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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慕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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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剑山庄遗址坐落在陵州中部一片群山之中,是去江陵主城的必经之路,所以白鸦并未着急与三人分开,因为事先与蒲公英三人约定的便是去铸剑山庄,那自然是先去铸剑山一趟,而且按照蒲公英的那般喜欢凑热闹的品性,多半也不会往他处去。

    连过三镇,四人便来到了铸剑山下的一个镇子。

    镇子名为慕剑镇,名为极为霸气,不过据说很早之前,此处并无城镇,慕名来此求剑的江湖侠士为了表示此行求剑的恒心,就在铸剑山脚结茅而居,但铸剑山庄自然不是什么人都会赠剑,所以大部分人都被婉拒,其中一部分又极为倔强,似有不得剑便不走的气势,长住于此。

    百年发展,人数已经不容小觑,后来被那些眼尖的商人看中商机,便在此处花了不少心思,最后渐渐形成小镇的规模,时至今日,慕剑镇已然算得上是陵州数一数二的城镇,不管是规模还是繁荣程度,比之苦竹镇都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如此之多的江湖人士聚在一起,难免会发生一些意料不到的事情,江湖人与那些读书人可不一样,向来推崇以武服人,性格大多直来直往,花花肠子相对较少,所以很多时候都会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既然不是主城,规章制度就没那么多,以至于不少人都死于此地,慕剑镇一度极为混乱。

    后来铸剑山庄看不下去了,名门正派向来在意“名声”二字,自家门口太乱,于情于理,它都不能坐视不理,所以后来铸剑山庄便每日派人巡视此地,一旦发现恶意杀人的恶劣事件,便会强势插手,轻则驱逐,重则当场击杀。

    这种平衡和睦的氛围持续了几百年,直至一个多月之前,铸剑山庄覆灭,烽烟再起,加上对那些名剑趋之若鹜的江湖人鱼龙混杂,好人歹人都不少,所以眼下的铸剑山庄想必很久以前来说,更为混乱。

    这就苦了迁居在此几百年的普通百姓,天天担惊受怕,又舍不得这百年基业,最后只能龟缩一侧,隐约间又成了一个微妙平衡的局面,镇子靠近山脚的地方混乱无比,靠外的镇子相对安宁。

    白鸦四人此刻就在外镇。

    白鸦从马车上下来,抱了抱拳,道:“三位,就此别过,日后有缘再见。”

    樊音点了点头,算作回应。

    杨浩看着镇子尽头的那一座高山,直入云霄,他心潮澎湃,同样拱了拱手,道:“两位,告辞。”

    说完转身就向着镇子深处走去,脚步极快,生怕白鸦会邀他一起,虽然白鸦实力惊人,是个不错的靠山,但他杨浩也算得上是一个天骄,心里仍是有着那一份骄傲,况且与白鸦一起总感觉有些压抑,也不知道是不是早先那场初识留下的阴影,又或者是白鸦风头太盛,反正这些现在已经不太重要,因为他杨浩已经消失无踪。

    樊严比起杨浩来说,更为憧憬江湖,内心自然

    想在此逗留几日,奈何任务缠身,他偷偷瞥了一眼神色莫名樊音,长叹一声,架起马车,继续往江陵主城方向而去。

    白鸦走入干净街道,人流并不是很拥挤,多数是江湖人,不乏神色俊朗的世家公子,也有麻衣仗剑的游侠儿,就连小时候最是仰慕的女侠也不少,在街旁店铺里挑挑拣拣,胭脂铺子最多,女子终究是爱美的,白鸦蓦然想起那个已经化干戈为玉帛的李姓女子,跟着两个粗人一根冰棍子闯荡江湖,多半是受了极大的委屈。

    白鸦有个比较好的习惯,到了一个地方后,都会第一时间将周围的情况摸清楚,这是在秦岭山脉内搏杀十年所养成的一个经验,他深知周围的环境对于搏杀之时的胜负有着极大的影响,一如风谷,他能杀死武林一是因为武林的骄傲自负和特殊癖好,喜欢折磨人,二是因为自己身体的足够特殊,神秘力量足够强大,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借了那股怪风的势,至于那个青衣女子的无心之举,让风向发生了巨大改变,也是促成此事的原因之一。

    外镇并没有什么特殊,唯有一点,让白鸦颇为无语,他发现这个镇子的武器铺子也着实太多了,几乎每一条巷子都有那么几家,而且不少都打着铸剑山庄的招牌,这倒是让白鸦开了眼界,苦于赚钱购置造化丹所需草药的他犹如醍醐灌顶,愈发思念那个在青州商场纵横捭阖的女子。

    白鸦走过座石桥,桥下是一条清澈河流,并不宽大,极为秀气,名为长锋河,不用想也知道是因为铸剑山庄而取的名字,是长陵江的一个支流。

    当然长锋河眼下还有着另外一层含义,它分割着慕剑镇的内外之分。

    走过长锋河,便到了内镇,愈发临近山脚,这里几乎遍地是江湖人,除了一些胆子大的商人,就只有那些尤为贫穷的小户人家。

    这些人比白鸦的家乡雨村还要穷苦,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没有资本搬去外镇,仍是在这杂乱之地蝇营狗苟。

    内镇的大街上,江湖人士的数量比外镇要多,而且着装夸张,奇装异服凶神恶煞的武人不在少数。

    人海茫茫,如何寻找那三人?

    白鸦决定采用最简单的办法,一切随缘了,他脸上堆起谄媚笑容,四处打听,一边打探内镇环境一边问别人。

    询问对象多为商家,也不乏看着就不像初来此地的老油条。

    “请问这位兄台,有没有见过一行三人?其中一个背着铁剑?”

    背着铁剑是对扶桑最为准确的描述,当然也是最为另类的形象,但凡行走江湖,几乎都是十分在意佩剑的档次,因为它意味着剑主人的身份实力,像樊严所说的那柄“灵虚剑”,便代表着灵虚公子的实力,宝剑配英雄,自古皆然。

    扶桑却独树一帜,配着一把普普通通的铁剑,而且是背负,虽然说不上世间仅有,但也很少见。

    蒲公英很早之前就问过扶桑为何不换一把剑,后者只说这把铁剑可不是普通铁剑。

    不是普通铁剑,但材质造型都是极为普通,那就只能说是代表的意义了,比如他师傅当年的爱剑,又或者是心仪女子...不过白鸦觉得这个冷面少年不会有什么心仪女子,如果有,李渔那丫头可能算一个。

    扶桑对这把铁剑的评价就如同蜻蜓点水一般,不再多说,白鸦知道他的脾气,无奈作罢,只能归结于此剑有玄机。

    没想到此番倒是成为找人的一个重要标志,也不错,不过白鸦问了很多人,仍是毫无头绪,甚至有几个脾气火爆的老哥更是直接拔刀相向,白鸦只能悻悻然跑路。

    内镇之人的脾气果然比外镇要大上不少,但白鸦仍是不折不挠,脸皮厚也不是个坏处。

    一个极为强壮的男人迎面走来,嘴里不断骂骂咧咧。

    白鸦听到他骂人的话语,耳朵一动,上前笑问道:“这位大侠体壮如牛,小弟真是见所未见啊,真乃牛人啊。”

    强壮男人刚刚与人打了一架,虽然没输,但也没赢,两个人都没讨到好,但气不过对方那白衣胜雪的做作姿态,天生嘴笨的他又说不过,所以只能遗憾收手,此刻看到有人喊住自己,是一个高瘦的年轻小子,一身黑衣倒是比那一身白衣看起来要顺眼的多,又加上对方一脸讨好之意,刘六牛倒是扫去了几分心中积郁。

    “你这厮要做啥?”

    他的声音很大,对白鸦来说无异于吼,白鸦不动声色揉了揉耳朵,明知故问道:“大侠这摸样,莫非是刚才有人不识泰山?”

    刘六牛冷哼一声,沉声道:“一个不长眼的小子而已,若非老子不想纠缠,非得扒了他的皮。”

    白鸦神色愤懑,左手握拳,锤在自己右手手掌之上,怒道:“在下方才也被一个穿白衣服的给欺负了,不过他们有三个人,人多,我没打过。”

    刘六牛突然感觉同命相连,道:“与我动手的是单独一人,你小子千万别得罪他,老子四穴实力,才能略胜他一筹,你若是碰见了,躲开便是,老子看你顺眼,才与你这般说,至于你说的那三人,也罢,老子去帮你收拾他们,正好出出气。”

    白鸦一愣,没想到这个个子魁梧的汉子思想如此简单,尤其是还没说两句就要帮白鸦揍人,委实让白鸦担待不住,既然魁梧汉子口中的白衣人不是蒲公英一行,那也没必要继续交流下去,白鸦也不会带他去寻那子虚乌有的三人,只得一捂肚子,满脸痛苦,破口大骂道:“不好,那三个不要脸的居然给我下泻药,不好意思,大侠,失陪。”

    说完一溜烟跑得没影。

    魁梧汉子摸了摸脑袋,面露怒色,自言自语道:“下药,真是可耻,老子就不干这种事。”

    说完大摇大摆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