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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东城的城门前,一乘快马飞奔而至,马上一个锦衣卫大喝“你们管事的呢?去哪儿偷懒了?赶紧叫他出来迎接魏大人!”
守城的士兵看了马上之人一眼,小声嘟嚷“锦衣卫又不负责城内兵防,三天两头老跑到这儿来转什么***?”
马上之人立即一鞭子抽下来。“说什么!”
这一鞭眼看就要抽到那各兵卒身上,这时旁边忽然有人出手如雷,将鞭一把攥住,朗声道:“无故鞭打兵士可是犯了大明律法的,你不知道吗?”
马上之人看到握住他鞭子的人,气焰不觉低了几分“萧大人。”
萧离穿著普通兵服,但是气势依然如高山浩海一般,他淡淡地看了那名锦衣卫一眼“如今我已没有品级,算不上什么大人,你不必和我客气。魏大人要来巡城吗?他最近来得很勤,难道万岁有旨将城内军防都移交锦衣卫了?”
“属下我也不知道,魏大人没有说,只说马上就过来。”
说话间,后面又百几匹马跑到跟前,魏建南居高临下地看着众人“怎么回事?你们一群人站在这里做什么,难道城门不用看了吗?”
几名守城的士兵暗自撇撇嘴,走回城门口站岗。
魏建南这才笑道:“萧兄,不介意我这么叫你吧?如今当众也不好再叫你萧大人了。那天我和你说过东城的守备过于松懈,要你整顿,可我今天看来却还是老样子啊。”
萧离虽然仰著头看他,但是目光却像是低头俯视一样轻蔑“我想魏大人大概也忘了,各城守军关防一直是兵部调派,我不过是个小小的校尉,无权更改定制。”
魏建南哼哼一笑。“这么说来,萧兄是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不敢,魏大人如今是大官,我不过是个无品小卒,不敢不把您放在眼里,但是您如果故意找我麻烦,我也只好去兵部问问,这算不算逾权。”
此话一出,魏建南脸色倏地一变,拉开马头恨声讽刺“不过是已经被拉下马的路边杂草,还神气什么?走!”
他一声喝令,带著他的人又呼啦啦地走了。
旁边有士兵看不下去,走过来说:“萧大人,您对他真是人客气了,这家伙太狂妄,我最看不惯他小人得志的样子。当年您当锦衣卫副指挥使的时候,我就没见您这么嚣张跋扈、颐指气使过!”
萧离沉声道:“你们也不要叫我萧大人,我说了,我现在不过是普通一兵,说是校尉,并无品级,和你们一样的。”
“可是在我们心里,您还是一位了不起的大人,听说您的武功在京中首屈一指,哪天若您能教我两招,小的就受用不尽了。”
旁边另有一个士兵开口取笑“学武功干什么?你看多少厉害的将军,还不是脑袋搬了家?依我看,你们应该学那个金城绝,有本事赚得万贯家财,倾国之富,谁不对他客客气气,恭恭敬敬的?”
之前那个士兵接话“说到金城绝,你们听说了吗?最近他要办喜事了。”
萧离全身一僵“可知那新娘子叫什么?”
那小兵挠挠头“这倒没有听说。据说金城绝请了很多达官贵人,他家门前光是送礼的车队就排出了两条街。萧大人,您说是不是很可笑?金城绝什么金银财宝没见过,这些朝廷大员,地方富绅还送礼做什么?”
但萧离却没有听见他的话,只是傻在当场。金城绝要成亲了!难道
这时有一匹马跑到他们跟前,马上是一个家丁打扮的人“请问萧离萧大爷是不是在这里?”
“我是。”萧离上前一步。
那家丁连忙下马,手捧一封书信走过来,躬身道:“萧大爷,这是我家公子给您的请帖。”
萧离接过信,内容还没有看,洒金的信封已经昭示了写信人的身分。
信中静静呈现的,是金城绝向来潇洒飘移得有些张扬的字迹,短短的几句话,却像要化身成刀锋从帖中刺透出来一般。
金秋时节,喜得佳偶。盼邀一二知己,饮三四美酒,品五六琼花,赏七八美景,论九九佳话,方为十全美事。
帖子下写走了婚礼举办的时间和地点,而落款一上一下的破例写了新人夫妻两人的名字。
金城绝
谢萦柔
萧离手掌一紧,将信封攥得皱起,那家丁在旁边看得一惊“萧大爷,您这是我家公子说,要小的在这里等萧大爷回话。”
良久沉默之后,他才慢声开口“请转告你家公子,就说他既然不怕新娘有危险,萧离一定不负他的盛情,会准时赴约的。”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缓缓念出这句诗的谢萦柔看着桥下流水中的自己,自嘲她笑了笑。
“小姐,哦不,夫人,公子在前面等您呢。”一个小婢女跑过来。
谢萦柔将目光从水波中收回,投到自己身上。耀眼华丽的金红色,对了,今天是她成亲的大喜日子。
这座别馆她上次来时,到处是优雅宁静的白色,偶有点缀,也不过是淡紫或鹅黄,如今却被大红色张挂,太俗了,已经破坏了它本来单纯的原貌。
富可敌国的夫家,令三代君主都为之看重的丈夫,数不尽的荣华富贵,前途似锦,一片绚烂啊,她该笑不是吗?
于是她勾起唇角,放缓了步伐,踩著尽量优雅的脚步,慢慢走向前厅。
那里热热闹闹的,早有无数宾客聚集,见到她的来到,都是一脸惊诧。
金城绝笑着迎上来,轻轻握住她的手,对众人解释“各位一定很讶异为什么我的新娘子没有盖红盖头就跑出来了,这是我这位小妻子答应嫁给我时唯一的求。她说既然早晚要出来见人,何必之前还要盖个红盖头,挡著不让人看,我觉得她说得有理,就顺了她的心思。”
旁边有位客人笑道:“金城公子真是疼老婆啊,新娘子不盖盖头就出嫁,这可是千古没有的奇闻。”
“只要萦柔能开心,千古奇闻与君等共赏,不是也挺好吗?”说笑之时,他的目光一直投注在谢萦柔身上。今天的他穿的是金红色镶银边的吉服,映照得他俊美的脸庞一片红光。
“万岁有旨,金城绝接旨——”
外面传来太监的声音,大厅内一下子安静下来。金城绝笑着一击掌。“万岁终于送礼了。我送了他这么多银子,他也该有所还礼才是。萦柔,你不必去了,我去接旨就好。”
谢萦柔点点头,像个漂亮的木头娃娃一样坐下。
盖了喜帕就是真正的新娘了,所以她不盖,这样起码可以安慰自己这婚姻是不完全的,因为新娘不像新娘,因为新娘和新郎之间没有爱情。
金城绝想必也晓得她最后的挣扎吧,所以才会由著她,反正结果是两人成亲了就好,只是既然如此,她这种没用的抗议又有什么意义呢?她笑了,笑得很自嘲。
身后忽然有人哼了声。“我真想不通,你怎可如此心安理得的嫁给我哥?”
谢萦柔侧过脸,看到她板著的面孔,又笑“大小姐在为谁打抱不乎?你哥,还是怕我抢了你哥对你的疼爱?”
“我为谁打抱不乎,你心里明白!”金城燕恨声怒骂“我不明白你这样薄情的女人凭什么让他对你那样惦念,身在牢狱之时,他还求我打听你的消息,想救你出来,结果你一脱狱,就马上扑进我哥怀里,就是一条狗也比你懂得忠诚!”
听她这样骂,谢萦柔才有一点现在自己是个坏女人的自觉,但仍是淡淡的说:“人各有志,我也不强迫你一定能懂我。事实上,这世上又有几个人看得明白别人的心?有时候我们自己都看不清自己在想什么,想要什么,不是吗?”
金城绝这时已经接旨回来,笑着走过来“你们这一对小姑嫂在聊什么聊得这么开心?燕子,这下你可不用怕孤单了,以后若是再要买花买衣,叫嫂子陪你一起去逛街,也不用再来烦我了。”
金城燕霍然站起,冷冷的挖苦“我可不敢麻烦嫂子这种贵人,万一磕了碰了,大哥又得说不认我这个妹妹了。”正要离开,忽然视线被厅口的一个人影吸引住,她情不自禁地惊呼“萧离!”
谢萦柔一听,没来由的发起抖。原来抽离的魂魄在听见那个低沉男声应答之后陡然归位,然后清楚的意识到,这里是她将要嫁给另一个男人的喜堂,而她爱的男人来了,还是来送礼的。
她不敢想他是抱著怎样的心情来的,怕想了眼泪就跟著出来了,所以不能想,只要笑就好了,笑得像开心的新娘子一样,这样他就会离开,安安稳稳的活著,她的婚姻换他平安的一辈子,很公平。
于是她笑。“萧离,谢谢你来参加绝和我的婚礼。”
带我走她的心发出悲泣,可是他听不见,她也不该听见。
金城绝大笑着迎上前。“萧离,你可来了,这次万岁为了我的婚事特地准你破例前来,我还怕你失约呢。”
“既已承诺,一诺千金。”说这话时,萧离的目光直视著十几步外的谢萦柔。
她回视,笑得更灿烂。
金城绝挪了个位置,巧妙地挡在他身前,正好挡去妻子的身影。“好友大喜,你这木头送了什么来?”
萧离俊逸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像背词似的吐出一串毫无感情的话,就好像一个不会演戏的戏子一样,和这一切格格不入。“两位大喜,我本当备一份厚礼,但你知道我如今囊中羞涩,所以就只准备了这一件送给新娘子。”捧著一个盒子,尽管那道身影被遮蔽,他仍是定定地望着同一个方向。
金城绝见了,在金红色喜服下的手倏地握紧,接著又笑了出来“真是的,对老友这么不公平,我就偏不如你的意,反正今天新人最大!”说著便要伸手去接。
“绝,没关系的,我收,这么小心眼可是会让贺客看笑话的。”谢萦柔缓缓移动脚步,巧笑倩兮地朝他们走去,每踏出一步都像踏在刀山上,刀刃直入她的心,杀得她血花纷飞,痛到不能自己,可她还是一直走着,笑着。
金城绝回过头,眼里有著警告,也有恐慌。“你”“你真可爱,就这么怕我被别人抢走啊,真是想太多了,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谢萦柔,就你把我当宝看,其实哪有那么多人爱。”她已走到金城绝身边,眼睛没有看他,却伸出一手抱住他的手臂。
贺客们听了,全都哈哈笑起来,连金城绝也笑了,像是在一瞬间安下心似的抚上她的手。
“祝你幸福”萧离看着她,递出盒子。
谢萦柔抬头,望进他的眼,却发现他的表情平静,像是一点都没有恨。
“谢谢。”她缩回拉著金城绝的手,以两手接过,当很轻的盒子落在她手上时,居然感觉得到一点温暖。
那是她熟悉的温度,是在石方村里,她早晨起床时身旁空位的余温;是她每次发动搔痒攻击时,最后必定会被反击的温度;是她和心爱男人牵手时,对方手掌传来的热力
这个温度,她好熟悉,好怀念,可是却再不能拥有了。
“新人佳期,我就不多打搅了,告辞。”深深地又看了她一眼,萧离微微一躬身,便缓缓迈步离开。
他要走了,就要走了,从此以后她再也不会感觉到温暖,再也不会看见那张红了更加帅气的脸,再也无法从背后突袭,再地无法因为大吵而被强压著睡下
“萧——”她下意识的想跑出去追,追回那些小小的幸福。
“萦柔,贺客在等你打开礼物呢。”金城绝拉住她,力道有点大,但是她却感觉不到痛,只是忽地停下脚步,看见那个想追的人影已消失在门口,发现自己又什么都听不见了。
礼物?她最想要的,已经在刚才走出她的生命了。
机械性地打开盒子,一旁的贺客全都騒动起来。
“天!怎么送如此不吉之物!”
那是一双男鞋。
鞋同“邪”音,一直是中国人送礼的一大忌讳,更别说送作喜宴贺礼了。
但谢萦柔却不停地深呼吸,仰著头不去看那鞋,眼眶的湿润怎么也褪不去。
“咦?这鞋好像有绣字?”有一宾客眼尖,用手指著鞋子叫道。
金城绝皱眉,刚要伸手去拿,她却陡然夺过那双鞋,仔细地看着,只见鞋内歪歪扭扭地用红线绣了四个字,左脚是“艾拉”右脚是“夫油”
我喜欢你。
她倏地抓著鞋子就跑出厅门,却被门前的家丁架住,眼泪迅速奔流。
我喜欢你。
妆一下子被泪水洗得花了,她却连哭出一声也没有,只是死死地忍著,忍著,好想回应那个人不说出口的喜欢,还要告诉他一个她一直很不好意思说的秘密。
那句话的真正意思,其实是我爱你。
她拚命挣扎。只要一句话,一句话就好,只要告诉那个男人这句话就好了,这样她就不会像现在一样痛到不能呼吸,连哭都哭不出来。她不想笑的,可是他不知道,所以给她一句话的时间就好,一句话就好,她想跟那个人说爱,就算是哭著说也好“谢萦柔!”
她一震,缓缓抬头,就见金城绝已冲至门前,铁青著脸瞪她,周身尽是显而易见的杀气。
于是,她的心马上冷了,泪还在不停的掉,但心头的騒动却瞬间止息,像是一摊死水。
她站了起来,点点头,完全没有抽泣,只是静静地,像个木偶一样掉泪。
“抱歉,我在房里等你。”轻轻地。她说,然后晃了晃手,要家丁松开束缚,便像个游魂似的走向书房,踏进那座红色的、死气沉沉的华丽地狱。
深夜,金城绝送走最后一批客人,回到他的新房。
新房中,红烛高照,只有谢萦柔一个人。
他走到她面前,站住,然后出声问:“就这一双鞋子,你看了一个晚上吗?”
她的目光慢慢调向他,又被他一下子捏住了下巴“萦柔,这双鞋子就勾走你的魂了吗?你记不记得答应过什么?”
谢萦柔淡然,几个时辰前的激动已不复见“你已经遵守了你的诺言,我也会记住我的。”
“那就好。”勾起唇,金城绝缓缓俯下身子,将那枚玻璃戒指又重新载回她手上。“戴著它,答应我,永远别再取下来了,好吗?”
他的柔情蜜意让她望着那枚戒指,无声地笑笑。“有趣,在我的家乡,成亲之时如果新郎将戒指戴在新娘手上,就算是给对方一生的许诺。”
“哦?是吗?这么说来,我无意间还迎合了一次你家乡风俗。或者我应该说,在很久之前,我就以这枚戒指对你定情了。萦柔,你从一开始就该是我的人。”
他轻轻覆住她的红唇,也许是秋意凉爽,她的唇上没有一点温度。
金城绝陡然挺起身子,声音一冷“萦柔,我以为我娶的不是石头。”
谢萦柔微微一笑,这笑容淡而无味,带著些许苦涩。“你该知道,我不是个善于掩饰伪装自己真情的人。这些日子以来,我演戏演得都累了。抱歉金城绝,我没有办法再强颜欢笑地来讨好你,如果你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在乎我,就请原谅我的幼稚。”
“幼稚?你是这样评价自己的?”
她的目光缥缈“不,是他曾经这样骂过我。”
“眶啷”一片声响,金城绝甩袖将满桌果盘都扫到了地上,他昂著头,冷冷地说:“既然你的心里如此忘不了他,今夜我也不会强人所难,免得最后你会搞不清楚这张床上睡的新郎到底是我还是他!”
他夺门而出,走到门口又猛然回头。“谢萦柔,你记住,多情最后就是无情,你这样无所顾忌地伤我的心,就不怕把我的耐性都磨光吗?我会等你,但也不是个愚蠢的痴人!”
他倏然离去,留下红烛一夜,滴泪无数。
谢萦柔看着那流泪的红烛,轻声道:“你哭什么呢?该哭的人是我啊。我一直希望做一株路边的小草,但是你看,最终我竟把自己弄到现在这步田地。最心爱的人我不能与他长相厮守,不爱的人我却嫁给了他。为什么会这样呢?老天爷,难道你让我来到这个时代,是为了更深地折磨我吗?”
她的手指轻轻摩掌过鞋内那几个歪七扭八的绣字,想哭,泪已经掉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