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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面容沉毅英俊,将一杯酒给他斟满,笑道:“王大人此次到扬州,竟然不通知任何人,让我等真是诚惶诚恐。”
收起洞箫的那人穿着深紫色华服,苍白脸色似在醇酒美人中浸泡过的妖媚,有一种烟水迷离的魅惑。然而,唇角却带着凌厉微笑,凛然威仪。
“舜之,在私下的时候,你不必叫我王大人,叫我君隐就可以了。”深紫华服的男子斜斜靠在软蹋上,一双妖媚的眼眸微微阖上,显出惊心动魄的魅惑,“这君隐书院的学生,纨绔成这样,王书庸这院长须得好好提点提点。”
青衣男子是扬州知府李舜之,也是王君隐的好友,王君隐此次前来,只是私下通知了他,令他十分惊喜。
李舜之将酒杯端至他跟前,笑容有些僵硬:“当初大人办这书院,原本是给士子们一个求学的机会,谁知这王书庸不堪重任,学风败坏,要不大人惩治了他,重新换一个人?”
王君隐眼光斜斜掠出去,视野所及处,是一个女子狼狈却坚韧的身影,那身影在秋风瑟瑟的街头,好似一株生长在悬崖峭壁上的花。
哀艳的,倔强的,流连不去的。
良久,他开口道:“暂时不必了。我这次来,是办一件私事。”
李舜之将自己跟前的酒杯斟满,诧异地问道:“听说王大人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生父生母,莫非此次来扬州,就是为了见他们?”
王君隐沉默良久,苍白的脸上泛起丝丝微笑:“舜之,我自十岁与父母失散,前不久才与他们重逢相认。你猜猜,我生父生母是谁?”
他脸上是复杂难辨的神情,有一些讥诮,一些凉薄,一些怅然,还有一些温暖。
李舜之转动着酒杯,慢慢笑了起来:“愚兄不知,还请明示。”
王君隐的手腕微微向上一抬,手腕上露出一只墨玉镯子,那镯子通体发黑,隐约可见有墨云流淌,在微微转动之际,又发出沉沉的金光,好似乌云镶边一般。
那是本朝唯一一个异姓王明德王杨幡的家传宝物——墨玉镶金的手镯。
李舜之手中的酒杯几乎落在地上,他失声道:“难道,莫非,是明德王?”
王君隐微微笑了起来,那笑容颇有些讽刺:“最初我也不信。可是,最后还是信了。此次,我来扬州,是来接我母妃。”
李舜之往岸边望了一眼,刚才那个被众人羞辱的女子已经走远了,他放下酒杯,不无尴尬地说道:“明德王妃此次在扬州……”
他的话没有说下去,只是尴尬地笑道:“大人此次来扬州,正好可以好好散一散心,唱唱歌,看看歌舞……”
王君隐端起一杯酒,慢慢饮尽了:“如此,甚好。今晚,我想看看歌舞。”
李舜之正想答话,那人已经放下酒杯:“就在桃花苑吧!听说桃花苑的凝烟姑娘跳舞跳得很好。”
***
凝烟回到桃花苑的时候,那位夫人又让她一直跪到晚上,她跪到双腿发麻,几乎昏倒过去,最后那夫人冷哼了一声,将那三百两银子砸在她脸上,这才施施然地离开。
在离开之前,给她留下一句名言——
“只有安守本分,才能活得长久。”
老板娘进来的时候,一张老脸兴奋得通红,正准备叫凝烟上场,一看见凝烟红肿着脸,断着手的样子,就觉得丧气。
“看你这样子,也不能领舞了,就在后面伺候他们换衣裳吧!今晚有贵客要来。”老板娘兴奋地叫道:“光是订金就交了三千两银子呢!咱们桃花苑这么多年来,者还是头一次遇见这样的豪客……”
凝烟正在恹恹地准备换衣裳,听见银子,立马就醒过来了,一把抓住老板娘不放手。
“钱啊,饿的钱啊,饿那救命的钱啊!”
小春芽鄙视地觑了她一眼,冷声道:“大娘,她说她想要领舞。”
老板娘瞟了她一眼软塌塌的手,唾了一口道:“就你这残废样子,还能留在院子里就不错了,还想领舞,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怎么的,你这是要砸我们院子的饭碗呢!”
凝烟只是抓住她不放手,两只眼睛吧嗒吧嗒地望着她,一直不停地重复着:“钱啊,饿的钱啊,饿那救命的钱啊!”
求了半天,又勉力在老板娘跟前跳了一圈舞,把那柳腰舞得比平日还要软三分,媚眼抛得比平日要妩媚七分。
老板娘眯眼上下打量了一番,叹了一口气:“我们这一曲新的《江南□□燕》需要一个领舞的,你在里面就演那只燕子吧!”
凝烟喜滋滋地去参加排练了,小春芽帮她穿上那一套燕子的衣裳,背上还有两只翅膀,脸蛋上画着黑溜溜的两个大黑眼圈,腮帮子上沾着黑色的羽毛,嘴巴上还戴着一个尖嘴的钳子一般的嘴。
在排练过程中,就是木呆呆地站在中间,也不说话,拖着两个大翅膀,傻乎乎地跳来跳去,活像个傻子,供人取乐。
小春芽看见她这一身装束,忽然叹息道:“都是钱惹的祸啊!”
桃花苑的夜里总是灯火辉煌的,在辉煌的灯火里,这院子被分为两半,一半在舞台上浓墨重彩,歌舞升平,一半在院子下方觥筹交错,凝神细听。
“美丽的娘子哎,一双眼睛儿敞亮,一双小手儿细长,一双脸庞儿飞扬,飞扬着扑到我的心坎上也……看那只燕儿飞,燕儿飞,把我的思慕带给你听……”
凝烟扮演的燕子,一直傻呆呆地跳了跳去,不时引起座下的哄笑声,于是凝烟自己也笑了起来。
既然不能哭,为什么不笑呢?
在这么多的哄笑声中,只有一个紫衣人未曾笑。
那人容貌妖娆艳丽,形容不辨男女,顾盼流转之间,有一种烟水迷离的魅惑,看人的时候,目光斜斜掠出去,像一只沾了春水的燕尾。
凝烟望着那人,愣了愣神,只觉自己的心脏被牵动了几分,随即被台上的舞姬惊醒。
“那燕儿,燕儿飞飞,官人哎,我想向你追追……”
不知怎的,凝烟竟然第一次觉得这首歌唱的好听,比往日还要好听许多。
当天晚上完结之后,凝烟从舞台上下来,才刚一走进后台,就哐啷一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第二日早上,被老板娘的大嗓门惊醒了:“哎哟!杨大人,您好久都没来看过凝烟了!凝烟整日都盼望着您,眼睛都要哭瞎了,哎呀!凝烟,杨大人来了,你还不赶紧起来迎接……”
这个杨大人,是她的恩客,从前她为了将弟弟送入最好的君隐书院,不得已做了他的外室。
那之前虐待她的贵妇人,就是他的原配夫人。
他从前,对她说:“无论如何,他一定会保护她。”
可是,在那位夫人如此凌虐她的时候,他却消失了。
她甚至只知道他姓杨。
杨大人说了很多安慰的话,送来很多补品,表示自身前阵子在外地公干,并不知她受了许多委屈。总的意思是要再续前缘,重修旧好。如果是在以前,她也许会答应的。因她对他,还是有些感情的,在他放出她弟弟,还有听见他总是得意地提起他儿子时候的模样,她也想起了她弟弟,她是有些触动的。
她也不知那算不算爱。如果父亲对她算是爱的话,那么他算是很爱她了。那些生死相依,白首不离的故事,毕竟只在故事里的罢了。
然而,这一次她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叫人拉开床帐,给他看看她现在的模样——脖子和脸肿得一般粗,嘴巴似两根香肠一般,往外翻卷。两只手软软耷拉着,肿胀得似两个紫红色的馒头。那已然是半个月以后的样子了。
他果然一惊,接着便留下一句“你安心养伤,我以后再来看你”离开了。他果然未再来,那是她最后一次望到他。
听说不久后他就回京了,还当上了摄政王。戏班里的人都替她惋惜,白白放走了这棵大树。而她对他最深刻的印象,仍然停留在他带着宠溺、骄傲和惋惜的口气谈起他儿子时候的样子。
自从她的嗓子被香炉灰烫伤以后,她就开始在水烟里加吃“神仙丸”了,因着师傅怕她想不开寻了短见,又想着死马当成活马医,说不定就将她治好了,之前又不是未先例。
吃了几个月的“神仙丸”之后,她的身体每况愈下,但嗓子却奇迹般地开始康复起来。只是,那双手却是废了。
那双她赖以成名的手,能做出四十九手兰花指的手,能赚得很多黄金白银的手,曾支撑起整个家的手,从此废了。
她最后活过来了,却是因着躺在床上的那几个月,她想了很多很多事情,最终想到,不管这个弟弟还是不是从前那个,他也总归是她的弟弟,他生性单纯,在官场生存不易,她得帮他挣钱,上下打点,等他需要钱的时候,她不会给不起,这是她对他唯一的价值。
她不能荒废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