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小说 www.jinghezhi.com,最快更新犯罪心理:罪与罚 !
以李扬这种自私自利,阴险狡诈,外加心狠手辣的性格特点,想让他臣服于一个人,不是容易的事情,由此可见,当初董国平能让李扬心甘情愿地留在他身边当个副手,足见他也不是什么善类。
李扬再是愣头青,也非常明白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况且他自认为自己还到不了强龙的标准,因此一开始来c市,他也是抱着低调做人的目的的。可是那时候的李扬,手里刚刚发了笔小财,一切顺风顺水,对尾巴难免会翘得高一些,哪怕他自认为的低调,在别人眼里也是相当嚣张。于是理所当然的,他一个外来的刺头被人寻上门找了许多麻烦,李扬一开始忍着,架不住对方存心找茬,他越忍耐对方越变本加厉地欺负,就是想要他做错事好收拾他。
李扬是个好脾气的人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上个两次,第三次的时候就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而对方等的就是他还手,当即也不纠缠,爱好纠结了一群人,在女儿刚刚装修好准备开业的水果店砸了个稀巴烂,连自己,你那打的住进了医院,事情到此还没送来,这帮人又找到医院,站在她的病床前跟写他,要么破财免灾那么滚出试一试,以李扬的脾气当然两两条路都不愿意选,对方也不强求,
等李扬出院的时候,兜头罩上麻袋拖到角落里一顿打,这些人下手都心中有数,打得不轻不重,没有什么太大损伤,却够他再住几天医院的。于是出了挨打再住回医院,休养好了继续出院等着挨打。如此反复几次。哪怕李扬自认为自己是个硬汉子,也有些扛不住。
最后董国平出面,替他摆平了那帮混混,那个时候被打懵圈的李扬自然感恩戴德,轻易被董国平收服,替他办事。
可是现在反过来想一想,董国平那个时候已经是c市大酒店的经理了。又怎么会专程去关照他一个在c市无亲无故、初来乍到的李扬呢?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可惜等李扬明白过来这一切都是董国平搞的鬼的时候,已经晚了,自己帮他做过很多违法犯罪的事。把柄捏在人家手里,李扬就是想不服管都不行。
所以曾经不可一世的他,沦为董国平的一条走狗。他以为,他要当一辈子的狗。直到董国平也有不少事被他知晓,两人才达到可以互相牵制和平共处的目的。李扬能离开董国平。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他手中掌握的与董国平有关的罪证都被一次性销毁干净,确保没有备份,才顺利脱的身。
所以其实李扬这八年来在c市的生活。外人看来也很风光了,毕竟如果没有董国平,他也不过就是个拳头硬些的小混混。早不知道哪天出去打群架送了小命了,哪里能在c市****上闻名呢。可是内里何种辛酸。别人无法了解。
李扬是高傲的,在他看来,他才是制定规则的那个人,让他去遵守规则,如果是以前,他一定一顿拳头砸过去,让对方再不敢在自己面前得瑟,可是现在,被迫听命于一个当初算计自己的人,还有苦说不出,虽然人前有几分风光,但是背地里,李扬是恨毒了董国平的。试问一个向往自由的人,又怎么甘心低下高贵的头去给人当牛做马呢?
所以这次,当李扬终于有了不得不离开的理由,他毫不犹豫地就跟董国平摊了牌,让他知道,继续留着自己,弊大于利。董国平在听了李扬的话后,觉得也许李扬是对的,以前自己真的没派过他去做这样的事,而且董国平很深藏不露,坏事那是片叶不沾身的,都由别人去料理了,自己手上干净得很,能在酒店业寒冬时期将手里的事业发展得很好,董国平的手段心智都是李扬拍马也比不上的,因此与人结怨这种事,董国平绝对不会干,哪怕心里恨对方恨得要死,脸上也是笑盈盈的做足姿态,私下里再找人解决,而且绝对不会牵连到他身上。是啊,谁会想到,对你笑得一脸灿烂的人会是在背后捅你一刀的人呢?
刚来c市前三年,李扬这个亏吃定了,后来才开始慢慢变得圆滑一些,也学会了摘干净自己,放手让底下人去做事,顺便盯着董国平。如果说以前李扬能得一个王老虎的绰号,那么现在他就不再是老虎,而是鲨鱼,既凶猛异常,又滑不溜手。这样的李扬,比以前更可怕!
李扬手里东西不少,虽然没有刑事犯罪方面的(这方面董国平是绝不会自己沾手的),但经济方面的很多,董国平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c市很吃得开,那么这样的人注定就比李扬有更多不舍得失去的东西,比如地位,比如人际关系。所以李扬能拿着这些证据去威胁董国平放他离开。
董国平愿意受人威胁吗?当然不。所以他会不会拿着他手里的证据,一怒之下捅出去,彻底毁掉李扬呢?
这是李扬最害怕的。那里面的东西如果曝光出去,李扬就是有十条命都不够偿的。
这个念头一起,李扬心头像一把火在烧一般,他急切地想要证实一下,到底是不是董国平要收拾他。
拿起手机,号都拨出去了,可是响了两声后,李扬匆匆挂断电话,还将手机卡拨出来冲进马桶。如果不是董国平倒也罢了,如果真是他,他会不会承认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哪怕他承认了,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呢?打了那个电话,反而打草惊了蛇,暴露出自己还在c市的事实,所以没必要。
他的这处新居很安全,当初安家落户的时候他就防着有朝一日如果需要个避难处怎么办,他很聪明地用了自己原来的身份信息购买了这处新居,而一直住的旧居那边,却是用新买来的身份登记的。
八年前的地震,死亡人数数万。失踪的也有不少,房倒地陷的,谁能保证每一具死亡的尸体都能找到?至少当初他们处置的那两个人就一直没有听见过发现了尸体的。就当他王老虎已经失踪了吧,八年过去,c市没有人知道自己的真名,新居很安全。
水卡电卡天然气卡钱充足,物业费今年的已经交过。明年还早着呢。冰箱里冻肉不少。各种方便食品摆满一整屋,唯一的问题是没有蔬菜,不过这些都可以忍。忍到风声过去。他可以用自己原来的身份去买车票离开c市,从此,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李扬其人。多简单。
此时天色已晚,对面旧居里依然灯火通明。比刚才还多了几个身着便装之人。李扬强迫自己从望远镜上抬起头来。饿了,反正现在警察一定找不到他。该吃吃该睡睡,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只要今天有好日子过就行。
李扬的家,就像文沫预料到的一样。干净异常,整幢楼是几年前c市跟风推出的小户型经典风格的酒店式公寓,每周都可以专门要求物业的保洁人员上门清理。当然了,要付相应的费用。
文沫找到保洁人员询问李扬的时候。那位热情的大姐打开话匣子:“啊,你们要找的是那个离过婚带着个孩子的吧?唉呀,当爹当到他这份上可真不容易啊。”
文沫微微愣了一下:“孩子?什么孩子?”
“啊?你们还不知道吗?他带着个小女孩,大概8、9岁吧,两个人相依为命的。那小女孩可怜哟,小小年纪就有自闭症,你跟她说什么她都没反应,说得多了,会冲着你哭,拉着你的衣服,可是就是不说话。真不知道李先生天天忙着工作还得带着这么个病孩子是怎么过日子的,我好像还听他说过,孩子的妈妈就是嫌孩子有病才跟他离婚的,还把孩子甩给他不管不问。这样的女人,生孩子干什么?一点母性都没有。李先生真不容易,现在这样当爹的少了。我们家那口子……”
保洁大姐还在那滔滔不绝地抱怨着自家老公从来没管过孩子之类的,但是文沫没听进去,她匆忙道了声谢,打断保洁大姐的话:“大姐,那孩子,你仔细看过吗?能不能给我们画张像出来?”
“哟,这可真对不住了,我还真没仔细看过,我去打扫卫生的时候那孩子多数都由李扬抱着,就缩在他怀里,有的时候我也说这么大个孩子了,一直抱着多沉,我屋里屋外全清洁一遍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刚抱上孩子不觉得什么,可是抱得时间长了,几十斤啊,可不轻松,我让他放下来休息会,不妨碍的,他就是不肯,说孩子见了生人害怕,如果不抱着会哭闹不停。这孩子虽然妈妈不怎么样,可是这当爸爸的挺尽职,也算有福气。”
文沫此时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她怎么就忘了,蒋朝阳说过,小然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李扬有个变态到极致的毛病,他是恋童癖!!!!
性心理异常,再加上李扬一直未婚,连女朋友都没有,说明什么,还用再说下去吗???这样的人,是狗改不了****的。也许在遇到小然前,李扬还没有变态到那种程度,可以对着一个才七八岁的女孩子做那种事,可是那个时候,震区内全无秩序,不管你做什么错事,一场地震,再加上以抢救人命为目的的救援,一切证据都被埋没,好人受苦受难,坏人得不到惩罚,一点也不奇怪。
恋童癖相比生理,更多是心理上的依赖,而非生理上的,从生理角度来讲,他们都是健全的男人,这类人群很多会成家生子,生的孩子是男孩还好,如果是个女孩,父亲的心理纠结几乎要贯穿孩子的整个成长史。有的因为伦理道德的束缚,不会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手,有的却禽兽不如,一旦兴起,管你什么亲生不亲生!最可悲的是,很多女孩小小年纪,没有接受过合理的性教育,压根不明白自己的父亲对自己做的是什么,而更多的母亲在女儿受到伤害性格发生变化后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给了父亲更多的可乘之机。
父母本应是最能保护孩子的人,可是如果这份伤害本身就来自于家庭内部,又有谁能保护他们呢?
扯得有点远了,文沫回过神来,对抓捕李扬的心情又急切了几分。这样的人渣,根本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当务之急,是搞清楚小女孩的来源。文沫倾向于是李扬购买的被拐卖儿童,照着这条路往下查,应该会有所发现。
c市警方很快行动起来,在c市范围内重点打击拐卖儿童相关的犯罪行为,当然收养被拐卖儿童的也不放过。
这是正经的警察工作,文沫没兴趣去掺合,她想到了一个人。
被蒋朝阳当街砍死的女人名叫方秋燕,今年58岁,本市人。丈夫去世,跟着儿子方策一家过活,有个七岁的小孙女。方秋燕是专门靠着手底下掌握的几个孩子乞讨挣钱生活的,只要看看方策名下的三处房产和两部车子,就知道这些年来方秋燕可真是挣了不少钱,被拐卖的儿童,每年会有不少是落到这些人手中的,警察曾经也多次针对儿童乞讨行为专项整治过,对说不清父母亲人信息和家庭住址的孩子全部送到社会福利院,联系公益组织采集dna,经过比对后送孩子回家,但是为什么这种现象会屡禁不止,答案只有一个:有些狼心狗肺的人眼里,除了钱再无其他,这些孩子在他们眼中,根本不是孩子,而只是用来挣钱的工具,谁会对一个工具倾注多余的感情呢?
所以方秋燕会将自己手底下的几个孩子弄得惨不忍睹,却对自己的孙女疼爱有加。文沫有的时候暗暗地想,这种人,被蒋朝阳当街砍死还真是大快人心,一点也不可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