鞋早早就问世了,并且被广大上层女性使用,但由于女皇不用走路,因而我穿的一直是平底的丝履,这也是暗部们担心的原因,怕我会不习惯高跟鞋走路时出什么闪失。
其实他们完全是多心了,前世本小姐为了配合帅哥们的身高,什么样的高跟鞋没穿过,本小姐曾有穿高跟鞋和帅哥去登山的记录呢,我还当着黎血的面跑了几步,可惜冰山尚未出现裂角,本小姐仍需努力。
我在镜子面前转了一圈,觉得没有不妥了,便接过薄丝团扇,吩咐一个女暗部伪装成我的样子留在山庄里,我本人就由黎血抱着施展轻功,三两下飞出山庄,飞向外面广阔的世界去喽!
自由,帅哥,本小姐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