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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欢快悲伤,无论紧凑或是虚度,一逃邺十四小时,每分每秒仍旧依照固定的速度流逝;童凯出国的日子终究逼近了,就在明天。
晚上,唐小琦找了几位大学同学出去吃饭,而童凯也去参加公司为他办的欢送会。
像是再也受不了每天强撑着笑容,刻意漠视心中的那份苦闷,她拖到深夜才回家,喝得醉醺醺的,打开门就看见坐在客厅里的童凯。
“咦你还没睡啊明天不是要早起?”她手撑着墙,右脚踩着左脚鞋跟,脱下鞋子,另一只则拼命乱踢乱甩,挂着满脸笑意,颠簸地走了几步。
“小心”看她两只脚丫画着8字型,就要绊在一起,他冲向前扶住她。
“没事阿啃那家伙酒量还是那么差,不到三瓶啤酒就让人给抬回去了哈哈,你没看到他趴在厕所前面的样子”她一手勾住他的手臂,边笑边拍着他结实的胸膛。
“我抱你上去。”他弯下腰就要抱起她。
“不用我、我还能走,跟你说没事了。”她抵住他的肩头,撇开脸去。
马的,酒量这么好要死喔!都喝超过一手了,居然意识还这么清楚,居然还能自己搭车回来。怎么不干脆陪阿啃醉倒在厕所前算了。
“就这么怕见到我,把自己喝成这样?”
“我干么怕看到你”她抬起脸无惧地直视着他,突然胸口一紧,又连忙嚷嚷着尿急。“我要上厕所啦!让开”
她急走到厕所,将门一锁,整个人就坐在马桶上发愣。
怎么办她是很怕看到他没错
不想再笑了,好累,但是,如果不笑,她觉得心底最脆弱的一块角落就将崩塌,引起连锁反应,而结果绝对不是她想看见的。
她可能一时激动,泪汪汪地诉说她会不习惯、怕早上起不了床、怕没有营养的早餐可吃、怕看到壁虎时没人救她、怕大地震来时就跟他天人永隔了
然后呢?他抱她,安慰她,然后她更加激动,两人一时意乱情迷,把一大堆乱七八糟,搞不清是什么的情感全混在一起,双双滚上床就像地震那天一样。
隔天,她会后悔到想撞墙。
他还是得走,就算不走,她还是无法突破内心那根深柢固的观念,接受他。
这样耗着、暧昧着,到底算什么?她愈来愈搞不懂自己,这根本就不是她的作风,但她却让童凯白白在她身上浪费了那么多年的时间。
她只想,过了明天,这阵子所有纠结难解的情绪,就会结束;不管你想不想要,不管你愿不愿意,该来的就是会来,该过去的终会过去。
她不仅要断了童凯的期待,更要断了自己摇摆不定的心志。
“叩!叩!小琦”
童凯的声音在门板后方响起,她吓了一跳,赶紧喊着:“我在大便”
“”童凯苦笑,他怎么会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不要躲在里面,我要上楼睡觉,你可以出来了。”
她一直等到确实听见他上楼的脚步声后,才怯怯地打开门,探向门外。
“哇勒这家伙还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因为班机的关系,很早,童凯就起来熬粥,此时,唐小琦已经醒了,不,应该说她整晚未眠。
她听着童凯的脚步声从二楼走到一楼,半个小时后,又从楼下走回他的房间,不一会儿,轻轻地阖上房门。
脚步声比刚刚较为沉重,应该是手上提着行李的关系,他走到她的房门前,停伫片刻,便又走下楼去。
她平躺在床上,浮肿的两眼,因为这一连串轻微的声响,又冒出泪水。
他不打算叫醒她,就这样不告而别了吗?
她是应该假装仍熟睡着,不说再见,从此刻起回到一个人的生活,还是从床上跳起,指着他鬼祟的行径,海扁他一顿,让他即使到了丹麦也牢记着她拳头的威力?
犹豫、挣扎、死要面子、依依不舍
她扭着手指,全身肌肉绷到极限。
突然,听见窗外一辆汽车停在门前的引擎声,应该是公司的人来接他去机场。
童凯就要走了
这几个字窜进她脑海中时,她猛地从床上翻身而下,咚咚咚,两步作一步地跳到一楼。
童凯正弯身提起放在门口的行李袋。
“喂”她大叫。
他回头看她,她的眼睛肿得像核桃一般大。
“昨天喝太多酒,水肿。”她指着眼睛,先解释。
他心疼不已,勉强扯开嘴角,扬起笑容。“粥煮好了,摆在饭锅里保温,记得吃。”
一句话,便轻易地让她眼前起雾。
她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个黄昏,明朗的笑脸,说起话来气死人的臭屁,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却又无可奈何,没想到这段“孽缘”竟一路牵绊至今。
现在,这个讨厌鬼就要走了,她却觉得有人从她心头挖走一大块肉,痛得想哇哇大叫。
“怎么不说话,想用行动直接表达爱意吗?”他走近她,笑着张开手臂。
她僵着不动,不敢动也动下了。
“想我的时候,就到丹麦来找我,我养你啊!”他徒然放下手,揉揉她一头乱发。
她恨他一副没事的口吻,她可是为他流了一个晚上的眼泪欸!
“我已经决定要趁你这个臭小表不在的时候交一个男朋友了,搞不好来个闪电结婚,才不用你养。”她挥开他的手,倔强地夸下海口。
“也好,比较之后,你就会发现我们两个有多么速配。”
他老是那副气定神闲,料定她最后会屈服的死样子,让她气结。
“别以为我在说笑,我们同事一直邀我去联谊,要不是有你这个缠人精碍着,我早就交到男朋友了。”她口是心非地说,明明就是没兴趣。
他看她一眼,笑了。
“笑什么笑,我是说真的,等你回来,我就带我的新男朋友让你看。”她一再强调,愈说就愈坚定,恨不得下一刻就到街上随便抓个人来充数,好表示她一点也没有舍不得他。
“联谊啊”他又笑。“你笨笨的,骗财我倒不担心,不过,小心别被骗色。”
这笑,其实是苦的。
他就要走了,她还不让他好过。
她就这么迫不及待地在他还未离开前宣告她将来的恋情,怕他不死心吗?还是,她真的认为他是她情路上的阻碍?
“放心,我的眼光没你那么差。”像她这么粗鲁、一点女人味都没有的女人,他居然还能浪费那么多年的时间在她身上。
“交男朋友可以,但是,不能接吻,不能发生关系,也不准牵手。”
“哪有这么多规定,谈恋爱至少要牵手啊!”她抗议。
“我没见过他之前,什么都不准动,就告诉他,我说的。”现在,他也只能这样虚张声势,事实上,自己不在她身边,她又那么笨
“我才不理你”她嘟起嘴。
“嘴巴翘这么高,是不是想来个临别香吻?”他弯下腰,也嘟起嘴。
“想得美!”她马上准备挥拳阻止。
他站起身来,表情从戏谑转为正经。“不闹你了,好好照顾自己。”
“知道”她像很不耐烦地将脸撇往一边。“这句话你已经说过一百零八次了。”
“我走了。”
“嗯”她低头看着自己赤足的脚尖。
他突然一把将她拉进怀里,紧紧地抱住她。
她的脸贴在他的胸前,感觉到他沉稳的心跳和手劲,一阵鼻酸。
两人静静相拥,锁住喉头的是说不出的再见,任沉默蔓延。
他放开手,再没有说什么,转身走出大门。
她的脸颊遽然失去了属于他的温度,望着他高瘦笔直的背影,眼泪就这样直直往下坠落。
他离开之后,再也没有一个温暖的胸膛能够任她撒泼,再也没有人能分享她的喜怒哀乐,她的悲伤,再也没有宽阔的肩膀承接了
她不自觉地随着他的脚步移向门口。
门外,停着一辆红色bmw跑车,车旁站着一位美艳动人的大美女,笑着迎向童凯,接过他的行李。
唐小琦紧盯着车窗里童凯的侧脸,直到跑车离去,他始终没有回过头来看她。
童凯,走了。
她站在门口一直哭,即使知道每个从门前经过的路人和骑士全都转头看她。
他走了,她便不需要再装出大姐头的姿态,不必担心被聪明的他挖出更多不想面对的情感。
她哭得天崩地裂,像要倾尽这些日子压抑的痛苦,边挥着泪,转身进到客厅。
拂去眼眶里蓄满的泪水,映入眼帘的是那组黑色真皮沙发,视线往右边移去,原本摆放老旧电视的矮柜,如今重新上漆,摆上了一台三十二吋液晶电视,电视旁边放着她最爱向他挑战的“叠叠乐”大门旁的鞋柜,还有童凯帮她做的“搞笑珍道具拖鞋”厨房的电锅亮着橘色小灯,里头温着童凯一早起来为她熬的粥
一间原本家徒四壁的房子,因为童凯,慢慢变得丰富,不知不觉这个家,充满了他的气味、充满着两人的笑声。
如今
她坐到沙发上,只觉满室寂寥,只不过少了一个人,竟然会有那么大的不同,那个整天被她骂死小孩的男人,才刚目送他离开,她已经哭成这样了,以后她该怎么办?
头一低,她的眼泪就又“咚”地滚出来,然后,如断线的珍珠般,愈滚愈多,她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闷着、疼着。
“死阿凯既然要走就偷偷地走好了,干么告诉我”她臭骂他,猛挝抱枕,是非不分,就是不去厘清那股疼痛与爱情有任何关联。
从现在,她就要开始习惯没有他的生活。
这时,家用电话响起,她连忙擦干眼泪,接起电话。
“喂”
“是我。”童凯的声音在另一端响起。
“你到机场了,这么快?!”她硬把泪水鼻水给梗住。
“没有,还在车上,感觉到你已经开始想念我了,所以赶紧打电话给你。”
她吓了一跳,这家伙是很聪明没错,但还不致脑瓶冥想看到她现在的状况吧!
“谁、谁在想你,少了你这个吵死人的死小孩,我现在不知道有多清闲,正乐得一个人享受早餐。”她的嘴硬,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刚刚又哭了?鼻音好重。”童凯柔声问道。
“怎么可能,是我刚好在挖鼻孔。”
“呵,你喔要好好照顾自己,别老是吃些没营养的东西,早上不要赖床,现在可没有我叫你,别闹钟一按又继续睡,还有,天气冷的时候,记得把暖炉搬出来,不要只顾着省电,把自己冻坏了”
“你很啰嗦欸”无法抑制地,唐小琦的眼泪再度夺眶而出。
“唉怎么办,我已经开始想你了。”
“那就、就”她就了老半天,挽留他?跟他走?无论是哪一个,都不可能从她口中“就”出来。
“你可以在丹麦找个金发蓝眼波大腰细的超级大美女。”她酸溜溜地说出这些违背心意的结论。
“不行,我当兵一年多你都没兵变了,我怎么可以移情别恋。”
“噗”她总算笑了。“我又不是你女朋友,兵什么变,神经病。”
“在我心里,你是啊!”“我可没有不让你交女朋友,别把这事赖在我头上。”
“我知道,是我不想,只有你,才能让我动心。”
“恶心,我要吐了。”她很难弄清自己的心情,听了有种安心的感觉,但是,又带点罪恶感,明明不打算接受他,却也不愿想象有一天他的身边出现另一个女孩。
“记得照三餐想我嘿!”
“知道了啦!你自己要穿暖点,那里很冷,没事不要浪费钱打国际电话,用mail就好。”一句关注的话被她的口气说得像是咒语。
“那我挂电话了。”
“嗯”“真的挂了?”
“厚,你很烦咧”
“呵!”童凯在听见她已恢复元气的大吼之后,微笑地结束通话。
“还没搞定?”坐在驾驶座的是“e。p!商品设计开发公司”的经理梁镜璇。
童凯是公司老板蓝宇光在参观他们毕业展时发现的新星,特别叮咛她务必邀请他加入公司设计团队。她知道童凯有个喜欢多年的女孩,大他两岁。
“唉”他夸张地叹气、摇头。“小琦说我们这叫孽缘,一时半刻很难有什么进展。”
“你们住在一起那么久,生米一直没煮成熟饭?”梁镜璇透过墨镜,不可思议。
“稻米在田里,连收割都还没呢!”
“你不知道什么叫抢收吗?在狂风暴雨来临之际,能收多少就先收多少嘛呿,连这也要我教你。”
“我说这位大姐,你都是用这招,趁我们蓝大老板回国的时候抢收吗?”童凯大笑,这女人也太猛了吧!
“宇光喔他不一样,遇到他,我只有被收的分。”提起蓝宇光,平日艺高人胆大、杀敌无数的梁镜璇意外地红了脸。
“镜璇,你脸红了?!”童凯像见了鬼似地叫。
“要死了,不准提到那个男人的名字。”她挥挥手,要他别吵。
“对了,有空帮我去看看小琦,她外表看来强悍,其实外强中干。”
“没空,自己的老婆自己想办法顾。”她马上回绝。她出马的话,一定就直接下猛葯了,要她扮演这种温吞的“守护者”她才不干。
“你回绝得也太干脆了。”
“你不知道我的绝世武功就叫‘见血封喉’吗?”
“是,我的确见识到了。”他望向高速公路旁筑起的隔音墙。
即使万般不舍,既已决定,这一趟到丹麦,就要全心全意地投入研究,不能入宝山却空手而回。
童凯走了。
这是唐小琦每天醒来,呆望着天花板,总要想起的事。
她伸手探探心脏,还在跳动,那为什么会有种空虚的感觉,仿佛除了躯壳,里面什么五脏六腑全被挖空了?
原来,她以为规律、不受任何人影响的世界,其实是那样的脆弱。
别人的世界或许还正常运转着,她的世界却已瘫陷得一塌糊涂。
童凯为她特别设计的“吵死人闹钟”号称连死人也受不了,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按掉开关!此时,正在她头顶奋力地敲锣打鼓,她仍不为所动,呆滞地盯着天花板。
以她现在的模样,连死人都会跳起来叫她振作吧!
怕吵到邻居,她终于起身将闹钟关掉,拖着像不是自己的身体走入浴室,例行地刷牙、洗脸,然后从衣柜拿出制服。
以前,每天都要吵闹厮杀一番的房间,现在宁静地像处在废墟,孤单如鬼魅般从房子的四面墙朝她压迫而来。
她坐在床沿,搂住自己的肩,拒绝再想起任何有关童凯的事。
他刚离开的一星期,每天都会寄来一封mail,附上他四处乱逛拍下的照片,渐渐地,变成两天一封、一星期一封
现在,已经两个月没寄来音讯,像从地球消失了。
人说分隔两地的情侣情路难走,更何况她跟他什么都不是。
童凯是个玩心太重的大男孩,踏上这个对设计师而言的自由圣地,浸淫于启发灵感的大自然里,他又怎能不在其中迷途忘返。
“振作、振作”她换好衣服,下楼啃了几口昨天晚餐余下的面包,灌了一杯牛奶,出门上班。
走往捷运站的途中,只见零星的路人,连车子都少得很诡异。
她愈走愈觉得奇怪,该不会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闯入了第四度空间里的桃花源,而这里的人都不用上班?
脑中突然闪过了点什么,她从皮包里拿出行事历,才发现,今天是星期六。
“浪费,浪费,白白这么早就起床”她嘟囔着,转身往回走。
假日,她总是能赖在床上多久就赖多久,这样就不必面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漫长虚无的一天。
这时,她的行动电话响起,是公司同事打来的。
“喂”她有气无力的回应,装作被吵醒的沙哑声音,以防万一对方又用什么很瞎的理由要她帮忙加班。
“唐小琦,这么风光明媚、鸟语花香的大好日子,你居然还在睡?”电话里那个大嗓门的女人是公司内联谊名单中有名的“基本脚”
联络联谊的时间永远比工作还多出数倍。
“大好日子就是用来睡觉的啊”“我跟你说,你现在起来吃完早餐,然后去美容院弄弄头发、上街买套亮丽一点的衣服,晚上跟我们联谊去。”
“没兴趣。”
“欸,我是因为你乎日很罩我,才特别告诉你这个好康的咧,对方是我们楼下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个个都是‘空金a’。”
“‘空钻石’我也没兴趣,我要继续睡了。”她还刻意打个大哈欠,想结束这通电话。
“唐小琦,你给我振作点!你看你都几岁了,连个男朋友也没交过,什么都没兴趣,再这样下去,不到三十岁你就会看起来像个欧巴桑了!”
“振作?”这两个字最近好像经常出现
“没错,女人就是需要爱的滋润才能永保青春美丽,就算不来电也没损失,又不用你花钱,看看帅哥也无妨啊!”“振作”
“对!振作,晚上七点在我们公司附近那间‘蔷薇’见,迟到个十分钟差不多,也别太晚,就这样,拜拜!”
唐小琦站在一间尚未营业的美容院门口,抬头看着招牌上那一个个俏丽有型的年轻美眉,心想
是不是真的该振作了?
欧巴桑好可怕的字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