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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姐?这个名字好陌生。
“你确定没有听错?可以肯定仇非海说了芽姐这个名字吗?”文沫追问了一句,她有些不敢相信,公安局这种地方,九雄一雌,女警少得可怜,而且多数还是文职,那就不太可能接触一些相对机密的事。
那个内鬼,可是能在阿菊被抓后立刻下手杀人却计划周到完全没有破绽,又能知道程攻给出的口供从而害死常欢,最后还在关键时刻抢先一步通知了芬姐让她逃之夭夭。
桩桩件件,有心机,有胆量,还消息灵通,怎么也不像平时接触不到机密信息的文职警员能干出来的事。
前些日子,分局开始有目的地捋顺在职人员的背景、侦办案件和主要社会关系,这样一份人事档案表现在就放在文沫眼前,可是看来看去,都没有这样一号人物。
女警,至少工作七八年,实职,地位不低,参与了剿灭紫禁城行动。这些条件加起来,等于零,所有人都被排除了,所以文沫才有此一句。董昔的话,与事实对应不上。
刚刚他燃起的生的希冀,在没有得到文沫正面回答后被扑灭。但是提供重要有用线索,是他求生的唯一方法,他必须有足够的砝码才可以。
董昔仔细地回想了半天,带着迟疑:“我也不是很确定。那天我只不过是偶然听到一耳朵,本来也没往心里去。对我们这些底层挣扎的小人物来说,秘密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但是海哥打完电话回头看到我的时候,很生气,质问我怎么会在这里。他那天把货交给我的时候,数量不对。我点的时候发现有问题,才在那等着他,要按照往常来说,我早就已经走了才对。”
“正是海哥这种态度暗示我我刚才是不是听到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才对这个电话和芽姐这个名字有印象。不过到底是不是你要找的人,我就不知道了。”董昔倒是老实,有一说一,事到如今。隐瞒没有任何意义。他只想活下去,哪怕关在高墙电网之中一生不得自由,也比一颗铁花生米的强。
“警察同志。我知道的都说了。您可得帮我说句好话啊,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想死!”董昔看文沫半天没反应,终于还是忍不住再提醒提醒她自己也是真的出了力的。
文沫摇摇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也许华珊珊的死你真是因为喝多了酒才不小心误杀,心里也一定很后悔。但是董昔。你真的什么都交代了吗?”
董昔不明白文沫的意思,这是怀疑他还有所保留吗?
“真的都交代了。我没那么笨,还有什么好隐瞒的,说了可能还有一线生机。芬姐我真的没见过,那种大人物,可不是我们随便能见到的。至于鬼帝。简直是传说中神一样的人物。”
“董昔,你不老实。我问的。不是这些人的事。是你的事,只与你有关,你好好想想,想好了再说。不过董昔,我可以很郑重地告诉你,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董昔百思不得其解,自己还有什么是值得警方关注的呢?难道……
他的脸瞬间又白了几分,目露惊恐,嘴唇抿得紧紧的,显然是想到什么,却不太情愿多说。
文沫哪肯放过他:“想起来了?那就说说吧。”
见董昔仍然不发一言,想要蒙混过关,文沫也不惯着他,直接切中要害:“侯丽是你杀的吧?”
听到许多年没人提起的名字,董昔再也撑不住尖叫出声:“你怎么知道?”话一出口,董昔便反应过来,他已经不打自招了。
“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能杀掉,董昔,你敢说,那也是你不小心的吗?”
董昔刚刚产生的颓废情绪因为文沫一句话而突然变成愤怒,他吼道:“那不是我妈,我没妈,我是石缝里碰出来的!我没妈!”
在幼小的孩童眼里,这个世界上最能依赖的人,就是妈妈。可是侯丽从来没有给过董昔类似于母爱的感情。
以前董昔不明白,为什么妈妈对自己不好,后来他懂了,有些女人,天生没有母性。
没吃没喝挨打受骂的日子,董昔过了足足十年。在那之后,他变得凶狠,凶狠到侯丽打他的时候会害怕。她仍然不会分出心去关于他这个小杂种,可却并不像以前一样,心情不好就会抓过来将他打一顿。他学会自己做饭,学会骗钱抢东西,学会怎么做一个恶人。
后来,他做了牛郎,虽然职业见不得人,但是好歹拿到的钱都是真的,可以支持他过上吃喝玩乐的日子,未来是什么?他不考虑那么多。
可惜,侯丽是不会见得他的好的,哪怕他已经长大。
他小的时候,侯丽嫌弃他是拖油瓶,恨不得打死了算,可是当他长大,侯丽人老珠黄,想再嫁一次找个长期饭票已经不可能的,她便将主意打到董昔身上,得让他养着她才好。
董昔对侯丽,只有恨没有爱,哪里会愿意辛苦挣钱供她挥霍,于是侯丽便抱着得不到直接毁掉的念头,断了董昔的后路,把他的工作毁了。
那天晚上,董昔被仇非海赶出来,垂头丧气地跟着侯丽回家。而那个女人还幸灾乐祸地边走边骂,回到家后,扔下她去洗澡。
在那个家里,全是痛苦的回忆,董昔心情更加不好,他想,如果侯丽不在了,该有多好。
这样的念头一起,压抑太久,是无法遏制的,等董昔恢复理智反应过来以后,侯丽已经倒在血泊中了,光裸的身体上布满伤痕——那是董昔用菜刀砍出来的。
神志回归的他吓得跌倒在地,原想一跑了之,后来想到侯丽没什么朋友,更没有别的亲人,哪怕死了。只要董昔一口咬定她是自己跟野男人跑的,谁也没证据说他杀人。
唯一需要处理的,就是侯丽的尸体。
董昔忍着恶心,将侯丽肢*解,然后四处寻找些隐密的毁尸途径,最后找到火葬厂。彼时鬼帝在s市的产业刚刚铺开,火葬厂的职能要丰富一些。当然。知道的人数受到严格限制。董昔花光侯丽的积蓄才将尸体焚化,却也应火葬厂的要求签下认罪书,留下照片资料。要不然尸体已经毁了,万一董昔翻脸不认人,将他们供出去怎么办?这是一份双保险。
可惜这份保险在被警方搜查出来后,变成了指认董昔的铁证。
放出隐藏在心里许久的毒蛇。董昔感觉到的是轻松,半点后悔都没有。哪怕重新来过,他仍然会做同样的选择。
“警察同志,我该说的都说完了,送我回去吧。”是死是活。听天由命,反正生命已经如此痛苦,活着与死去。又有什么分别?
这边厢刚刚完事,文沫还在低头研究人事档案。
芬姐办公室的物证都被送检了。出结果估计还得等两天,鉴证科那边现在忙得四脚朝天。但愿,芬姐焦急离开之下,会出些小纰漏吧。漂白水毕竟不是万能,表面上的东西被污染了,一些角落里,柜子里,桌子底和坐椅下一些小地方很可能会被忽略,只要一处,一处就够。
她有理由相信,董昔的口供是真实的,这个内鬼很可能就是董昔听到的芽姐。可是芽姐究竟是何方神圣,竟藏得滴水不漏。
这两个女人,很有本事啊,文沫边敲着档案,边理清思路,没过几分钟,就被电话铃声打断。
胡光辉浑身发冷,站在卢芽的病房前。
就那么一会,自己怎么会在这节骨眼上肚子疼去上了个厕所呢?
卢芽啊卢芽,那么多人都在想办法帮助你,为什么你就不能像以前一样,乐观,开朗,坚强一点呢?别人都还没有放弃你,你为什么要放弃自己啊!?
就在刚刚,胡光辉离开的十分钟内,卢芽左右扭动着身子,将病床上的被褥等物一点点挤下床,然后,脑袋狠狠地磕在床板上,一下又一下,直到她晕过去为止。
医生说,卢芽的情况很不乐观,身体上受的伤都还比较轻,她身体很虚弱,自残的心意再坚决,没有力量执行也不行。医生担心的,是她的心理状态。
胡光辉认识的与心理学沾边的,只有文沫一个,于是束手无策的他打了电话过来。
其实文沫有点不理解胡光辉。卢芽的悲剧,任谁看到都很伤心难过,却都没有像胡光辉这样,怎么说呢,愧疚。
难道这背后还有什么隐情?
不得不说文沫又一次阴谋论了,胡光辉对卢芽的愧疚,来源于他刚刚接手分局刑警队长工作的时候。
12.11袭警案每年都会再被人拎出来说事。毕竟死亡和失踪的是自己人,尽管丁二贵在公安局名声不咋的,但是他都不应该是被人一枪爆头曝尸荒野的下场,而卢芽更是无辜受牵连,过了这么多年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胡光辉接手时,上一任刑警队长因公牺牲,到底是谁干的,众人也都知道,所以几乎所有的精力都被集中过去寻找罪犯。12.11袭警案自然靠边站。之后,胡光辉亲自带人抓回杀害上任队长的凶手,在分局站稳脚跟,有人提出重开此案,是胡光辉否决了这个提议。
分局刑警队人手一直不足,那几年又正赶上恶性刑事案件高发阶段,胡光辉整天忙得焦头烂额,哪里有工夫去管一个已经沉寂多年没有新线索的悬案,就算是他与卢芽有些渊源也不行,公是公,私是私,他分得清。
这样的决定在当时看来,是正确无比的。可是现在……
卢芽躺在病床上,沉浸于自己的病苦过去无法自拔,连能不能活下去都成问题。即使活下去,能不能回归社会好好生活更是大问题。
胡光辉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当初,他要重开12。11案,是不是,就有可能早一点找到她。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发生的就是发生了,卢芽这辈子,算是毁了,而自己,却是原本有可能救她的人……
文沫心里隐隐有些奇怪,卢芽,芽姐,如果不是分局档案清清楚楚地写着,卢芽失踪已经七年了,她几乎会以为她就是内鬼了。想想看,卢芽原先是实习警员,七年时间,足够她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时间不长不短,还没有身居要职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正是内鬼的好人选。
而且,那天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卢芽显得很兴奋,她一直跟在胡光辉身边不肯离开,错过了体检,错过了跟其他人一起去医院,直到最后,才由胡光辉亲自送去了医院做检查,检查还没开始,她就晕倒直接送住院部了,然后发生了自杀事件,抢救后转来精神病院。
一开始,文沫没有怀疑她什么,可是听到芽姐这个名字,她总觉得有些什么事是她忽略掉的,卢芽似乎,有点不对劲。
让她好好想一想,想一想。
12.11袭警案,丁二贵死亡,卢芽失踪。动机是什么?
据卢芽说,丁二贵侵占了一笔赃款,被查出来要求还上,这种事丁二贵以前也干过,这次却是他贪心太过,闹出的动静有点大不好收场,然后他想办法凑钱,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得罪了一伙人,这伙人就把丁二贵,以及非常不凑巧与丁二贵在一起的卢芽一起抓走,一言不和,杀了丁二贵,然后卢芽想要逃跑,却中枪被擒,那些人随后救了她,将她卖入紫禁城,她在那里待了近七年。
以上就是卢芽对12.11袭警案的全部解释。
合理吗?不合理。
为什么那伙人杀了丁二贵又枪击了卢芽后,将丁二贵的尸体留在现场,却带走了受重伤的卢芽。如果就是为了卖出去挣点小钱,何必费那么大的事?卢芽长的也只能算得上清秀,绝非天香国色,倒是皮肤很白,别的并不出众,值得那伙人在卢芽受伤颇重不知道还能不能救回来的时候,费劲将她带走吗?
卢芽曾经说过带走他们的是一伙人,可为什么12.11案的案发现场只找到四组脚步,其中之一还属于报案人。两个人,怎么也够不上伙的标准吧?
还有就是,丁二贵死亡后,他的家人来分局认尸的时候,说丁二贵前段时间刚刚得到一笔小钱,大约一万多块,没过几天就很烦躁地说给人背了黑锅。至于丁二贵在死亡前两天内找人借钱的说法予以否认。
两方的证词,出现了矛盾。到底谁在说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