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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这么喜欢吃鱼?”范少伯笑道:“你若去吴国,追随你那大叔,多少上等的烹鱼师给你做鱼呢。或者,随我去吧,我也会烹鱼……“
阿施道:“可是,阿施自己烤的鱼才好吃呀!对,子庆烤的鱼更美味,范将军若是不捉我和阿旦,让子庆请你吃鱼如何?”
范少伯笑容忽地一僵,叹息道:“罢了。阿施姑娘如此舆情于山水间,不愿被入选就算了。另一位姑娘呢?”
说完,他将目光投向郑旦:真不愧是传说的浣纱双姝。比起西施姑娘的灵秀乖巧,郑旦姑娘更有一番风致:只见她英姿飒爽,高挑修长,眉不黛而如墨画,唇不施朱却比杏花妍。
郑旦被范少伯看得双颊羞红,跺脚道:“不要!女孩子要知羞耻,我岂能和那种人为伍,做那种不好的事?范将军若是不嫌郑旦是个女儿家,不如让我随你上阵杀敌吧!我的武功得先生亲授,还可以的!”
范少伯打量着郑旦手中剑,摇摇头,躬身拜道:“罢了罢了,我们走吧。今日就当我们来错了。这两位姑娘并不是我们要找的人。先生告辞,少侠,两位姑娘后会有期!”说罢,范少伯飞身跃过那火焰,跨上了黑色骏马。上马时,不忘回头再看阿施和郑旦一眼。他知道,这两位姑娘若能加入他的计划中,大事成矣,只是,现在还时机未到。
妖妇如花道:“范大人,我好不容易寻找这两位姑娘,她们真的是尚待打磨的极品美玉,我们就这么放弃么?”
范少伯笑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美与丑都是相对的。我们不把最好的美人献上,吴国怎知我们还有最好的?”
“可是……”如花有些不甘,见范少伯心意已决,只得收了声。
于是,越兵骑马收兵。
阿施忽然想起来:“咦,大叔竟然是吴国的二公子?那他为何要来越国,还要把胜邪珠放在这里镇住邪气?难道说,胜邪珠真的邪力真的很大?大到需要去镇邪?”
施少卿盘膝而坐,咳了几声,道:“阿施,你见到胜邪珠了?”
阿施点头:“对呀。就在刚才我们来的那个山洞中。”
施少卿道:“可曾取出?”
阿施连忙摇头:“不曾,那东西好像很邪恶,能害人,我把它放回原处了。”
施少卿道:“知道就好。回家吧,咳咳……”
“好呀!义父也该回去休养啦!”说着,阿施便要去挽义父的胳膊。施少卿却把胳膊抽走,踉跄起身,面无表情地道:“不碍事。义父还能自己走。”
“阿施就是想挽着义父的胳膊呀,小时候都是这样挽着的嘛。”阿施嘻嘻笑着,再次挽着施少卿的手臂前行。
真是个好面子的人。义父的步子已经打着飘,鼻间、额心处也蒙了一层薄汗。
“义父,子庆背你。”子庆早已洞察道义父今日体力消耗过度,尽剩下一股好面子的劲死扛着。
“不,必。”施少卿冷着脸道。
近年来,他的身体每况愈下,这几年更是需要半卧榻静养。阿施勤奋浣纱,子庆也勤快地砍柴打猎,家中虽不至富裕,却也衣食无忧,义父却依旧喜好教习村中的孩子读书,拦都拦不住。
却在此时,于施少卿布置的火焰之后,伫立了一人一骑。只见这人年轻时想必也是位英俊的男子,至今仍旧目光炯炯,神采奕奕,只是早生华发,虽看上去年纪比施少卿还年长几岁,自盔帽中露出的一截发丝,却是白色的。
他身上的吴国的兵甲本是银灿灿的,在夕阳中耀得成了金甲,让他看上去威风凛凛,恍似金甲天神,他在火的另一边一言不发地望着施少卿,手持一把七星龙泉剑,寒光粼粼,被夕阳映照得何其刺眼。
天空中忽然就降了一阵太阳雨。
“这人怎么穿的和越国的兵服不一样?”子庆道。
“对啊,不一样。义父好像和他很熟悉?你们别看了啊,下雨了当心着凉!”阿施戳戳义父的腰。
“施先生,这个人是吴国的将军吗?”郑旦再次抄起了手中长剑。
只见那吴国将军长剑一挥,斩一丛溪水,运用上好内功将火势扑灭,他轻踢马腹,策马而来,居高临下地站在施少卿的面前,朗声道:“少卿老弟,好久不见。”
“子胥兄,好久不见。”施少卿道。
“伍子胥!”
少年少女面面相觑,异口同声惊呼道。
阿施吐了吐舌头。
她本知义父并等闲之人,施也并非本姓。她晓得义父只是隐居在这山水间,却不知义父与吴国的宰辅伍子胥这般熟悉。且这鼎鼎大名的宰相大人,实在是智慧过人不假,凶残过人的狼藉声名也为列国所诟病,他为报父仇鞭尸楚王的凶残故事,阿施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
“喂,他就是那个鞭人楚王尸的恶魔么?”阿施悄声问子庆。
“对,就是这老匹夫。”子庆悄声回答。
“没礼貌的孩子们,你们须唤他做伯父。都叫伍伯伯。”施少卿道。
“伍伯伯。”阿施和子庆一脸的不情愿。子庆的眉心更是不自己蹙起。他讨厌这个将军,讨厌得他恨不得拿斧子劈了他。
郑旦未启芳唇,也不打招呼,用一双娇杏般的美目狠狠瞪着伍子胥——他是敌军的将领,来我越国作甚。
伍子胥丝毫不理会这层层的敌意,目不斜视地利索下马,收剑,双手扶住施少卿:“少卿,你怎么消瘦成这般田地?跟我回吴国吧,在这乡野间隐匿了这么久,你想作甚!”
施少卿将伍子胥的手拍开,道:“子胥兄无需扶我。你我早就不是青春少年,生老病死本是平常事。你若明年此时来,怕是……”
“不许胡说。愚兄还想你与我并肩而战,一展平生之愿呢!我可找到你了!昔日你我伐楚御秦,水击两千里,何等畅快!”伍子胥嗓音激越,面色微红,似乎十分激动。
施少卿猛咳了一阵,道:“找我这将死之人作甚。今日一见,甚为欢喜,只是小弟精神欠佳,身体更是抱恙许久,怕是不能陪兄长畅谈了。子庆,背义父回家吧,义父走不动了。”
子庆微微一怔。义父是个好面子的人。纵然这些年身体这般不济,也从不愿为别人添麻烦。今日让人背他,乃是头一次。
“是。义父。”子庆一倾身,将施少卿负在背后,让人生厌的伍子胥却上马一拦。
“还不把你义父扶到马上?”伍子胥命令道。
子庆眉头一皱:“不劳您费心。义父说,让我背他回去。”照理说,伍子胥乃是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雄才大略,足智多谋,子庆最佩服的就是这种人物,对眼前的这位,却是一举一动都让他心中烦闷异常,像吃了苍蝇一般。
伍子胥却骑马追随其后。
阿施皱眉道:“伍伯伯,我义父身体抱恙,需要回家休养,你若真正关心故人,就莫再打扰他!若不顾及病人的身体,也不懂何为礼义廉耻,就跟上来吧!我们家穷,没有多余的晚饭!”
伍子胥被阿施的话堵得语塞,气哼哼地道:“你这小姑娘……”
“还敢跟上来!再敢打扰先生,看我不砍断你的马脚!”郑旦挥剑欲砍马蹄,伍子胥忙勒马缰,马连连后退。
待一行人渐渐走远,伍子胥气得胡子一翘一翘的:“不是擅长训练兵士么!当年把一群宫中佳丽们训练的头头是道,如今为何把孩子们教养得如此放诞无礼!”说完,他狠狠抽了骏马一鞭子,爱驹仰天长嘶,以示冤屈。
伍子胥便又有些心疼,牵马至溪水边饮它,马儿倔,扬起脖子,不饮那清甜明澈的溪水。
伍子胥望着水中的自己:一头灰白的头发,一脸壮志未酬的焦渴。心中还有几分不快与忧伤,想是见到自己的老搭档孙少卿病体支离,又不愿出山,深感吴国欲称霸列国何其艰难。
“老天啊!说服一个人有这么难么?”伍子胥仰天而问。落霞与孤鹜齐飞,春水共长天一色,天不应他。
“想必是大夫求胜心切,便不顾别人身体虚弱,膏药一样纠缠了上去。这种说服,大夫都不若用威逼手段来得快些。”
自那山的背后,缓缓走出一位魁梧的青年公子,身穿滚金纹螭黑色大氅,腰仗胜邪宝剑,剑眉星目,双瞳中迸发出凌厉的光芒。这公子一手牵着一匹高大的白马,一手提酒坛,悠然前行,似是这事与自己不相关一般。白马亦是悠然自得打着响鼻。
“夫差公子?”伍子胥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