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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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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红祁早上一醒来,就发现顾平乐在屋子里,同时不见的还有他的大背包,但是原本放在包里的衣服却都被整整齐齐摆放在柜子里。

    昨天,他们俩个在一间房里度过了非常平和的一夜,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也没有什么狗血剧戏码,性别在剧情副本中是无关紧要的一项,他俩又都是对男女情感不太热衷的,所以相处的模式也还和之前一样。

    此时在旅店里的三个人也都准备出门吃早饭了,就给顾平乐留了个条,告诉他早餐店的位置。

    中年人给安排的早饭是广式早茶,叉烧包、肠粉、糯米鸡、薄皮虾饺……挺丰盛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吃起来有种送终饭的感觉。

    王思同小声地问了郑红祁一句:“你们报社的人这么有钱吗?他这人靠谱吗?”

    “他家里有钱,我觉得不咋靠谱。”

    中年人还在说着安排,他说会派车七天后接他们,估计着七天的时间足够他们采风了。

    “这七天时间,有点长吧。”郑红祁小声反驳。

    “你一个小实习,懂什么啊,人家正常采风都得要好长时间,深入实地体验生活,只有时间长了,才能体验出好东西,再说了,最开始王先生写信时都说好了,就是七天,我车都订好了。”中年人说完还对王思同笑笑。

    王思同也笑了笑,只是他现在非常想穿越到过去,掐死那个写信的王思同。

    七天!去那地方呆七天!你有病啊!

    早饭吃了一半,顾平乐才匆匆赶来,他背着个鼓鼓的背包,因为走得太急,鼻尖还渗出了汗。

    “你干什么去了?”王思同有些好奇,顺口一问。

    “唔……买点东西。”

    顾平乐入座之后就开始吃,他确实买了一点东西,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

    每个人的行动都是自由的,也都是隐私,他们也没有多问。

    他们正吃着,旁边那一桌新进来两个人,等菜上来的时候正在聊天解闷儿,俩人说话的声音有点大,他们这一桌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这俩人先是讨论了会儿工作生活上的这儿,其中一人话锋一转,说起了最近的怪事儿。

    “你听说了吗?我家隔壁那小区里,有个喜欢说书的出了车祸。”

    “扯呢,现在这街上才几辆车?还能撞到人?再说你那小区哪儿来的说书的啊。”

    “不是,就是在树底下给小孩讲故事的,没事儿说着玩儿呗,就都称他为说书的,那撞的老惨了,虽然我没看见哈,我就看见白布盖着的尸体了。”

    那人喝了一口水,继续说:“据他们说,那现场老惨了,这人脑瓜子都摔掉了,眼珠子也蹦出来了一个。”

    顾平乐夹着虾饺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这死法,听着怎么这么耳熟,就好像刚在哪儿听过似的。

    “那死的老爷子是张家的,他不是还有个哥嘛,张大师,说是那张大师都疯了,一直在叨咕着什么‘来报复了‘这种神神叨叨的话。”

    顾平乐放下筷子,朝着他们问了一句:“你们说的是繁盛街那家的张大爷吗?”

    “是啊,小伙子你认识?节哀啊。”

    顾平乐忽然觉得有些瘆人,“报复”这事儿先不提,毕竟这俩张大爷都是活着从溪前村出来后,才发生的这档子事,而他们这几个玩家要是能离开溪前村,估计就直接回到现实生活了。

    他想起的是昨天,在他第二次询问的时候,郑红祁的舌头、胳膊腿儿啥的都被那大爷拽下来的画面,要是他这故事都能变成真的……

    一旁的郑红祁咽了咽口水,紧张地问顾平乐:“我靠,咱昨天刚找完这大爷,这大爷就死了,这不会和咱有关吧?”

    顾平乐心想:不但有关,现在说不定连你也有暴毙的风险,他不免生出愧疚之情。

    又想到郑红祁还刚做过化疗,死里逃生又被他置于危险的境地,顾平乐看向她的眼神更愧疚了,从旁人的眼光来看,他的表情也有一丝的微妙。

    “你放心,我会尽力保护你的。”他怀抱愧疚之情,如此回复道。

    郑红祁:“?”

    顾平乐的这句话令郑红祁有些震惊,她自然不知道这人心里这么多弯弯绕绕,她只当这人……贪图了自己的美貌,但很可惜,她喜欢的是更木剑八那种款的,虽然顾平乐长得还行,但却不在她的审美点上,于是她回道:

    “对不起,别爱我,没结果。”

    顾平乐:“?”

    这俩人都没在一个频道上,这对话也就草草结束了。

    中年人为他们叫的车也到了门口,开车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瘦子,经常风吹日晒,皮肤的状态也是会骗人的,所以很难看出这人准确的年纪,约莫着要比看上去年轻十来岁。

    中年人跟他们解释过,没几个司机愿意载人去溪前村,都说那地方邪乎,就这位外地来的,最近家里急缺钱,小女儿病了没钱看病,还得一口气把往返的钱都先支付出来,这才愿意载他们一程。

    王思同对此提出过异议,这往返的钱都先给了,人家又是外地的,要是把他们都送过去,却不来接,这要怎么办,

    对此中年人的回答是:“应该不能,要是第七天还没回来,他就再找人去接他们。”

    真到那一天,估计再找的人该干的活就不是接他们了,而是来收尸的。

    中年人把他们送到车前,就打算离开了,他家里的老爷子今天百岁宴,他必须得赶回去。

    王思同还寻思跟他套套近乎,就给塞了点钱,还留下个祝福:“祝老爷子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哈。”

    但是中年人听了后却没表现出开心,草草应付了几句就离开了。

    “这人咋不识好心呢?”王思同还有点郁闷。

    于梦用力掐了一下他的腰,“人老爷子今天百岁宴,你祝人家长命百岁,你咋这么会说话呢?你咋不直接祝人家寿终正寝呢?”

    “嘿,我怎么忘了这茬啊!”

    这几个人的表现确实像是返乡的,表面上吵吵闹闹的,他们坐在面包车里,正式踏上返乡的路。

    路是老路,坑坑洼洼的,很废车,坐着的人也不舒服。

    顾平乐坐在后面,看着周围的树,郁郁葱葱的,莫名想到了第一次进入剧情副本时的场景,只不过那时的天是阴的,他那时还不知道这一切都不是一场梦。

    司机开的很猛,感觉也没太看路,车底盘被挂的叮当响。

    七天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他们就跟司机商量着,让司机明天就来接他们,说是就能买到明天的车票,所以明天就得走,司机随口就答应了。

    开了将近两个小时,车到了,司机挺不耐烦的,让他们下车,然后又叮叮哐哐地开走了。

    “你们说这司机到时候能准时来接咱吗?”于梦看着这车远去的背影,总觉得有些不靠谱。

    “不能。”郑红祁盖棺定论。

    “为啥?”

    “你这儿是不是傻?”王思同轻轻敲了敲于梦的脑袋,“他这车估计都不是自己的,你看他开车的样子,自己的车能这么开吗?这一趟的钱都不够修车的,估计啊今天就出城跑了。”

    “那咱还真就在这儿呆这么多天?”于梦拍掉了王思同的手,很是郁闷。

    王思同嘿嘿的笑,揉了揉手,“车到山前必有路,着嘛急啊。”

    顾平乐没加入他们的对话,在村子外面转了一会儿,这村子看着还挺有钱的,外面还停着不少车,他虽然不清楚这些车都是什么,但照样子来看,这车比大多数城里见到的都要精致。

    这么闭塞的村子,为什么会这么有钱?

    “嚯,这车不错啊。”王思同走上前,“咱到时候在这儿借一辆车,直接就能溜了。”

    村子里也有人发现了这些外来客,一位大娘走了出来,询问他们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