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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苏明宇一直都和酆都大帝腻歪在一起。两人买下了一栋别墅,至于钱是从哪来的,有酆都大帝在,这些都不是问题。
因为没有生死薄,苏明宇便从酆都大帝那里问清楚了原主的所有信息,原主名叫赵枫阳,在他初中那年父母因车祸双双离世,父亲生前经营着一家建材公司,生意规模很大,资产超过几十个亿,所以这些财产在原主父亲去世之后,理所当然地由原主继承了。然而,原主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哪里撑得起这么大的公司。
于是,与原主父亲多年疏远的亲弟弟赵光明,也就是原主的亲叔叔,亲叔叔与自己的儿子找准机会趁虚而入,上演了一出兄弟谋财的戏码。照说原主就算再草包,也不至于蠢到被人谋夺家产,并且还被吞得一干二净的地步。这就不得不提到赵光明的独子,赵瑞奇。
赵瑞奇别的本事没有,身上唯一的优点也就是他那张脸长得够帅。而原主是又个gay,顺利地被赵瑞奇迷地找不着北了,并且还在对方刻意的暗示下,两堂兄弟之间的关系一直处于说不清道不明的状态。
其实,赵瑞奇原本也对原主怀着一些别样的心思,但在被父亲发现并且怂恿后,就开始利用原主对自己的别样情感主动接近原主,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反正长得好看的小受多的是。赵瑞奇认为,等他有钱之后,再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外表,再找一个更好看的同性小伙伴实在不是什么难事,所以,当初心中的那点异样的情感也被他及时地扼杀了。
不得不说,这对父子完全诠释出了奇葩的终极奥义。
理清这些思绪之后,苏明宇简直是要破口大骂了,原主居然与自己的堂哥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实在让人恶心不已。所以,即使两兄弟并未发生实质性的进展,酆都大帝依旧对苏明宇此刻的这具皮囊变得越发不满起来。
那么,为什么苏明宇不换掉这具皮囊呢?
有肉身当然好,也对他在这个世界要做的事情更加有利,他可不想每过二十四个小时,都吃一颗地魂丹来塑造一个假的肉身,而且,万一发生了什么不可预知的事情,也会有很多麻烦。
所以,最终两人各退了一步,酆都大帝给原主的肉身上上下下洗筋伐髓了一遍才觉得干净了,而苏明宇也成功地占据了这具肉身,条件是要与酆都大帝在床上共同寻找极限快乐的真谛。
一个星期之后的一天夜里,苏明宇满心悲愤地准备一脚把酆都大帝踢到床下去,然而并未成功,酆都大帝躺在他旁边纹丝未动。
“夫人,这是你新研究出的情趣吗?”酆都大帝凑到苏明宇耳边,吐着热气。
苏明宇闻言,本来就难看的脸色变得更黑了,怒道:“我现在可是凡人之躯,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索求无度,我可不想在床上再死一回。”
酆都大帝嘴角勾了勾,说道:“夫人这样说,真让为夫伤心,难道是为夫没有满足夫人吗?”
“没有……不是,你能不能让我好好睡一觉,我这些天就没好好休息过!”
酆都大帝不耐烦地啧了一声,说道:“凡人的肉身就是麻烦,你吃一颗地魂丹多好,而且我很不喜欢你现在的模样。”
苏明宇斜睨了他一眼,说道:“难道你就这么肤浅?只是喜欢我的长相?”
“当然不是,我只看到了你的灵魂,我也只爱你的灵魂,只是这具别人的皮囊对你来说是一种亵渎和侮辱,所以我厌恶它!”
苏明宇听着爱人的甜言蜜语,很是满意地笑了笑,说道:“这还差不多,不过我实在不想吃那个鬼东西,你就算忍也得给我忍着。”
酆都大帝的眼神逐渐幽怨起来,控诉道:“夫人,你越来越不可爱了!”
开启傲娇模式的苏明宇很有女王范儿地说道:“反正咱俩已经成亲了,你既然上了我这条贼船,不管我可爱不可爱,再想下船是不可能了。”说完便开始下床穿衣服。
“你要去哪?”
苏明宇找了半天才从一堆衣服里面翻出自己的内裤,一边套上一边说道:“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一个星期以来,这附近所有死去的亡魂都被你安排的人给收了。”接着再套上一件白色t恤,回头说道:“话说我们之前不是说好的吗?我当勾魂使拘捕亡魂积累功德,可你为什么这时候又给我掉链子了?”
酆都大帝躺在床上看着只穿着一件t恤的苏明宇,下衣摆只能遮住对方的一半被紧身内裤包裹住的浑圆翘臀,声音沙哑地说道:“我这还不是为了让你轻松点,那点功德比起你帮助那些大气运者所获得的功德实在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苏明宇明显听出了他声音里的不对劲,赶紧加快速度,迅速找出一条牛仔裤穿上,说道:“反正我不嫌少,我只是想要更快重塑肉身,属于我自己的肉身,我可不想成为鬼修。”
酆都大帝对不解风情的某人无奈地叹了口气,也跟着下床穿衣服。
“你干嘛?”苏明宇不解地看向酆都大帝。
“当然是陪夫人一起啊。”手上的动作丝毫未停。
苏明宇撇了撇嘴,不置可否。
苏明宇掏出命禄薄看了看,上面显示附近的一家医院刚好有一个人将要去世。
两人驱车来到医院,凭着灵识感应,在住院大楼七楼的一间普通病房里捕捉到了这次的任务目标。苏明宇给自己施了个迷惑术,穿墙进去,至于酆都大帝,以他的本事自然是不想被人看到,那么谁也看不到他。
此时已是深夜,病房里的其中一张病床上的老头会在半个小时之后死去,其他的病人也已经睡着,老头身边没有亲人,这就是医院的管理制度的利与弊,好处是大大降低了亲人在夜晚“大义灭亲”的可能性,坏处就是在病人夜间死亡的时候,只能孤独地离开人世,周围少了亲人的陪伴,没人能看他最后一眼。
苏明宇开始在命禄薄上给老头挂号,这时,原本会在睡梦中死去的老头突然睁开了眼睛,目光直直地凝视着站在床边的苏明宇。
“你能看到我?”苏明宇小声说道,按理说,这个老头还并未死去,应该是看不到自己的才对。
“他的眼睛。”酆都大帝在旁边神识传音道。
苏明宇这才注意到老头的眼睛,老头的左眼与右眼略有不同,左眼的眼白较少,瞳孔也不是常人的纯黑色,而是黑中带一点点深红,像血的颜色,细看之下还会发现,左眼瞳孔此刻正散发出微弱的点点荧光。
“怎么了?”苏明宇同样以灵识传音。
“那是阴阳眼。”
苏明宇顿时了然,但同时又有些惊奇,阴阳眼这么牛逼?不光能看到鬼魂,还能看到自己现在的这具身体里住着别人的灵魂,看来以后要多学一些相关知识,免得以后再面对有阴阳眼的人,让对方误以为自己是一个从乡下来的勾魂使。
老头微弱的声音把思绪正在开小差的苏明宇拉了回答:“魂使大人,我知道自己快死了,但我有一个请求希望您能答应。”
苏明宇定定地看了老头一会儿,问道:“什么请求?”
老头咧着干裂的嘴角笑了笑,说道:“我不想喝孟婆汤。”
苏明宇闻言,顿时眉头皱起。
“果然不行吗?”老头略微失望地问道。
“我能先问问你不喝孟婆汤的原因吗?”其实根本没必要这么麻烦,苏明宇完全可以等到半个小时之后,把老头浑浑噩噩的三魂六魄直接送走,但转念一想,这毕竟是他第一次上岗,也是他的第一张“单子”,苏明宇动了恻隐之心。
老头一听苏明宇这话,涣散的眼神重新染上希望的神采,开始娓娓道来。
苏明宇听完后,遗憾地叹了口气。
原来,在老头年轻时曾喜欢过一个姑娘,但姑娘家境殷实,而老头当时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即使两人互生情愫,但由于女方父母的施压不得不暂时分开。姑娘提出要跟随穷小子私奔,但穷小子拒绝了,对姑娘说等他出去挣了大钱一定会回来上门提亲。
就这样,穷小子独自离开了家乡,这一去便是十年,等穷小子终于挣了大钱满心欢喜地回到家乡时,姑娘已经不在人世了,噩耗使他悲痛欲绝。后来从村民口中得知,在他走后的第三年,姑娘的父母逼迫女儿嫁人,姑娘不从,最后跳河自尽。
所以老头抗拒喝孟婆汤的原因,苏明宇也理解了,老头不愿意忘记姑娘,那个在他打拼多年,见惯了外面社会的浮华和纷乱并且自己也沾染了一些负面经历之后,反而在最初的那份真挚而又热烈的爱情便成了老头当时内心最后的一束光明,一份救赎。
故事俗套但却真实,这世上所有的爱情故事即使再如何平凡,也值得被人尊重。
一翻话说完,还剩下最后的五分钟,老头的脑子却变得更加清醒,饱含着希望再次问道:“魂使大人,我能不能不喝那孟婆汤?”
“可以是可以,不过……”苏明宇纠结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狠下心说道:“不喝孟婆汤,你就得跳下忘川河中,承受上千年的炼魂之痛才能转世投胎。而且在千年之后,你不一定能够遇到那个姑娘,即使遇上了,你也未必认得她,就算你认出了她,你在她面前将会不能言语,不能表露心迹,这样……你还是不愿意喝那孟婆汤吗?”
老头开心地笑了,声音带着坚定地说道:“当然,即使再也不能遇到她,我也要记得她,记得我今生的挚爱!”
苏明宇点了点头,五分钟很快过去,苏明宇摘下脖子上的银色项链,项链瞬间变长变粗,套在老头的脖子上,老头的三魂七魄也随之从身体里坐了起来,其中一魄冲破了拘魂索的束缚,在半空中环绕片刻,须臾,消散于天地之间。
能偷懒还是得偷懒,苏明宇掏出传音玉符,给秦广王说明前因后果之后,便打开虚空之门,把老头送了进去。
回家的路上,苏明宇坏笑道:“如果有一天我把你给忘了,然后爱上了别人怎么办?”
酆都大帝立即踩下刹车,车子停在路边,不多时,便开始上下震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