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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赛术比赛或赛马的人,也许都会被马骑的那种优雅、健美和力量所吸引、所打动,即使你是一个外行。而如果把马骑置于战争这样的一个特殊的境遇中,那份健美、力量甚至优雅不知要放大多少倍——是的,我可以想象,那一定还有优雅,虽然,残酷用鲜血涂红了每一个人的目光。巴别尔的红色骑兵军确切地告诉了我这一点。
这次耀兄回来,给光光带了一本红色骑兵军。前一段时间,我曾在读书上看过两篇有关它的文章。但当时并不太在意。所以,从光光那里借来时,把书放在包里带回家,心里也就并不太急切。可是,一旦开始看,我就没法子让自己停下了。唯一停下的时候,就是为某一片段、某一个句子,在想:这个巴别尔!是的,绝对是卡夫卡式的巴别尔,海明威式的巴别尔,莫泊桑式的巴别尔。我差不多是一个晚上就把书看好了。很少有这样一气呵成的看书了。
巴别尔的小说自成一体,令人不可捉摸。它是反小说的,似乎没有构思——我知道,那背后一定有一个大构思,没有明确的开头和结尾——突然就开头了,突然就结束了。当然,似乎也没有情节和主题,甚至,写人物大多也是顾左右而言它。还有它的简练让人吃惊,都是两三页短短的篇幅。在看卡尔维诺的作品的时候,我在心里说:小说居然还可以这么写。看巴别尔的小说我心里又这么在打鼓。可是,模糊地感觉,巴别尔比卡尔维诺更伟大。如果说的卡尔维诺是试着把小说写得像一个梦,那么,巴别尔的小说本身就像一个梦,从形式到内容都是一个梦:像梦一样含蓄、丰富和迷离。我有一种观点,觉得叙述艺术——文学、电影等——应该让叙述成为一个梦。像梦境一样的似曾相识又令人费解,像梦一样缠缠绕绕又柳暗花明,像梦一样意象鲜明又多元复指。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每一个人只在做梦,我就是一个艺术。做梦是我们对现实曲折的反应(或者反映)。但是,我们中国人是不了解梦的,周公解梦都是一些牵强附会迷信的玩艺。只会说梦见棺材是要发财了,梦见公鸡叫说是有天灾难到。所以,大部分中人连英雄都不喜欢看或者看不懂,他们看好十面埋伏。所以,也不会有多少人喜欢或理解巴别尔的这红色骑兵军。西方人似乎要好一些,他的红色骑兵军有波兰、意大利、法国和美国都拥有崇高的声誉和大量的读者。但是,我还是怀疑有多人真正是喜欢巴别尔小说的本身,喜欢它梦的叙述——而不是人类这最后一支作战的骑兵和哥萨克们的暴力美学、性感的暴力?就像人们欣赏水浒、欣赏007一样?
把暴力审美化了,当然是一种水平和崇高。其实,这本书的好,也就在于它能够把血与痛,仇恨与残忍,信仰与迷狂,把人性中最不可思议与最野蛮的东西都审美化了。艺术不是审美就是审丑,但根结底是审美。但是,对于欣赏者来说,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欣赏那份被审美化的暴力,那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了。
巴别尔的确是伟大的。就像苏联作家爱伦堡说的,巴别尔不同于任何一个作家,他善于用两三页写出似乎需要一本书来写的东西,有时一句对话便能揭示一个人的内心世界。美国女作家佩雷甚至认为,红色骑兵军虽薄薄的一册,却相当于三部长篇小说的含量。这人分凝练,不仅缘于巴别尔的天才,也缘于他对文学简练的一种自觉要求。他说过,写一篇最短的小说,我也得像一个挖土工独自去挖平卡兹别克峰一样。“每写完一篇短篇小说,我都会老好几岁。有时候我甚至累得失声痛哭。由于写作,我的所有血管都在痛。如果有某一句句子写不好,我的心就会痉挛。”天才的艺术感觉和创新,再加上对文学创作的这份神圣态度,才能成就不朽之作。就像我们的曹学芹一样。对我来说,也许巴别尔的这份“凝练”的艺术对我启发最大。我一直认为短篇是小说里极致,而凝练又是短篇的极致。可是,我不喜欢小小说,虽然短小,却没有短篇的那份从容尔雅,那份梦一样美。
这本书是借来的,所以我只好拿去复印了几篇,像泅渡兹勃鲁契河、家书、我的第一只鹅、盐、千里马等,都是我最喜欢的。什么时候我们这儿有了,我再去买一本。这的确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就像二00三年版英译本序言作者麦克•德达所说的那样:这是一本传世之作。你会终生反复阅读,然后留给你的孙子;否则,就带进坟墓。
我曾经想过,我死的时候,带些什么书进坟墓?我自己的一个短篇,还是红楼梦,还是再说吧。
2005年8月23日清晨于归去来居
附:读了红色骑兵军之后,发短信和耀兄交流。没想到,教师节后,收到他从当当网上为我邮购的红色骑兵军。他说,原是想在教师节的时候送到我手里的。所以,现在,在我的书橱里,也有这本小说了,而且,视为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