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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吃猪肉是有理由的。
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动物中最有灵性的要数牲口了,而牲口中的佼佼者,便是狗。所以我不吃狗肉。
据说若干年前牛羊也发愿素食,这素食于不知觉间成了畜生修行的楷模,我愿其修行圆满,故也戒了牛羊了。唯独猪是最笨最傻的一种动物,于是乎,我成了猪肉食者了。
猪肉有各种做法,粤菜中的烤乳猪算是最为残酷也最为好吃的了,虽然我不喜欢猪,但想到一出生便被拿到火里烤,再怎样也觉得有点不忍了,因此好吃归好吃,我还是不大喜欢的。于是,这宠爱便旁落到化皮烧猪了。
在香港的深水埠有一家叫容记的小餐厅,破烂得比大排挡还不如,墙上乱七八糟的,可你注意一看,原来还真有点名堂的,都是一些香港演艺界和这里老板的合照。
朋友说:烧猪到处都有,可烧到化皮了,独独这一家。
我的眼睛还是盯着墙上的演艺界的群星们,我忽然觉得他们在这堵破烂的墙上搔首弄姿,有点滑稽又有点可怜。
一盘端上来,金黄金黄的,背后透着阶层分明的三层肉,痛快!
那金黄金黄的一层入口,真是香脆的不得了,有一股厚厚的甜味,好吃!
朋友说:这就是猪皮。
朋友说:化皮就是把猪皮烧得化了,但又不能烧成灰,而且要烧得有滋有味,化而不焦。
我说:吃吧吃吧,知道知道。
我也极爱吃日本的生鱼片,但看到一盘生鱼端出的时候那鱼嘴还在动着,便觉得这人类在这世界上恐怕不会太过久长了,有一天人类象恐龙一样的消灭了,一点都不会让人惊讶,因为这是报应。
不过,话说回来,人类离这一天还是很遥远的,所以那一盘化皮还是被我们饕餮得一块不剩。
朋友说:好吃吗?
我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