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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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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女子。是在夏天,罗言言和陈默在露台上聊天,她们住在一起,但她们已经好久不见面。

    朋友们都说她们两个很像,名字相反面容相近,而且很多次她们都在街头相遇,默默相望,很多次相向而去之后。终于有一天,罗言言对陈默说:呵,我又遇到你。那天她们去看86街公寓的楼盘,罗言言说我好喜欢这个“向左走,向右走”的广告,陈默说我也是。正好,她们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可以买下这里的三室一厅房。

    罗言言26岁,来自上海,陈默25岁,来自北京。她们都不问对方的过去。因为知道都是彼此相像的人,简约的道理,探究无益。

    她们如果都在家,通常会一起出现在露台。在露台的时候她们其实也没有多少话好说。陈默喜欢仰头望天而罗言言喜欢俯道向地。本来就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

    陈默说因为害怕黑暗,所以有仰头寻找光亮的习惯。

    罗言言说喜欢俯首向下望,因为高处不胜寒。

    其实无论仰头还是俯首,世界都能尽收眼底,只是焦点缺失。

    罗言言是时装公司的高级职员,陈默是电台的英语dj。在别人眼中她们都是宠儿。而在对方眼里她们都是平平无奇。满世界游走,在城市与城市之间飘荡,只有这点才是她们共同喜欢的。

    因为:

    1、罗言言,有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感觉不到呼吸

    如果城市像人一样也有自己的星座。那么我认为上海(就是我的上一个栖居地)是双子座。极端,两极分化。

    是真的。

    如你走到一条街,它的一边一定是多到让人恐怖的自行车,而另一边又是多到恐怖的名牌服装店。

    如果今天下雨,明天一定又阳光灿烂,当你在阳光下眯起眼,一阵风吹过,它又开始下雨而且寒冷。

    我的专职摄影师,也是一个极端的人,说教的时候蛮有耐心,做不到位又会惹他雷霆。造型师也是一个极端的人,你初见他时会以为他刚出校门,其实他有15年的工作经验。监制是个“虐待狂“,所有的工作达不到他满意的效果,都不能下班。

    所有的极端造就了我一个人的极端。

    我小时候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小时候我的理想是一个钢琴教师,爸爸就是一个钢琴教师。那些琴键真是神奇,我的手指按下去,就能发出清脆的声响,爸爸弹出来的更美妙。就这么形容钢琴音乐吧:钢琴音乐就像南美的一种雪茄烟味,浓郁,哀伤,高贵。但我那时太小,那些声音尽管美妙,我还是坐不住。高中的时候,我已经长到1。79米,妈妈认为我该做一个模特。因此她陪我到上海的一家丝绸印染公司学习模特专业。

    我并不喜欢回忆那个我呆了四年的城市。相反,我最想忘掉的就是关于那个城市的一切,然而,最想忘记的其实是最不容易忘掉的,这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道理。

    因此,毫无办法,我还是无可救药的在思念常轶,思念他的风衣,思念他的相机,思念他的眼神以及他的话语。

    那是我参加上海服装节意大利时装大师菲雷的专场演出。无数的镁光灯在面前闪耀,我一眼就发现了他。在众多的记者摄影师中,唯有他是最高的。他更适合做一个模特。我的眼光只能在他身上停留那么一瞬,他却在那个时候拍下了我跟角上扬,眉头轻佻的样子。那天只不过是我无数次演出中的一次,但当时的感觉有点奇怪,不过,我想,那只是纯粹的一种预感,当我回化妆间的时候,他已经等在了那里,他不仅知道我的名字,我的年龄,甚至我的三围,我很快意识到,如果这个男人和我没有关系,他又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后来他为我拍的照片上了他们杂志的封面。他们说他把我拍得像莫妮卡贝露琪。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搞艺术的都带着极端。常轶所有的照片都是他亲自冲洗的,他27岁,却有着孩童一样的声音,完全没有磁性,在他的家里,我看到过小山一样堆着的酒瓶,而一次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他都是清爽精神的。他总是长时间不发一言的凝视我,开始的时候我们为一些工作的事情约会,通常我们会在我住所楼下的一家叫“blue”的酒吧,里面总有我们共同喜欢的爱尔兰音乐,那个唱歌的女孩有长长的微卷的头发。常轶说我和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像。他有一只狗叫“宾的”你知道那是一种很牛的相机的名字。他做了一本摄影集,所有的图片都关于我和“宾的”

    是的我和他爱了一场,当我的事业快要走向颠峰的时候。话说回来,我能在最快的时间里得到许多女孩向往的这一切,常轶真的功不可没。我喜欢舞台上的灯光,尽管那些光从来都是剧烈刺眼。我相信我的成就,和我的努力有关,可是他们不相信。已经不止一次在派对和聚会里,听到有人在用隐秘迂回的语言嘲笑我,说什么我的走红完全是靠姿色和出卖自己换来的,同时我的经纪人也警告我:爱情是青春的内耗。希望我能权衡利弊,适可而止。这个圈子就是这样,病态的,自私的,虚无的,扭曲的,你什么都不能掌握,有时候,站在任何地方都感觉不到呼吸。我开始有点明白,常轶为什么那么酷爱自己的职业,原来那些影像可以把时间拉长,可以让人永远停留在时光深处。

    我明了头顶的这片天空已经不是我刚来时那片单纯的天空,我告诉常轶这个城市多么令人慌张,如临深渊,如覆薄冰。再这样下去我一定会得神经病,我还告诉他有些花开了但不不一定会结果,真的,不是你的错。

    我悄悄的丢下了他出门,我没有告诉他我要去的地方四季如春鸟语花香。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胸口有细细碎裂的声音。

    真的,我只能说这么多。

    现在,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是多么的好。

    2、陈默:有时候站在任何地方都感觉多余

    看完那本时尚杂志对丁书的专访。收音机里的声音已经变成了电流声。专访里还有他的照片,他依然站在那片绿色的植物下面,依然是白色的衬衣,只是头发又长了,有风吹过的时候挺玄的。

    有些事情真的是命里注定的,还在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去电台做兼职主持人,主持一档美食节目。监制很欣赏我的口才,从此踏入广播界,在这一行,当然有遇到许多人,而丁书是意料之外的人。现在,我对他唯一的怀念,就是怀念他做的炸酱面,如果他教会我煮,也许我就不会老惦着过去。

    毕业以后,还是在那家电台做兼职,有知遇之恩的意思。依然是主持美食节目。那时候的北京饮食界,是一种味道独霸京城的局面,所以我有时候会向动既是同事又是朋友的监制抱怨这个毫无新意的圈子会摧毁我的幻觉。我的幻觉就是每个吃饭的地方都像别有洞天的场景,能够让人走进去的时候就像走进一个个片场,坐下来就可以幻想真实的自己之外的角色。既使不像片场,也可以像美食的“迪士尼”让人拿起筷子的时候会禁不住感怀“天堂宛在手中央”我在发梦的时候身旁只有两个人,我的监制和丁书。之前监制跟我介绍:这是丁书,海悦酒店行政副总厨。来自新加坡,他不太懂中文,他用英文跟我们说从一个人吃食物的样子可以看出一个的欲望。我说,我酪爱美食,那是不是说明我有太多的欲望。几近膨胀。呵呵,呵呵,引来他们宽容的笑。那是第一次见到丁书,我以为他会像以往遭遇的一些人,就此擦身而过。

    世界很大,城市很小。

    那时候的三里屯酒吧一条街也没有现在颓唐破落。需要放松的时候,我通常会去那里的一家酒吧坐坐,它叫“晚风中的蓝调共和”你在那里可以喝一个晚上,你就是喝死了也不会有人来管你。那天下雪,坐在窗边的位置看外面,雪花飘飘洒洒,世界的节奏是那样慢,仿佛会有什么的神灵降临。然后丁书缓缓的走了进来,酒吧很小独自坐在那里的我让他一眼望见,我们很大方的打招呼,就是那晚我才发现城市的巨大无情,从来没有和一个刚认识的人聊成这样。当然因为原来他和我有许多共同的爱好,比如英文歌,她对各种歌曲、歌手的熟悉程度让我吃惊!我怀疑她是否干过这行!他的答案是“no”说这话时他正端着酒杯在摇晃,杯里的酒她喝了很多酒,特别喜欢鸡尾酒。那一晚,因为酒精的原故,我们说了许多的话。凌晨的时候,像所以有教养的男人。他送我回家,之前吐了几次,胃里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了,家里可以用的材料只有面条,他为我做了一碗炸酱面然后礼貌道别。我们就这样成为朋友。

    有时候,人难免会。会一见钟情。

    “晚上好,朋友们,我是陈默,这里是活色生香美食节目。”每一次开始做节目的时候,我都相信,丁书他一定在收听,如果我做有够好,做得有够让人欲滴垂诞欲。他一定会来找我的。我会告诉他我说的地方在某处,我可以带他去。我带他去抓住他的胃,再抓住他的心。然后我将和他形影不离。呵,暗恋的城市那么美,没有沙尘,天空不灰。

    但我知道丁书是有女朋友的。她在日本留学,他给我看过他钱夹里她的照片,她真漂亮,那时候,我就想像着她穿着素淡的和服在那个落樱凄美的国度低低的说日语的样子。

    很不幸地,我想起了命运这个词。这真令人难堪。

    有时候站在任何地方都感到多余。

    要是在以前,我不会在乎失去,可我这一次真的是喜欢他。

    我喜欢他的眼睛,他是从不熬夜的男人,眼神纯静。我喜欢他的衬衣,他是简约干净的男人,味道清浅,我喜欢他的语言,他可以和我谈论凡高,夏加尔和弗里达

    我终于等到他的邀请。他将在海悦酒店开一个私人party,他说你一定要来呀,这是很重要的聚会。

    那天我花了半个小时的化了完美无缺的烟熏妆,室友都说太丑了丑了,我说我相信我的丁书独具慧眼,因为这样就像带着暗暗的伤,他怎么会不疼惜这样看上去让人爱怜的女子。

    我想不到的是那是一个告别的party,他许多的朋友都有来,丁书说这将是他在中国的最后一个夜晚,他将回他的祖国新加坡。

    他无限伤感的说各位朋友真抱歉,我想为你们弹一曲,希望大家能够开心我怎么能够开心,我的爱还没有开始就要人散曲终。

    第二天,我从飞机上看了一眼北京,丁书他留给我一个空城,我也留一个空城。

    原来我真的是个欲望几近膨胀的人。因为,飞机起飞的那刻,我终于明白;一个人如果没有欲望,就不会到处迁徙。

    有时候,一件事就像一生一样漫长。除了结束的那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