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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一个酒壶被摔碎在地上,狭小的店内,所有客人同时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这些客人中就有第二次来吃饭的枫红。
只见一个大汉怒气冲冲地对那负责点菜的小姑娘大声说:“什么两菜一汤的破规矩!老子排了半天的队只吃这么点东西,根本不够塞牙缝!你们那个什么狗屁厨子说的话,趁早收回去,多吃我多付钱,有什么不好的?宋老板,你说是不是?”
一抬下巴,颇有气势地瞪著站在柜台后面的宋老板。
他急忙迎了出来“是王老二啊,怪我刚才眼拙没看到你。怎么?是菜不够吃是不是?抱歉抱歉,下次我一定吩咐厨房加大菜量。不过这两菜一汤的规矩是我们厨师定下的,连我都”
“怎么,你也管不了?你不是老板吗?难道你还怕那个厨子?不行!今天我一定要吃饱了再走!”王老二拍著桌子,还在大声嚷嚷。
枫红停住手中的筷子,偏著头,看店内的人怎么应对。
那个小姑娘见对方气势太凶,跑回到厨房去,半天不见人影,宋老板还在好言相劝。过了一会儿的工夫,那个小姑娘又回来了,手里捧著一个白瓷盘,盘上扣盖著一个碗。
将盘子大力地摆在桌上,小姑娘口气也挺冲的“你别难为我们老板了,这是我们师傅给你做的菜,你吃完了就请走吧!”
王老二看他们既然软化了,也就一边气哼哼地走回到桌前,一边快速伸手去掀扣碗,没想到一掀之下大惊失色“你、你们这、这卖的是什么菜?”
旁边的人都伸过头来看,也不由得都变了脸色,只见白瓷盘上红红的一片汤汁中摆著几块肉,这肉看起来实在恐怖,乍看好像是人的手指形状,那些红汁就像是血。
别看那王老二外表嚣张,在看到这盘菜后,脸色马上刷白,踉踉跄跄地倒退著往门口跑,嘴里还说著“你们居然卖人肉,我、我要去报官!”
除了那个小姑娘,连宋老板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此时却有一双筷子从旁伸过来,夹起盘中的“手指”放进自己的嘴里,大声地咀嚼,还不住地赞赏“味道真是不错,这是用鳕鱼肉和白面做的吧?”
这人当然只可能是枫红。
小姑娘微微诧异地看着他,点点头“是,师傅说还多加了些甜汁入味儿。”
“这道菜有名字吗?”说话间他已经快要吃光一整盘。
小姑娘一笑“叫‘惊魂肉’。”
“好名字,果然惊魂。”枫红将盘子端起来,连甜汁都喝光了,然后对著王老二挤眉弄眼地笑道:“不好意思,我看你没什么兴趣,就代劳吃了,不过阁下似乎还没有付帐吧?”
众人哄笑起来,都有种“原来如此”的恍然大悟,王老二在哄笑声中狼狈地付了钱,转身跑掉。
枫红将空盘子递回给那个小姑娘“虽然无心,但是我也破了你们家师傅订下的规矩,今天一共吃了三道菜。”
他笑咪咪地说:“师傅说了,如果王老二不吃,这道菜就当白送,谁有胆子吃就给谁。你的胆子还真是不小,要不是看着师傅做,连我都不敢吃。”
“美食当前,不吃才是傻瓜。”他放下自己的饭钱即离开。
这次天下第一楼与满香楼的恩怨,起源本是很简单的。
天下第一楼身为老招牌、老字号,楼主历来被评为南江七省食会总长,而满香楼则是近两三年来崛起速度甚快的一家新饭馆,据说它背后有强大势力支援,为了争取客源、赚得口碑,向来是用尽手段,难免和天下第一楼结怨。
如今南江七省食会又逢召开,满香楼早已放出风声,要在这一次的食会比赛上夺魁,并取得新总长之位,而天下第一楼当然不会拱手让出,于是两边的明争暗斗就来得更加激烈了。
当枫红陪同富老板前来雪南茶社赴约,一到茶社时,即有茶童上来迎接“富老板难得您来,真是荣幸荣幸,是来找马老板的吧?他在楼上等您好久了。”
“嗯。”富老板走上楼,回头又看了枫红一眼。
他笑说:“放心上去,他们吃不了你的。”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满香楼的马老板已经在楼梯口迎接。
“富老板,见您一面还真是不容易呢。”
盎老板一直怀疑自己手下几员大将在这个节骨眼上会出各种意外,有可能是满香楼在暗中做手脚,所以不敢和马老板走得太近。
他笑着回道:“好说好说,马老板相请怎能不到呢?”
“这位是”马老板看着枫红“是富老板的伙计?”
他笑了笑“是个朋友。”
“叫我小枫就好。”他主动开口,微笑致意。
马老板也不十分在意。小枫这个名字听来就是个伙计的名字,想来不会是什么大角色。
两位老板同坐在茶桌两侧,马老板主动倒茶献殷勤“富老板常来喝茶吗?”
“楼里事情忙,可没有马老板这份闲情逸致啊。”
“哦,那就更要品尝一下这家的茶,听说这里所有的茶叶都是从云南长途运来的,滇茶的味道和我们常喝的那些茶种都不大相同,第一次也许未必喝得惯,但喝久了反而会喝上瘾。”
“哈哈,是吗?那我来品茗看看。”富老板端起茶杯,用眼角余光看向枫红,只是站在旁边,并没有任何阻拦的意思,他只好硬著头皮喝了一口。
“世上的事情不就是这样,喝惯了、吃惯了的东西,却未必就是最好的。富老板,你说是不是?”
这话中带话,富老板岂会听不出来,马上回应“不过,老的还是有老的好,所谓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几年的光景怎么能和上百年的历史比?马老板,你说是不是?”
枫红在旁边听著,心中暗叫不妙。商人的火气就是大,嘴上又死硬得很,一点亏都不肯吃,再这样说下去,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吵起来了。
于是咳了一声,提醒富老板,他马上反应过来,连忙转换话题“难得今天马老板请我来喝茶,这些无聊的事情我们就别谈了。”
但是马老板却紧追不放“过几天南江七省的食会,富老板是誓在必得吧?”
“客气客气,如今群雄崛起,不可小觑,今年的满香楼不就很受瞩目。”富老板到底年长也见过世面,反过来吹捧起满香楼,倒让马老板一愣。
“再怎么样,还是比不上天下第一楼。不过,我听说今年你的几位名厨好像都有事情,恐怕不能出席啊,富老板是否已经有了替换的人选?”
“天下第一楼可不是浪得虚名,别的没有,名厨多得是。”富老板脸上堆著笑,心里却恨不得踹他一脚。
马老板又说:“万一你们有照应不过来的时候,只要富老板吩咐一声,我马上就派人过去帮忙。”
“哈哈,多谢好意了。”富老板又看了一眼枫红“小枫啊,楼里是不是说今天还有什么事情?”
枫红接话“好像是说从北方运来一批山珍材料,等著老板回去验看。”
这是两人出门前约好的暗号,吃完茶就走,绝不多留。
盎老板忙说:“哦,是啊是啊,看我这个记性,居然都忘了。马老板,不好意思哦,我要先走一步。”
“且慢。”他脸色一沉“话还没说完就要走,富老板该不会是故意不给我面子吧?”
“马老板怎么会这么说呢?实在是楼里有事,改天换我发帖子,回请这顿茶如何?”
“我又不缺这茶钱,富老板难道真的不明白今天我约你见面的原因吗?”他拍了拍桌子“南江七省食会总长之位,你要坐多久才肯让贤?”
话题一挑明,富老板也陡然神情僵冷,气氛顿时凝结在那里,枫红待要开口化解,忽听到楼梯传来声响,有人正在上楼,只是这足音特别的轻,不疾不徐,连节奏都很有韵味,宛如清风点水,雪花落梅。
谁能有这样的足音?枫红心头赫然闪过一个名字。此时此地,那个人怎么可能会来?
几个人目光陆续移向楼梯口,因为就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人站在那里。
俊逸的白袍、清贵的气质、如沐春风的笑容和优雅的举止,世上除了他,再不会有人配得起“谪仙”这样的评价。
“是行歌公子?”富老板情不自禁地先开口。
“富老板真是贵人多忘事,三年前我踏歌山庄开宴,特请天下第一楼的名厨到场,富老板和我曾有过一面之缘,这么快就忘了吗?”
这样的人物他怎么可能忘得了?只是不太敢相信如神龙般难得一见的行歌公子,竟会突然出现在此时此地。
他走过去拱手行礼“没想到行歌公子会现身此地,小老儿失敬了。”
马老板也不甘落后,急忙追上道:“行歌公子,久仰大名,在下是满香楼的马有财,没想到今日有缘得见公子风采,荣幸之至。”
行歌微笑地一一点头,将视线投向两人身后的枫红“真是巧呀,人生何处不相逢,是吗?”
枫红也笑着回应“这话应该是我对你说才对,你这次来是‘又有’什么事要办了?”
“只是路过此地,初舞要我帮他带一点这里的茶叶,并没有其他的事情,你别多心。”
“那最好。”
两人的对话让旁观的两位老板各自纳闷。
盎老板知道他们两人的身分关系。本以为他们是最亲的好友,但是看他们虽然彼此微笑,但是很明显的那笑容,并非出自心中的愉悦,实在是奇怪?
马老板就更不会懂了。一个看似伙计的小人物,怎么会和鼎鼎大名的行歌公子这么相熟?
行歌又说:“临行前,初舞问及满香楼的一口酥,说是冠绝南江的甜食,叫我一定要带点儿回去。既然马老板也在这里,不知道可否帮这个忙呢?”
“当然、当然。”能和名满天下的行歌公子攀上交情,不知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所以马老板马上丢下其他人,引著行歌下楼。“我的店距离这里不远,店里还有不少甜点做得不错,是否需要我为公子一一介绍?”
“我的时间不多,若是方便携带贮存,倒也无妨。”
听著两人的声音逐渐远去,富老板久久才呼出口气“没想到行歌公子会半路出现,这也好,省得马老板纠缠不清,我们也赶紧走吧。”
枫红眸光幽深,嘴角噙著一丝难解的笑容。
还是那抹昏黄的烛光,依然是那条纤细的身影,枫红站在琳琅小店厨房门口时,故意大声咳了一下“请问,我可以进去吗?”
里面的人影停住,哼了声“就知道你会再来,早上那盘惊魂肉还没吃够?”
“大概我是贪得无厌那种人吧。姑娘若是不方便,我在门口说话也行。”
“你我无话可说。”
“好吧,”他干脆一屁股坐在台阶上“那就我说,姑娘听著,若有说得不对的地方,姑娘再批评指正。”
“居然还有人喜欢自说自话。”冷笑声后一片沉默,屋内的人还在忙自己的事情,不愿再理他了。
“姑娘做菜的手艺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看姑娘的菜,风格似乎不是中土本地,倒有点像外邦异域的味道,前年我路过格烺山,那边有位异族老者曾给我做过一道烤肉,也叫惊魂肉,虽然姑娘的做法与他大相迳庭,但是难得名字相同,不知道是缘分,还是有别的原因?”
屋内原本微弱的动静瞬间停了下来。
“听宋老板说,姑娘姓孟?孟这个姓氏其实很平常,只是在南江七省中并不常见。据说百年前,有一支外族人迁徙至南江,而后随著南人的文化风俗,连名字都改了。那些人以姓‘抹颜’的居多,后来抹颜氏则大都改姓为孟,于是之后就少有人提及‘抹颜’这个奇怪又美丽的姓氏了。
“姑娘有这样一身惊动天下的厨艺本事,却甘心屈就于这家小店中,似乎是不想太过引人注目,但是又订下诸多规矩,引人好奇,趋之若鹜地来店中吃饭,这或许可以说是因为姑娘的性情虽然冷,但是冷中有热,既想远避尘世,却又不甘寂寞,不知道我猜得对不对?
“还有”
房门猛地被哗啦一声拽开,她冷声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当面说吧。”
枫红起身回头笑说:“终于肯出来见人啦?是被我猜中,还是要反驳我?”
“你满口都是胡说八道,我才不在乎你说什么。”她虽然口气强硬,但是语气不再是那样冷淡无波。“你是存心来找我麻烦的吗?”
他摇摇头“只是来请姑娘帮个忙。”
“什么忙?”
“我有个朋友是开饭馆的,最近要和满香楼比试厨艺,但是他手下的厨子都有要事无法赶赴,我偶然发现姑娘的厨艺惊人,所以想代他来请姑娘帮这个忙,不知道”
“不可能。”她未等他说完就断然拒绝“我对天下第一楼和满香楼之间的恩怨没兴趣。”
“你还真是聪明!”枫红苦笑道:“不等我点明就猜到了。没错,富老板是我的朋友,所以我一定要帮他这个忙。”
“那是你的朋友,不是我的,我用不著帮他。”
好硬的钉子!“那要用什么才可以打动你呢?”
“哼,承蒙你看得起,只是我说过了,对于这两大店的恩怨我没兴趣,我只是路过此地,很快就要离开,如果菜做坏了会得罪天下第一楼,如果做好了又会得罪满香楼,我一个小女子犯不著做这种傻事。”
他若有所思地想了想“姑娘留在这里两个月以上了吧?我记得姑娘好像说是要等人?可否问姑娘,要等什么人?”
“不可以,这是我的私事。”她仰起下巴,好像有些恼火。“我问你是谁,你也没有说过,不是吗?”
“若我说了我是谁,你会说你的身世之谜吗?”他定定地看着她,她的目光在一瞬间闪开了。
“算了。”她重重地摇头“你走吧,我不喜欢和外人打交道。”
枫红微一沉吟,忽然爽朗地笑道:“我当然要走,不过我还会再来,下次你可以叫我的名字,我常让大家叫我小枫,枫叶的枫。”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她勾起眉梢,随口念了句诗。
他却吃了一惊。这两句诗中有自己的名字,难道“你知道我是谁?”
很少见的,她居然笑了,还是有点得意的笑容!他没有猜透她的身分,她却早已认出了他,那她之前问他的名字,其实只是想确定猜测,并且看他是否坦诚。
“天下间除了枫红公子,还有谁会这么嗜吃如命?而你身后背的那把剑,看起来虽破烂,却传闻可以移形换影,日走千里。有这两点摆在眼前,怎么可能不叫人认出你来?看来你也是那种想远避尘世,却又不甘寂寞的人吧。”
她以他的话回敬,口气更加犀利。
枫红哈哈大笑,拍手道:“说得好,说得妙,难得我这个臭脾气居然被你一眼看出,古人说倾盖如故,我原本还不大相信,现在我信了。不过,我是不是有些吃亏?你知道我是谁,可我却还不知道你的身分。”
“早晚有一天你会知道的,但不是现在。”她撂下的一句话,让他又陷入新的困惑之中。
“等你要等的人等到了,你就会说了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她模棱两可地回应。
正要回身,冷不防地,他忽然拦挡在她面前。
她皱起眉“又想干什么?”
“我是想问,你要等的那个人不会就是我吧?”他用食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促狭而又顽皮地向她眨了眨眼,身影一晃,瞬间消失在夜色中。
怔了怔,她唇角扯动,似是笑又像不是,未曾留意她身后另一片的黑暗中,有道人影正缓步向她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