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小说 www.jinghezhi.com,最快更新倾城 !
号角吹响,余瑜亲自带着中军随在左、右两翼之后,逼近蛮族联军。
“将士们,建功立业就在今朝,杀!”一提马鞭,她率先冲向敌阵,铁弓轻挽,唰唰唰唰唰,五箭连珠,挡在她面前的五名蛮族都是眉心中箭,倒地身亡。
“杀”一万中军发出震天喊杀声,扑向他们的世仇。
游牧民族和中原百姓的仇恨可以追溯到天都王朝时,漠北的苦寒养成了蛮族强悍、劫掠的个性,他们把中原当成一个可以随时劫夺的粮仓,饥饿时来抢一番,无聊时也来劫一通,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而以农耕为主的中原百姓对于蛮族的侵略根本束手无策,就算百多年前天都王朝正盛时,也只能以和亲暂缓两边紧张的趋势。
然后随着天都王朝灭亡,中原陷入群雄割据的情况,蛮族的为害更大了,因为再也没有人有能力阻止他们的铁蹄踏碎中原的河山。
直到凤皇朝兴起,凤帝是个不甘平凡的霸君,用三年的时间将蛮族逐出了漠北草原。但也只是暂缓了蛮族的侵略,一些小部落还是三不五时就纠众到边境抢夺一番。
随着时光流转,凤帝定鼎天下,蛮族气候也成,于是一番决战就被迫开始了。
刀光剑雨、血流成河;战争无疑是残酷的。
但身为重阳城守将,肩负保卫边境百姓安危的余瑜没有选择余地,哪怕血腥味再恶心,她都要带领军上杀出一条生路。
突然!一枝利箭擦着她的脸颊洞穿一名蛮族兵士的脑袋。
余瑜诧然回头,看见那一张熟悉的铁面具,是慕容飞云。
“不是叫你休息吗?又出来干什么?”她心急不已,就想拨转马头往回冲。
远远地,却看见慕容飞云对她摆摆手,让她安心作战,不必顾虑他。
余瑜发现他把自己绑在马背上,以防精神不济摔下马来,不禁好气又好笑,明明累得快趴下,还是坚持要上战场,这只会让她更担心啊!
余瑜挥弓打落袭来的长枪,腰问的软剑已经抽出,尖啸着,发出龙吟般的声音,一阵寒光爆起,偷袭她的蛮族已身首异处。
慕容飞云正慢悠悠地拍马追上来。
想不到他也是箭术高手,弯弓、搭箭,像是连瞄准都不必,只见半空中寒光一闪,就有一名蛮族中箭倒地。
余瑜刻意放慢步调,等着慕容飞云,约半刻钟左右,在赵乙开道下,慕容飞云终于来到她身旁。
“不是让你休息吗?”她收起软剑,改用砍刀,战阵拚杀,还是用刀爽利些。
“我也想,但坐在帐里,听着外头砍杀声震天,心里就是不安啊!”自己打仗没感觉,但看着心上人上战场,刀光剑影,这才知道什么叫胆战心惊。
“我也不是没经历过战阵,你怕什么?”她转身,抽刀,劈翻一名蛮族。
“我知道自己怕什么就好了。”慕容飞云嘀咕着,手倒是没停,飞箭如雨,没一名蛮族能近前一步。
余瑜看他身子摇摇晃晃的,若非用布条紧绑在马背上,说不定眨个眼就掉下去,让千军万马踏成灰泥了。
“你唉,我不会有事的,你撑下住就别硬撑;赵乙,扶你家少爷回营帐休息。”
赵乙闷不吭声,只加大力道砍人。他要劝得了少爷,还会让人出来吗?就是劝不住,不得已才把慕容飞云绑在马背上,让他出战的嘛!
“赵乙!”余瑜又喊。
“别叫了。”慕容飞云斜牵起唇角,笑容中有点疲惫和一丝懒散。“他要阻止得了我,现在已经跟我在营帐里睡大觉了,哪还会这么辛苦出来砍人?”
“你这人实在是”余瑜不知该怎么骂他。
“要打要骂也得等这一仗过后,喏,又有人冲上来了。”慕容飞云也实在佩服这些蛮族人,钟甲不全,兵器落后,被摆平了一波,另一波又跟着打上来,全然一副不怕死的样子。“这些牧人都是勇士,竟然如此好战。”
余瑜哼了一声。“这跟好战有什么关系,不过一群亡命之徒,反正打不赢我军,他们抢不到粮食,回部落也是要饿死,不如正大光明战死在这里,还博个好名声。”
“小心。”他虽然体力不济,却没有放松警戒心,眼角瞥见她脑后精芒一闪,马上举弓一箭射出,射落了一枝偷袭的羽箭。
“这句话应该是我告诉你。”她抖手,一枝袖箭飞出,取了欲拿刀砍慕容飞云的蛮族士兵性命。
“也许你我应该共乘一匹,背靠着背,也比较不怕人偷袭。”慕容飞云提议,他担心她、她挂念他,这样遥遥相对,只会彼此牵累.不如合作。
闻言,她提气、轻身飞掠到他乘坐的马匹上,与他背脊相贴。“我主攻,你替我留心四下暗袭。”
“没问题。”拚杀他也许没力气,但射几枝箭他还是行的,重点是,他还有赵乙帮忙背箭囊,那携带的箭枝可比一般弓兵多出两倍有余。
呜呜呜又是一阵号角声。
“将军,左翼发现大批老弱妇孺。”有探马来报。
“什么?”余瑜一愣,战场上怎么会有老弱妇孺,莫非是蛮族诡计?“中军不动,亲兵队随本将压上去。”
“是。”众亲兵应诺。
中军像只钉子硬插在战阵上,成尖锥状,迎击蛮族部队。
余瑜率领亲兵队来到左翼,一看之下,差点昏厥。这近百名的老弱妇孺都是凤皇朝百姓,是住在山林村落中被蛮族劫掠的幸存者;想不到蛮族不安好心绑了他们,让他们在战场上当炮灰。
“将军,那些人全是绿柳庄、二号村、王家屯那些受灾地方的人,本来以为他们已经逃了,想不到怎么办?”左翼先锋也慌了。
“这群蛮子”余瑜恨得咬牙,看着那些无辜百姓,谁杀得下手?左翼军士已经节节后退。
但余瑜深知这一仗不能退,退了,不仅这些被充做炮灰的百姓活不了,今天在这里的三万凤军也没一个人跑得掉。
“瑜儿,不能退。”慕容飞云附在她耳边说。
“我知道,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杀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左翼不停地后退,已经挤压到中军的阵地,万一被他们冲垮中军的阵形,这场仗也输定了.
“擒贼先擒王。”慕容飞云比了比蛮族中军旗下,那一身金黄色钟甲,身高几达两米的巨形人猿。“蛮族贫穷举世皆知,却有人能穿着黄金钟甲,一看就知道他是新崛起的暴熊族长,还是个好大喜功的家伙。”
“两军交战,却祸及无辜,真真该千刀万剐。”余瑜发誓要拧下他的脑袋。
“不过是个有点心机的小人,他要真聪明,就不会用这么下流的方法: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高招。”
“好。”余瑜一声大喝。“众将听令,压住阵线,不准后退,违令者,斩!”
“但是那些百姓”左翼先锋还想说些什么。
“在看着百姓的时候,也想想你身后的同袍兄弟。”余瑜不让他说完。
“是,将军。”左翼先锋抱拳领命。
“你们尽力吧,能救一个是一个,但记住,不要把自己也搭进去。”余瑜对着准备离开的左翼先锋说。
“是,谢谢将军。”左翼先锋笑了,这些父老乡亲个个都是熟人,要杀他们,谁不得了手?幸好余瑜仁慈,允许救人,众军也放下心了。
余瑜高举砍刀,喝道;“亲兵队跟随本将杀出去,斩了暴熊族长为我们的乡亲报仇。”
“得令。”一支全身黑色钟甲、艳红大氅,三百人上下的兵马在余瑜的领导下率先冲了出去。他们就是余瑜手下最精锐的亲兵部队。
“飞云,你留下吧!”千军万马中取敌酋之首,说得简单,实际上要做,却是万般艰难,她不想他冒险。
“放心吧!懊走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延迟。”他笑着弯弓搭箭,只要羽箭飞出,绝不落空。本来弓箭这种东西并不适合近战,你取箭弯弓,还来不及瞄准,就够别人砍下几刀,将你劈成碎片了。
但慕容飞云的箭却不一样,他最多可以同时操控九枝箭,像暴雨那样袭击敌人,没有一个活人可以靠近他身前一尺。
而且他一个人就带了三壶箭,每壶三十枝,赵乙又帮他带了十壶,那就是三百九十枝箭,足够他发威了。
余瑜第一次见到他的神奇箭术,也不禁讶然。“我金箭之名应该送给你才对。”
“嘿嘿嘿”他可不敢说,这一招是少年时为博花魁芳心特地练的。以前南朝风月地有个习俗,不管多么有名的花魁,都不可以拒绝能在百尺外蒙眼射断柳条的勇士邀约。他小时爱玩,成天都在花街柳巷中厮混射这些玩意儿,箭技如何能不精?
“好难得你不自夸。”倒是余瑜吓一跳,以前随便证他几句,他就骄傲到屁股快翘上天,今日居然毫无动静。
“什什么话?我为人一向低调、谦逊的。”
“嗯,现在我确定你是那个自大狂慕容飞云了。”
“我说的是实话。”
“对,是实话,不过其中添了十成水分罢了。”
“你不跟你说了。”慕容飞云哼了一声。“我箭用完了,那只大猩猩就交给你了。”
亲兵队不愧是精锐,又有慕容飞云和余瑜这两太高手开路,势如破竹般杀进蛮族联军方阵。
“没问题。”余瑜纤手一拍马背,从慕容飞云背后跃起,转而坐在他前头。“你自己小心。”
“你也保重。”慕容飞云说着,接过赵乙递给他的长枪。这忠实的汉子只要还有一口气:水远都会跟随在慕容飞云身旁。
余瑜轻颔首,怒斥一声。
“杀!”亲兵队受到鼓舞,三百人齐号:“杀!”一支黑色的铁流悍勇难当地撕破一块又一块蛮族阵地,直取中军。
“哈哈哈,兀那小娘皮,来了就别想再走。”暴熊族长一挥手。“儿郎们,开张了。”一出口就是黑道行话,果然是做惯抢匪的人。
“没取你狗命,本将军也不想走。”余瑜手上的砍刀往马屁股上一拍,化作一道流星迎上前去。
嘟嘟嘟,回应她的居然是一排弩箭。
幸亏余瑜不是普通的军士,她还是个武术高手,砍刀圆抡,化成刀幕,硬生生舍飞十来枝长箭。
“该死,竟是长弩。”余瑜几乎气炸心肺,这可是凤皇朝禁军才能使用的杀人利器啊!全体精钢打造,威力无匹,想不到那些要钱不要命的混账连这玩意儿都卖了,莫怪凤帝暴怒,朝廷官员整个儿大换血。敢卖如此军械者,确实该死。
但她挡得住如此利器,其它的亲兵却不行,转眼就折了十来人。
余瑜不禁担心身后的慕容飞云。“飞云,你怎么样?”虽然她挡住了前头大半箭枝,但不知有没有落网之鱼伤到他?
背后久久没声,余瑜心脏差点被吓停。
“我没事。”终于,他出声了。“别管我,这种长弩虽然厉害,但缺点是太过沉重,从取箭、弯弓、射出要一段时间准备,除非有足够的长弩轮流发射,否则对我军伤害不大。你看,蛮军一轮齐射后就没有动静了,可见他们手中的长弩定然不多,我们要利用弩箭发射的空隙加紧进攻。”
她沉默着,没有说话。
“瑜儿?”他纳闷地顶顶她的腰。“你怎么了?”
她声音带点哽咽。“答应我,千万不能死,知道吗?”
他一愣,真是的,她也太了解他了吧!他自信掩饰得很好啊,但她还是察觉到他受伤了。真是自作孽,谁叫他要把自己绑死在马背上,遇到这种突然袭击,只能成为活靶子,被一枝横飞的利箭刺中大腿。
“放心吧!没把你拐跑前,我不会死的。”
“你说的,我最讨厌人家说话不算话,你千万别给我追杀你入黄泉的借口。”
是要生死相随吗?他眨眨眼,感觉鼻子有点酸。“你知道吗?凤帝拿你威胁我就范时,我就是这么跟他说的,我与你,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入黄泉,那便做一对鬼夫妻。”
“你的脸皮的确比城墙厚。”
“一般般啦!”可惜没有厚到足可挡利箭的程度,要再练厚一点才行。
“旁的不行,就舌头最厉害。”她挥刀策马的同时,丢下一句话。“给我顾好你的身体。”
“放心、放心,绝不会误你终生‘性福’的。”更何况他还要找暴熊族长报这一箭之仇呢!
“我看你全身都烂光了,那根舌头依然完好。”夹着一腔恨、一腔怨、和更多的愤怒,余瑜举刀砍向了暴熊族长。
“来得好。”暴熊族长使的居然是根狼牙棒,也是金的。
这家伙分明暴发户一个,余瑜越看他越讨厌,恨不能立时斩之而后快。
但是
躅躅酰┬茏宄さ男卸淙换郝惺街涠嗍强障叮噼さ目车堵怕疟芄茄腊簦吃谀腔平鹬蛹咨希尤豢巢淮环3稣笳蠡鹦恰?br>
“哈哈哈,小娘皮,你的刀是砍不透本族长的铠甲的,这甲有一寸厚,天下间没有人可以砍得动。”
余瑜差点吐血,这家伙,分明一只铁皮乌龟,难怪从战争一开打,他动都没动一下,舞起狼牙棒也是慢吞吞:穿着一身一寸厚的钟甲,从头包到脚,最少百斤重,他能灵活运动才是怪事。
但也正如他所说,这么厚的蹬甲,什么兵器才砍得动?
“要取你狗命,未必要砍破铠甲。”冰冷的声音,却是慕容飞云发话了。
“什么人?”暴熊族长全身罩在铠甲内,连面罩都拉下来了,视线自然受阻,一时没看到坐在余瑜身后的慕容飞云,只能不停转动脖子,试图找出发话者。
“要你狗命的人。”说话间,慕容飞云手上最后一枝箭射出去了,对准的正是暴熊族长头盔与镜甲在脖子间的接缝处。
吱!羽箭发出刺耳响声,居然穿透了暴熊族长的脖子,老大的血箭飙了出来。
暴熊族长喉咙发出几记含糊的咕咕声,倒地身亡了。
“哼,老子就不信,你那身钟甲能从头连到脚,一点缝隙都没有,只要有缝,就能要你老命!”骂完,慕容飞云也脱力了,缓缓地滑落马背;原来他发现把自己绑死在马背上,确实可以预防坠马,但遇到偷袭,同样躲不过,所以便把缚身的布条解开了。
现在最大的威胁已除,他的精神和体力都已到达临界点,当然支撑不住,昏了。
“飞云!”余瑜吓得赶紧跳下马背,将他抱在怀里。
慕容飞云大腿上还扎着一枝弩箭,鲜血将一袭青衫都染湿了。
凤皇朝的弩箭箭头是以精钢打造,寸厚的青砖都能洞穿;箭身则是岭南一种特殊的树藤,经过葯水加工,不仅坚韧如铁,还带有毒性,绝不能长时间留在体内。
余瑜抽出腰间软剑,运足功力,剑化流星,倏忽闪过箭身,弩箭被削成两截。
她小心翼翼地拔出弩箭,随即,一股带着腥味的血喷了出来。
彼不得正在战场上,众目睽睽之下,余瑜撕开他的裤子,低下头,一遍又一遍为他吸出毒血。
不多时,慕容飞云呻吟一声,脑袋还是有点发晕,但神智已清醒。
“瑜儿”
“余姑娘,少爷怎么样?”赵乙拖着一柄鲜血淋淋的砍刀过来了,刚才他见慕容飞云中箭,险些气疯,冲进蛮族阵营就发狠乱砍一通,吓得那些蛮军看到他就躲,也给余瑜争取了一点时间替慕容飞云拔箭吸毒。
“没事了,回去抓几帖清热解毒的葯剂服下,便无大碍。”说着,余瑜撕下衣服内衬,替慕容飞云裹住伤口。战事尚未结束,这里仍下安全,先转移阵地要紧。
“瑜儿,赵乙”慕容飞云想说,战场上不是聊天的地方,快找隐密处躲啊!
但没给他说完的机会,就听闻无数凤军高声大喊:“二路军来了、二路军来了”
“终于”余瑜松下一口气,有二路军在,这一战就稳赢不输了。
“瑜儿,现在还不是松懈的时候,赶紧整兵和二路军里应外合,歼灭蛮军才是。”慕容飞云催促她。
“可你你怎么办?”她不放心把他一个人留下来啊!
“我没事,休息一下就好。”
“那好吧!”她收拾起儿女私情,让赵乙看护他。“你自己小心。”
“你也是。”余瑜起身正要走,慕容飞云忽尔又拉住她。“瑜儿,你”她眼珠子一转,便知他心意。“放心吧!我会很快回来的,绝对很快。”话落,她已翻身上马,转瞬间没了身影。
“瑜儿”唉,怎么不听他说完呢?他当然知道她不会抛下他,但他怕凤帝不会轻易放人啊!万一关副将带了凤帝密旨要捉她回去,怎么办?倘若凤帝许以高官厚禄又当如何?
“少爷,你怕余姑娘下回来吗?”赵乙看出了他的紧张。
“我怕她回下来。”慕容飞云毕竟只是一个人,而凤帝却有整个国家作依靠,若坚持留人,谁奈何得了他?
“怎么会回不来?”赵乙不懂。
“倘若凤帝在二路军里安排上三、五十名军士围困瑜儿,坚持不让她走,那”慕容飞云话犹未完。
“飞云,军令我已经交代下去,完事后如何挑拨蛮族内哄,我也告诉亲随了,诸事已了,我们可以走了。”余瑜回转速度之快,简直匪夷所思。
慕容飞云目瞪口呆半晌,才期期艾艾开口:“你这么快没、没人留你?”
“谁留我?”余瑜跳下马,将他扶上马背后,再翻回马上。
“关副将呢?”
“我又没见他。”
“你没见他,那军令围歼剩下的战事”慕容飞云有点慌了,只差一步她就可以全歼蛮军,立下不世功勋啊!她就这么走了,可以吗?舍得吗?
余瑜回头,再望一眼血腥战场,蛮族联军已经被两支凤军渐渐逼成一团,全歼不过是早晚的事。
“这些兵部是我一手练出来的。”言语间很是难舍。“你看,那个使枪的,他叫小陆子,本来是个扒手,偶然犯到我手上,我是为了惩罚他才让他到军营服苦役,想不到这小子倒有练武的天分,一手长枪使得溜溜转,现在都是个参将了。还有那个大家伙,冲起来就不要命,他是大饼,我见过最差的伙头军,煮的东西猪都不吃,可谁知道,他一上阵拚杀,是这么地悍勇,一夫当关,万夫莫敌啊!另外”说着说着,她泪已滑下。
“瑜儿。”他从后头抱住她的腰。“如果不想走,就别走了,我说过,我可以留下来当你的慕僚。”
她摇摇头。“不是不想,是不舍。这些人不是一般的兵,他们是跟我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像手足那么亲的兄弟。”
“那就留下吧!”他真的不在乎做她的幕僚,只要他俩真心相待,身分高低根本不是问题。
“可是再怎么亲的手足,还是有分开的一天。飞云,能够生同衾、死同穴的只有夫妻,兄弟哪怕感情再好,死后也无法同坟。”她握紧他抱住她腰的手。“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入黄泉,就做一对鬼夫妻。飞云,这不只是你的心里话,也是我的。”
从很久很久以前,她才十岁,家逢剧变,这面如冠玉的少年救了她,给她偷馒头、偷衣服,教她吹箫、弹琴、下棋开始,她就已忘不了他。
是他告诉她,世间有这么多有趣的东西,小小的镇国将军府、严苛的家规只是茫茫世间一粒小米,尚有更广阔的天地她不曾瞧见;她自此知道自己也可以拥有一双翅膀,有本事见识更多的东西。
不知不觉问,她记住了他,一缕情丝缠绕,任凭岁月流转,一朝兴起一朝落,她爱意下变。
如今,她只有一个念头!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这辈子,她与他的手注定要牵在一起了。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他抱紧了她的腰。
“好。”她两脚一踢马腹,黑马如闪电般奔出。
远远地,就见两骑三人悄无声息离开了战场,奔向遥不可知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