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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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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明白以前只要花两三个月就能找到沈耀,这次为什么足足过去六个月了依然没有任何消息。他从没有像此刻一般迫切地想知道沈耀在哪里,沈长泽在哪里!

    他承认,他愧疚、他心虚,他想尽快把自己亲手交给沈耀的沈长泽再从那个男人手里抢回来。他很想念自己的儿子,但是他不愿意没想回想两人相处的点滴,总会不自觉地浮现沈长泽那双包含绝望和恨意的眼睛。

    扔给情报贩子的钱,已经耗光了他大部分积蓄,可是无论是中国军方,还是全世界最先进最张狂的情报网络,都没能找到有价值的信息。看来,沈耀这次是下定决心藏了起来,打算造出一个龙血部队再重新出山。

    他们普遍相信沈耀是藏在一个战火纷飞的贫穷地带,否则制造龙血人需要大量的实验者,短时间内太多人消失,肯定会引起重视,所以他们一直在往非洲和中东等不太平的地区努力,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大的进展。

    而单鸣已经越来越不耐烦,他刚才很想问问赵清玲所谓夫妻间的约定是什么,到底怎么才能尽快把沈耀这个孙子揪出来,但是他克制住自己了,因为赵清玲绝不会告诉他,而他暗暗下了决定,如果赵清玲有任何行动,他要跟着她。

    因为即使赵清玲成功引出沈耀,唐汀之那边也要做大规模的准备工作,比如确认信息,研究地方情况,制定计划,向上级汇报,然后调派人手,准备装备,直到出发,这一个过程没有一个月根本完成不了。那是一个政府,是由无数人协调才能下达一个指令的政府,但他不是,他是一个人,他想走就做,他想行动就行动,他绝不会等到唐汀之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再行动,只要一得到消息,他会用自己的方式挑战沈耀。

    第二天,赵清玲出门了,她管唐汀之要了车和钱,但是没说自己要去哪里和干什么,唐汀之也识相地不问。

    尽管他心里非常希望能得到赵清玲这个优越的雌性龙血人,但是遵守承诺还是很重要的,何况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靠赵清玲引出沈耀,他不在乎赵清玲怎么做,他只要结果。

    赵清玲出门之后,单鸣也走了。他没有告诉唐汀之和艾尔,因为这两个人会阻止他。

    单鸣开着车跟在赵清玲的车后面,当赵清玲的车把他带上高速的时候,单鸣知道自己隐藏不住了,这么明显的跟踪,除非是傻子才看不出来。

    果然,上高速开了几公里后,赵清玲就把车停在了紧急停车道上,单鸣也停了下来。首发

    赵清玲慢步走到他车旁边,皱眉看着他。

    单鸣降下车窗,“上车吧,我准备了很久,车上有专门对付龙血人的装备。”

    赵清玲回头把一大箱武器从自己车的后备箱拿出来,放到了单鸣的车里,然后面无表情地坐上了副驾驶,“这是你自己要跟来的,我不保证人类的安全。我知道你是个雇佣兵,但是毕竟只是个人类。”

    单鸣发动了车子,淡淡地说,“你会需要一个帮手的。”

    “我们究竟什么时候可以行动,我不能让单处于那么危险的境地而我自己坐在这里喝茶。”艾尔不满地说。

    唐汀之正噼里啪啦地敲着电脑,“很快,他们两个可以让沈耀放松戒心,等赵清玲打乱了沈耀的阵脚,我们就可以行动了。”

    艾尔拽着他脖领子,“你听着,如果单出了事,我一定饶不了你。”他用力一扯,唐汀之衣服的扣子被他扯开了两颗,瓷白的皮肤在衣领中若隐若现,艾尔眯起了眼睛。

    唐汀之看着他道:“你应该相信单鸣,他是个非常厉害的雇佣兵,他可以单独面对龙血人,唔,一……一两个的话。”

    “对于他的评价我不需要你告诉我!”艾尔烦躁地甩开手,他怕自己再不松手手就伸进去了。

    唐汀之点点头,偷偷从衣服里掏出了笔记本,记下今天的收获,“头发长了一点,但是不愿意剪,非常关心自己的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已经四十万字了呀,嘿嘿,目前为止最长的一篇文,好高兴~下章papa和龙宝就可以见面啦

    第一百三十一章

    “你打算怎么引沈耀出来?”

    “这个你别管,专心照着我告诉你的路线开车。”

    单鸣已经开了三个小时的山路,看着电子地图的显示,他们现在还算在北京,不过地理位置已经非常偏了,处于灵山山脉的范围内,山路非常偏僻难走,尤其是夜晚的时候,刚过去的几个盘山道虽然算不上很陡,但是偶尔错车的时候依然很惊险,尤其在半夜行驶在这山道上的都是夜间运货的大货车。

    不过这种惊险的驾驶经历对于单鸣来说,只能算是打发时间的消遣,他看了看仪表盘,已经超过九十公里了,赵清玲终于皱了皱眉头,“我相信你的驾驶技术,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慢一些,如果你敢在九寨沟用这样的速度开车的话,你早就死了。”

    单鸣被她提醒之后,虽然不觉得这是个大事,但依然慢了下来。他胸口时时凝结着一股燥郁的气,那是一种愤怒和不甘混合成的情绪,从和沈长泽分开那天起就横亘在他胸前,压得他呼吸不畅。他一直努力压抑着,用格斗和体能训练排解这种黑暗的情绪,但是他知道,无论他是让他自己累得手指头都东不了,还是盘山道上不要命的飞车,都帮助不了他,只有见到沈长泽才能让他舒服一点。

    单鸣问道:“我们还有多久到?”

    “两公里外的这个出口,拐下去。”赵清玲指了指电子地图。

    单鸣从那个出口拐了下去,接下来的路特别窄,而且修得也没有盘山公路那么好,到最后基本上只能够一个车通行,还要时不时地压着草坪,还好,没有其他的车跟他错车了。

    接下来的路电子地图也显示不出来了,因为根本没有路了,全靠着赵清玲的指点,到最后就是单鸣这样方向感极强的人也记不住来时的路了。

    单鸣疑惑道:“沈耀会在这个地方?”

    “当然不是,我只是回来拿东西。”

    “回来?这里是哪里?你拿什么?”说话间,单鸣的面前出现了一座房子,如果不是仔细辨认的话,即使是在远光灯强烈照射下也看不出那是栋两层楼的房间,因为它看上去年久失修,已经被绿色植物爬满了,几乎整体被覆盖了起来,它出现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深山老林里,看上去阴森可怖。

    赵清玲的目光有些哀伤,“只是我们的家。”她跳下了车,打开了探照灯,照着面前这栋房子。

    单鸣也下了车,“你们一直藏在这里?”

    “对,自从长泽出生后,一直在这里,没想到还是被他们找到了。”

    “这里还能有什么?有用的东西早被拿走了吧。”

    “屋子里应该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但是有一样东西,他们一定找不到。”

    “那个东西,能引出沈耀吗?”

    赵清玲肯定地说,“他一定想要。”

    单鸣皱了皱眉头,感觉这话说得不符合逻辑,“那他为什么不自己来拿?难道藏在自己家里的东西,他都不知道?”

    赵清玲简要地说:“被我偷走了。”

    单鸣诧异道:“你从自己家里偷了东西,然后放在自己家里?”

    “难道放在越危险的地方不是越安全吗?”

    “好吧,我现在更好奇了,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你不想告诉我也无所谓。”

    赵清玲从腰上抽出一把砍刀,带着单鸣往里面走去,“我可以让你看看,那个东西对你意义不大,但是对龙血人很重要。”

    单鸣也可以她一样抽出狗腿刀看着爬满了房子把门都挡住了的藤蔓和杂草。

    他们终于把门口的障碍物清理干净了,然后单鸣一脚踹开了门,两个人掩住口鼻,等着那阵飞扬起来的尘土落下来。

    屋子里的状态跟它的外形完全相符,杂乱无章,所有的东西都乱了一层厚厚地灰,一片灰败的景象。赵清玲拎着探照灯站在门口,扫视着屋子里的每一角落,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放过。

    单鸣静静地等着她去找那样东西。

    可是她只是来回看着,然后慢慢地踱步到桌子前,拿起了一样东西,单鸣走过去看了看,是一个相框。

    赵清玲擦掉相框上的灰尘,那是一张全家福,单鸣看到了年轻的沈耀和赵清玲,还有小小的沈长泽。

    这对夫妻即使是拍照的时候表情都很严肃,只是那种严肃,只是军人天生的威仪,这张照片上的沈耀,绝没有现在的沈耀脸上的那种狠戾和冷酷,照片上的赵清玲,也不是如他眼前的一样眉目间遍布着化不开的悲伤。

    而这个孩子,这个欢快地天真地对着镜头甜甜笑着的孩子,他又圆又大的眼睛里满是对这个世界的好奇,他曾经为了一条鲜血淋漓的狼腿而吓得浑身直抖,他曾经因为怕冷,而哭着钻进自己的怀里,他曾经抱着自己的大腿,哀求自己带他离开,他曾经因为繁重的训练而哭泣抱怨。照片上的他,单鸣曾经那么熟悉,那是只要想起来,就忍不住微笑的一段时光。

    赵清玲掰开相框,把照片取了出来,小心地塞进了怀里,然后带着单鸣往门外走去。

    单鸣问道:“东西不在屋里?”

    “不在。”赵清玲从车上拿了两块探照灯的备用电池和一把军工铲,也递给单鸣一把,然后带着他往屋子后面的山林里走去。

    俩人徒步走了半个多小时,赵清玲不断地对着坐标,终于,在一块毫不起眼地石头跟前停了下来。

    她一铲子铲进石头的侧面,把石头旁边的土往外刨,单鸣也跟着刨那块石头,刨了十分钟左右,那块大石头的根据终于松动了,俩人弯下身,费力地把那块几百斤重的石头搬开,然后往下又挖了几铲子,终于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赵清玲扔掉铲子,改用手去挖,挖了几下,就从土里拽出来一个长方形的东西,被油布紧紧包裹了好几层,东西不大,大约有十厘米宽,三四十厘米长。

    单鸣问道:“这究竟是什么?”

    赵清玲一圈一圈地绕开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油布,油布散发出难闻的味道,估计经过了驱虫处理,油布底下终于露出了一个金属盒子,金属同样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赵清玲用手指沿着那盒子的边缘轻轻抚摸,然后再某一个地方轻轻一按,盒子咔的一声打开了,单鸣好奇地看向盒子里面,里面赫然躺着一只鹿茸一样的东西,大概有二十厘米长,但是单鸣这肯定不是鹿茸,因为这个东西居然散发着微微地金光,看上去就像个神物。

    赵清玲小心地摸了摸,“你应该猜的出来这是什么吧?”

    “这是……龙血人的角?”

    “不全对,这是角,不过这是‘海龙’的角。”

    海龙?就是所有龙血人的来源,那条在南海进行海油钻井作业时候不小心打到的一条鱼?就是那条奇异的不曾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鱼,造就了今天这么多龙血人。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这是沈耀从实验室里偷出来的,我藏了起来。”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个东西能用来做什么?”尽管单鸣不知道这东西能干吗,但是肯定有大用途,那条鱼的血都能批量生产怪物,何况是它全身上下只有两只的角。

    “因为我不喜欢沈耀拿着它,这会让他越错越多,但我也没有机会把它送回实验室。”

    “它能发挥什么作用?”

    “它能发挥的作用,绝对是我一辈子也想象不出来的,因为它一定比龙血还要厉害,但是我知道它的一个作用,这个作用足够沈耀为了它不惜一切代价。”

    “什么?”

    “简单地说,它是龙血人的兴奋剂。”

    “你是说,用某种方法使用它,会让龙血人的能力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

    “没错,这可是‘海龙’的角,它是一切龙血人的母体。使用它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用它沾到龙血人破损的皮肤。沈耀曾经试验过,最好是能把一小部分磨成粉末,涂抹在龙血人破损的额头上,能让龙血人发狂,如果是血纯度很低的龙血人,短时间内能提高百分之四十的纯血度,甚至可以加速龙翼生长。不过,同样的,对身体的负荷也非常大,是个可怕的东西。”

    单鸣在非洲打游击的时候,曾经眼前见过那些非洲雇佣军是怎么利用那些他们抢来的童子军的。他们打仗的时候会先在他们的额头或是眉角割一刀,涂上海洛因的粉末,然后那些童子军会发狂、不怕死,打仗永远冲在最前头,哪怕面对着的是赤裸裸地枪炮。打起仗来漫山遍野的全是小孩,疯子似的朝上冲,面对四联装高射机枪冲,一个阵地前上千人被打成肉酱,最大的一块也就是拳头大小。非洲的童子军中最出名的叫做‘兵蚁’,因为他们的命比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