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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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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古墓是人生终止时最后的定格,也是储存墓主生活时代的若干文化信息的府库。叠叠累累的古代墓葬屡经沧桑变故,因各种原因往往多遭破坏。而最通常的破坏形式,是有意的盗掘。历史上的盗墓相当普遍,甚至曾经成为某些区域的地方风习,成为某些家族的营生手段,成为某些社会群体的行业特征。⒉司马迁写述中山地方风习,注意到“掘冢”行为的普遍。掘冢盗墓虽然是“奸事”,当时却有人因此起家致富。西汉时不法贵族作恶地方,盗墓竟然成为一种骄悍者嗜好的游戏,于是有“国内冢藏,一皆发掘”,“所发冢墓,不可胜数”的情形。两汉一些严重的社会动乱,如吴楚七国之乱、推翻新莽王朝的民众暴动等,都有大规模盗墓的记录。汉魏之际曾经发生盗墓的*,据说曹*军事集团甚至设立了名号为“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专门指挥盗掘冢墓的官职。⒊唐人所谓“群盗多蚊虻”,“荒冢入锄声”,“髓髅半出地”,“白骨下纵横”等诗句,也反映了盗墓风习的普遍。唐代宗时,郭子仪父亲的墓葬被盗掘,有人疑心是鱼朝恩指使。而郭子仪在御前说到此事时,承认自己所统领的军队也多有破坏陵墓的行为。据史书记载,自唐末到五代初,关中的唐帝陵墓除唐高宗、武则天合葬乾陵外,被逐一盗掘,无一幸免。宋元明清时代的冢墓发掘和冢墓破坏事件史不绝书。作为政府行为的掘墓事件,最为典型的是金王朝扶植的伪齐政权在中原地区对两京冢墓的大规模破坏。刘豫曾经专设主管盗掘陵墓的官员“河南淘沙官”和“汴京淘沙官”。元代蒙古贵族信用的僧侣,有发掘南宋陵墓的行盗墓为。明万历年间,宦官陈奉处理民间盗发李林甫妻杨氏墓一案,为“得黄金巨万”的信息所诱使,竟然“悉发境内诸墓”。武昌市民反对其恶行,曾经掀起激烈的抗议风潮,几乎形成暴动。⒋盗墓现象的普遍,历代都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于是有“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无不发之墓也”的说法。⒌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财产追求,是古来最为普遍的盗墓动机。晋人皇甫谧宣传薄葬,有“丰财厚葬以启奸心”之说。盗墓者对墓葬的无情破坏和对死者的极端伤辱,大体都是出于财宝之“欲”。所谓盗墓“奸心”启于厚葬的说法,虽然颠到了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却大略可以说明“自古及今”“无不发之墓”的主要原因,是对“丰财”的欲求。⒍对随葬品的某些特殊需求,也是我们在分析历代盗墓动机时不能不注意的。宋代有盗墓以取犀带、玉带的史例。有人因此甚至不惜发掘自己父亲的墓葬。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宋徽宗喜好古青铜器,于是地方官纷纷发掘冢墓求其器以献上。陶弘景墓被盗掘,据说是为了劫取其中的“丹砂异书”。盗墓者分割“僵尸人肉”以为药,以及盗窃枯骨“以之合药饵”,则是盗墓史中的奇闻。通过发掘前人墓葬,取其营造材料以为己用,也是值得重视的历史现象。在河南南阳的考古发掘资料中,可以看到晋人发掘汉墓,并利用汉画像石作为建墓材料的实例。江苏徐州还发现晚唐时人利用汉墓墓室重新下葬的情形。这样的现象,在文献资料中也有反映。⒎发掘政敌及政敌家族的冢墓,在中国古代权力争夺中曾经被作为厌服对方的极端手段。掘墓,又是政治惩罚与政治迫害的一种形式。发墓,剖棺,鞭尸,同时又都用以发泄政治仇恨。《左传》中已有掘墓复仇的史例。司马迁记述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的故事,在民间有广泛的影响。清雍正年间兴文字狱,曾经发生吕留良因此被戮尸的著名事件。⒏盗墓技术的发明和传承,在史籍中有资料反映。而相应的反盗墓技术也逐渐成熟。如以疑冢或虚墓迷惑盗墓者的方式等,以石椁铁壁和储水积沙等强化防护的方式,以及以机弩、伏火、毒烟等杀伤盗墓者的方式等,都各有防盗的效用。⒐传统礼制对墓葬的保护,表现出中国文化对宗法关系的重视。历代多有严禁盗墓的法律。社会舆论对于盗墓行为也予以严厉谴责。古来还流行这样的民间传说,盗墓时会遇到崩雷晦雨、狂风大雾、鼓角之声或者神异动物的警示,如果不理会这种警告,常常会遭致严酷的报复。⒑另一方面,自古以来多有盗墓行为与再生奇迹相联系的传说,甚至正史中也不乏此类记载。我们还看到,盗墓这种不光彩的行为,有时却可以导致原先皇室贵族专有的宝用之器得以流散民间,使得黯然埋没于尸骨旁的许多绝世珍宝重见天日,放射出古代文明之光。这种盗墓行为于是具有了与原始动机完全无关的工艺史意义和艺术史意义。古董多来自盗墓所得,而因此所促成的金石研究的进步,有积极的学术文化影响。简牍资料曾经多次充实我们民族文化的宝库,而有时发现途径是由于盗墓活动。古墓例如汲冢遗书的出土,就是中国文化史的幸事。当然,盗墓者因文化品味的低下、鉴识眼光的鄙劣以及行止习惯之粗暴,往往导致许多有重要价值的文物直接在盗墓现场或转卖途中即被破坏。这种行为对中国古代物质文化遗存的严重损害,无疑是不可宽恕的。⒒盗墓对考古工作的干扰与破坏,不仅表现在使墓葬中许多在洗劫中残破遗失,还在于无知的盗墓者往往只根据市场价值尺度进行选择,将一些虽然未必为古董商人看重,却具有极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文物归于毁弃。此外,墓葬对于考古工作的意义,并不仅仅表现为随葬品的数量和质量,墓葬形制、葬式等看来并不直接具有商业价值的遗迹现象,其实都包涵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而野蛮的盗掘,往往使这些现象遭到不可挽救的破坏。盗墓行为对考古工作的严重损害,在近期仍然有明显的表现。一些非常重要的文物因盗掘而出土,其发现地点以及其他有关遗迹现象至今仍不能明朗,其考古学的价值于是无法实现,以致于通过科学考古工作本来可能为认识古代社会历史表现出重要意义的资料不能够发挥作用。这些都是使关心和爱重中国历史文化的人们深为痛心的。

    编辑本段盗墓活动⒈历史文献中也可以看到盗墓行为的累累遗迹。唐人颜胄诗所谓“群盗多蚊虻”,“白骨下纵横”,“田竖鞭骷髅,村童扫精灵”,“试读碑上文,乃是昔时英”等,是盗墓现象的写真。通过考古工作的实践可以得知,大量古代墓早已经在考古之前就被开挖,这不能不说造成了国家社会的巨大损失。⒉是什么原因导致盗墓现象经久不衰?是否与中国古代文化有着直接关系?北京师范大学古代文化史专家李山教授指出:“盗宝现象的猖獗与中国传统的厚葬习俗密不可分。在阶级社会中,厚葬蔚然成风。”据介绍,厚葬习俗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夏商时期,于秦汉时期达到全盛。比如汉代制度规定,天子即位一年,就以天下贡赋的三分之一“充山陵”,修建帝王坟墓。即使史称“简约”、在遗诏中明令不许厚葬的汉文帝,其霸陵在晋代被盗时,也“多获珍宝”。李山教授说,厚葬习俗根源于中国传统的礼治观念,与古人相信灵魂不灭的迷信思想有直接关系。中国古人讲尊君、讲孝道,又很要面子,厚葬就可满足这种种心态。《吕氏春秋·节丧》记载,当时人们往往用一些能显示身份、地位的专用品及大量的生活资料和珍奇完好之物随葬,其后人也以此为荣。正所谓“欲侈其葬,则心非为乎死者虑也,生者以相矜尚也”。一盗洞最多的墓葬⒈《中国盗墓史》作者、北京中央党校历史教研室研究员王子今70年代末期就读于西北大学考古专业,曾经参观陕西凤翔秦公一号大墓发掘工地。他说,站在考古队正在下挖的墓坑中,看到密密麻麻的土色土质均与四周夯土显著不同的247个盗洞,真切感受到历代盗墓活动之惊心古墓怵目。这座大墓是迄今所知盗洞最多的一座墓葬。盗掘的年代,自汉代一直延续至唐、宋。这座大墓发掘的最后阶段,王子今也参与了部分现场工作,看到有十数个盗洞竟然一直打到椁室。⒉盗墓者一般看重轻便易携而又价值昂贵的金属器,对于大件的陶器有时会因无法从狭窄的盗洞中搬出而进行恶意毁坏,另外,他们对墓葬的方式等风俗、宗教文明毫不在意。二盗墓者从三个途径确定墓葬地点王子今研究员介绍,盗墓活动最为普遍的出发点,是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财产追求。盗墓者一般从三个途径确定墓葬的地点。一是查看地面的封土形状以判断墓葬的级别年代等粗略信息,据说有古墓的地方由于自然的地质五花土在埋葬过程中遭到破坏,一般庄稼的长势会比周围地区要差一些。二是从地方文献、民间传说中寻觅古墓的踪迹。三是比较确实可信的用洛阳铲等工具凿土取样,看是五花土还是生土,古墓在建筑过程中必然会在土层中留下痕迹,填埋的土层与原来的会有比较明显的区别。根据取出的土层中找到的陶片、木片,铜、金等金属碎片,盗墓者不仅可以判断墓葬的确切位置,还可以知道墓葬的规模,棺室的位置,然后将盗洞直接打到墓室中去。三考古工作充满悲剧色彩张在明研究员说:“考古工作充满悲剧色彩!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去清理盗墓贼挖掘后的残羹冷炙,做打扫战场的工作。”据介绍,现在的盗宝活动已经成为组织严密、销售体系便捷、配合程度紧密的社会活动,大多盗宝贼在当地开个小饭馆作为第二职业,起掩护作用,同时有人专门起牵线搭桥的作用,使文物的卖主、买主都不直接与他见面。目前的考古、盗宝常常采用的是炸药爆破、遥感探测、航空考察等先进技术。张在明研究员认为,从整体上说,盗墓的黑势力的力量不处于劣势。他说,在陕西省,盗墓和走私的通讯科技要强于文物保护工作者,他们用卫星定位仪、雷达联系,出入用专车,甚至在和执法队员对抗时的武器也更先进。许多犯罪团伙都是有宗法背景的,利用姻亲、朋友等社会关系做掩护。他们工作无须审批,手续便捷,装备先进,作案灵活,往往令文物保护工作者一筹莫展。令人担忧的是,陕西省107个县专业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四五千人,边远不发达县甚至没有文物保护人员;而陕西的职业盗宝、走私文物的人也接近四五千人,兼职的、为生活所迫“客串”的、干一把就收的则远远超过这个数目。对于考古部门来说,考古发掘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的,除非文物遭到施工和盗墓活动破坏,才能够被迫进行抢救性发掘。盗宝现象猖獗,一方面有执法不严的原因,另一方面,文物法的不严密也导致有时无法可依的无奈,盗宝活动的一本万利使盗墓贼非常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张在明曾跑遍陕西省107个县,不断呼吁政府加强法制,增加考古和文物保护方面的经费投入。

    编辑本段盗墓技巧一旧社会长沙盗墓贼的四字跟北方洛阳、关中等地不同,南方许多地方土薄石多水位高,“洛阳铲”无用武之地,当地盗墓贼“因地制宜”,经过长期不断摸索总结,形成一套觅宝、识宝的方法和技巧。湖南学者刘鸿伏先生与民间古玩文物贩子打交道多年,借机了解、研究解放前长沙周围地区的盗墓贼的办法曹*——最专业的盗墓者和技术,归纳为“望”、“闻”、“问”、“切”四字诀。“望”是望气看风水。老盗墓贼经验丰富,又多擅长风水之术,故每到一处,必先察看地势,看地面上封土已平毁的古墓坐落何处,只要是真正的风水宝地,一般都是大墓,墓中宝物必多。以风水术指导地面无标志的墓址的确定,几乎百发百中。据说民国年间长沙一蔡姓盗墓高手极擅风水之术,他若出门选点,从者必云集左右。有一次他到宁乡县走亲戚,行到一风景甚佳处,指着一块水田对同行人说,此田下必有大墓,墓中宝物必可使你我骤富。同行者均不信,此人于是跟他们打赌:若无古墓,自己输一千美元。反之,墓中出了宝物自己独占七成。众人赌兴大发,遂暗约乡民数十人于夜间发掘,至半夜果然掘出砖室大墓,墓壁彩绘死者生前生活图景,墓内有宝剑、宝鼎、玉璧、漆器、金饼、砚、竹筒等物。后来他焦四以盗墓致富”披露了盗墓的技巧:”广州剧盗焦四,驻防也,常于白云山旁近,以盗墓为业。其徒数十人,有听雨、听风、听中国现代意义纱帐掩盖其一两个月的盗掘活动。二是在墓边盖间房子掩人耳目,然后从屋内挖地道通向墓室,从外面看不出什么问题,而墓内早被洗劫一空了。三是在古墓边修一假坟时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内盗取财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