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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这意思,就是觉得以离旭的性格,他都没有成熟,完全不懂得照顾女子,和他在一起的女子会很辛苦吧!”以沫一脸谄媚的笑容。
离修故意捏了捏她的鼻子,缓了下才说:“他是没有遇到值得他这样对付的姑娘。”
以沫不信的问:“是吗?”
她侧目想了想,一脸狐疑的嘀咕,“我很难想象离旭喜欢一个姑娘是什么样子,该不会是对方让他一个不高兴,也使计把人摔到坑里去吧?”
离修很是自信的说:“不会!”
如他,在没有以沫前,若是有人告诉他,他会如珠如宝的对待一个姑娘家,把她捧在手心里,他只会嗤之以鼻。
但眼下,怀中抱着的娇人,她脸上的笑容,让他觉得就算皇上用皇位来换,他也不乐意。
这样的人,已经在他心中重重的落下一笔,他怎么可能不温柔小意的呵护。
他相信离旭也是这样,三兄弟虽然性格迥异,但自小在爹娘的熏陶下,他们并没有沾染到时下世家子弟的风气。
就像上一世的他,和以沫各种闹不快的情况下,他也没有想过再纳一妾或者添一婢。
他和大哥都是这样的男子,相信小弟离旭也差不了太远,只是他对男女间的事情,尚处懵懂时期。
“这可不一定!”以沫嘟着小嘴,摆明了就不相信离旭会是一个好男人,可能给得了容雅幸福。
离修也不想为了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和以沫辩驳什么,只说:“既然容雅都不愿意提起这事,你就别瞎操心了,省得弄巧成拙,把事情闹大后,容雅除了嫁给离旭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最重要的是他觉得以离旭的性格,在这种情况下和容雅成亲,他心里定然是抗拒的,到时候受苦的还是容雅。
“这倒也是!”以沫一脸的纠结。
她想不到好办法对付离旭,还有一点重要原因,就是她要顾忌着容雅,又不能把事情闹大的情况下,感觉很棘手。
“好了,别多想了,时间也不早了!准备睡觉吧!”离修说话间,已经抱起以沫走到床边。
以沫一手小双抱住离旭的脖子,小脚丫子甩啊甩的问:“哥哥明天一早又要赶回去上早朝吗?”
“是啊!所以你赶紧睡觉。”离修将人放到床上,替她盖好被子后,这才也跟着上了床。
以沫翻身窝到离修的怀里,扯了扯他胸前的衣襟,嘟着小嘴不满的抱怨,“哥哥先前怎么不告诉我,路程有这么远啊!”
“告诉你做什么?”离修失笑的反问。
以沫哼哼唧唧的不满说:“告诉我了,我就不让哥哥来了,这么远的路程,一来一回,哥哥都不能好好休息了。”
离修笑得春风得意的说:“那我就更不能告诉你了,难得妹妹这么依赖我,我怎么会拒绝,我又不是傻的。”
以沫娇笑的说:“哥哥你就惯我吧!”
“嗯!我惯你!”离修收拢了手臀,将怀里的人抱得更紧一些。
上一世亏欠了她许多,这一世若不再加倍的对她好,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渣了。
以沫窝在离修的怀里,低低的说了数句,最后抑制不住困意,缓缓睡着。
离修出神的盯着以沫的睡颜,温柔的表情就像要人滴出水似的,这时候若是有一面镜子,相信他自己都会吓一跳,更别提认识他的人。
由于一早又要赶回去,离修也不能多睡,闭着眼睛休息了一会,天又差不多快亮了,他轻手轻脚自床上起身。
回身在以沫睡得沉稳的小脸上轻轻啄了一下,才蹑手蹑脚的出门。
另一边,听到动静的落夏跟着出来了,看到离修,忙上前侍候。
她尚未说话,离修就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并轻声说“别吵到她了,让她多睡一会。”
落夏同样压低了声音回答,“是,奴婢去打盆热水来,爷先梳洗一下吧?”
离修说:“不用,你照顾好你家姑娘。”
“是!”落夏不再多言。
离修拿了披风,大步消失在这冰冷的清晨。
看着他离去的背景,落夏不免有些失神。
当初被派到以沫的身旁时,她一直觉得是自己尚不够努力才当了弃子,由暗转明。
毕竟像他们这样的暗卫,只有任务曝光或者失败,才有可能显身成为一名普通的侍卫。
但现在以离修对以沫的重视来看,倒是她的优秀入了离修的眼,才会被派到以沫的身边来。
想到这里,落夏的心境大好。
毕竟她自小付出了这么多,辛辛苦苦的踩在刀刃上不断的向上爬,要的也不过是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寺里上完了早课,以沫才悠悠醒来,翻身抱着旁边空空的被子,嘟着小嘴抱怨说:“讨厌,走都不叫人家。”
落夏正端了盆热水进屋,听到这话,主动搭话,说:“姑娘,主子走的时候天色还早,怕吵到你了,还特意叮嘱奴婢说,让姑娘多休息一会。”
以沫又是甜蜜又是心酸的抱怨:“可是人家想一早起来就能看到他嘛!”
落夏侍候以沫惯了,虽然话不多,但不表示她不清楚以沫的性格。
别看以沫在程氏面前能做到面面俱到,但是和离修在一起时,她就像是要糖吃的小孩子。
这会报怨,她也知道以沫不是真的不高兴,所以并不紧张,而是搓了热帕子递了过去。
“姑娘先擦把脸,一会大小姐可能会过来。”
以沫接了帕子,想到国安寺也就这么点乐趣,以乐儿的性格,肯定是一早起来了就要来找她。
以沫可不想空腹被乐儿拖着上下跑,忙收敛了玻璃心,瞬间起身梳洗用早膳。
正吃着东西的时候,乐儿穿着一身火红的骑马装跑来了。
“你怎么起得这么晚啊!现在才吃早点,我特意在屋里多坐了一会,就是怕你晚起,结果你果然起得这么晚。”乐儿大大咧咧的朝着凳子上一坐,张口就开始报怨。
以沫看乐儿这架势,就清楚这是又要去骑马了,再加上昨天只骑了一会,倒没有在身体上造成任何的不适。
以沫倒也愿意再去骑上一回,只是有点担忧的问:“伯母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去,我们出去得跟她说一声,免得她准备回去了,却找不到我们人。”
乐儿挥挥手说:“安啦!没这么早,娘每次都是用过午膳后才会离开,所以我们赶在那时候回来就行了。”
以沫可不像乐儿这样随性,叫来书竹说:“你去问问夫人,我们什么时候启程回去,若是她说下午,你就向她请示一下,说我们现在去骑马可行?”
乐儿一副嫌弃的样子说:“你这人怎么这么麻烦啊?”
以沫淡淡的辩驳:“这不是麻烦,而是有交待。”
乐儿哼了声,挥着手说:“你赶紧吃,但也别吃太多了,省得等下在马背上颠啊颠,一下全吐出来了。”
以沫吃东西的时候,手一顿,无奈的抬脸,“你就不能稍稍安静一些吗?”
在她吃东西的时候说这些,不是平白影响她的胃口吗?
反正以沫脑洞大开的想了很多,感觉突然就有种饱了的感觉,让落夏把早点都收了下去。
落夏看以沫没吃什么,便劝着她把白馒头吃了。
没多时,书竹回来了,并转达了程氏的话。
“夫人让两位小姐一定要赶在用午膳前回来。”
乐儿撇撇嘴说:“午膳前回来,不就只一个多时辰了,跑不得两次就得败兴而归,哎!”
以沫睨向她,笑说:“行了吧!昨天不也就跑了这么会时辰,这不是你说的吗?初学者,不要每天骑这么久,否则的话,大腿内侧的肌肤会磨伤。”
乐儿砸吧着嘴,不反驳。
昨天她们跑了两圈就折回去,并能及时去找容雅,当中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乐儿当初是吃了学马的苦,倒没有想过故意折腾以沫,甚至主动在恰当的时机喊了停。
所以以沫昨天学了马,回来却没有任何不适,感觉运动量刚刚好,晚上睡得也极沉,不然的话,不会一早离修走,她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两人收拾了一下,就牵着马出去了。
这一次,以沫可不敢再叫容雅了,离旭也没有跟着。
照着昨天的教学方法,乐儿又来了一回,好在以沫这次有准备,倒没有被吓到,相对昨天的窘态,今天已经好了许多。
两人在空地上狂奔了两圈,马速便缓缓慢了下来。
“我想去看看容雅,毕竟昨天她出事,也是被我叫出来的原因。”以沫有点担心的说道。
乐儿以前虽然你太喜欢容雅,不过经过昨天,她倒是觉得改观了许多,毕竟碰到昨天那种事情,搁在哪个姑娘的身上,都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容雅一没吵二没闹,除了说了下心里的恐惧,便很轻描淡写的将事情掠过了,也没有想着报复,倒显得心性挺豁达。
“好啊!我和你一起去,怎么说也是小哥犯的错,我该代表小哥去看看她的!”乐儿心里琢磨了下,才顺嘴接话。
以沫没多的心思,忙答:“好啊!我们现在就去,正好也看看容雅喝了我的药后,身上的毒有没有清除干净。”
两人驾着马一路到了北院,在门口停了下来。
步行上前敲了敲门,就马上有丫鬟来应门。
一看到是她们俩,来开门的丫鬟显然是认识的,笑容满面的说:“两位小姐快些请。”
以沫边往里面走,边问:“容雅起身了吗?”
小丫鬟不是侍候容雅的人,一般守着大门的丫鬟,也就是一个末等丫鬟,是没有资格近身侍候小姐的,所以她也不清楚容雅有没有起身。
只道:“奴婢不知道,但是小姐平日里都起得早,奴婢猜想应该已经起身了,奴婢现在去看看,两位小姐稍等。”
乐儿拦下说:“不用了,我们直接过去就行。”
反正这也不是在谁家的大宅院里,又都是姑娘,不用这么讲究,等着通报了才许进屋。
小丫鬟也没有拦着,指了容雅所住的那间房间位置,便又回到了她的岗位。
以沫和乐儿直接到了容雅的房间,就见她正坐在床边,双腿搭在床上,身上还盖了层被子。
见到她们突然来了,容雅立即将手中的书放下,满脸笑容绽放的问:“怎么这时候过来了,快些过来坐。”
以沫笑眯眯的上前,说:“又在看书啊!”
容雅摆弄了下书,笑言:“腿有点疼,怕母亲看出我的不适,索性就没有下地,坐在屋里看书了。”
以沫失笑,搭手握住容雅的手腕说:“来,我给你瞧瞧。”
容雅配合的说:“我发现你倒挺有几分神医的架势啊!说真的,你真的懂这些吗?”
以沫挑挑眉,故意促狭的说:“昨天喝了我的药,是不是出了几次恭,这体内的毒倒是清除得十分的干净啊!”
容雅俏脸一红,尴尬的抱怨,“以沫,你瞎说什么呢!”
以沫笑笑,并不较真。
毕竟对些世家小姐而言,出恭这种事情,是不好挂在嘴边说的,说出来也是一件羞人的事情。
“好了,那药等会用了午饭你再喝一次,然后体内的毒素就得清除干净了,现在让我看看你腿上的伤口。”以沫用眼神示意容雅掀被露出腿。
容雅尚未动,她的丫鬟依巧就主动上来帮忙。
容雅收回手,微往后躺着,笑着朝以沫说:“你昨天给我的药膏是什么啊?好像挺好用的,早上起来一看就已经结疤了。”
以沫得意的说:“当然好用了,这药膏你以后就拿在身边,没了你再找我要,除了能快速愈合伤口,还不会让伤口留疤。像你这种小程度的咬伤,是肯定不会伤疤的。”
“这么好啊!我就先谢谢你了!”容雅笑眯眯的答话。
依巧将容雅的裤管挽起来后,微退开了一步,并说:“小姐的伤就麻烦白姑娘了,小姐一身冰肌玉肤,万万不可留下任何伤疤。”
“多嘴!”容雅轻斥了一句,朝着以沫笑笑。
以沫不在乎的说:“放心,我说了不会留疤就肯定不会留疤,这点小伤,我七八岁时就能独自处理了。”
容雅崇拜的说:“这么厉害啊!”
“当然!”以沫扬扬下巴,一脸得意。
乐儿在旁边说:“对啊!别看她神神秘秘的样子,在这方面倒真有两把刷子,而且你也别觉得你这副身子有多娇贵,以沫的肌肤才是真正的冰肌玉肤呢!”
乐儿后一句话,有点凶,而且是冲着依巧去的。
以沫无奈的白了眼乐儿,“你瞎说什么。”
“本来就是,不信你给她们瞧瞧,也让她们看看什么是冰肌玉肤。”乐儿说罢,一下抓住以沫的手,就将她的袖子挽了起来。
雪白晶莹的肌肤透着水润的光泽,看起来就如刚剥壳的鸡蛋似的,诱人得想一亲芳泽。
容雅最清楚这一身难得的晶莹肌肤是母亲花了什么样的心力养成的,所以当看到以沫的肌肤比她更为光泽亮眼时,有些傻眼的说:“哇,真的呢!”
容雅忍不住伸手摸了摸,惊叹的说:“看不出来啊!原来你全身上下都是宝啊!这么一个大美人藏起来做什么,想来你也一定长得国色天香吧?”
以沫哭笑不得的抽回手臂,说:“你别听乐儿胡吹,哪里就这么夸张了啊!这满京都的小姐,哪一个不是这样。”
容雅否定的摇摇脑袋,正色说:“我这一身好肌肤,可是母亲花了大心血在照顾,你这一身肌肤比我的更出纵,想来更费时费力费银才对。”
以沫嗔了一眼乐儿,不许她再胡说,才对容雅说:“行了,别听乐儿胡吹,我可能就是天生命好一点,也就这点强项了,先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不给容雅再问的机会,以沫又自言不语的说:“嗯,伤口恢复得不错,不用两天就会掉疤,到时候会有点痒痒的,表示在长新肉,很快就会好的。”
“嗯!好。”容雅应话。
以沫又说:“药不要停,要一直涂,会好得快一些。”
容雅笑说:“放心,我会的!”
虽然她一门心思都在书上,但是有些地方可是马虎不得,比如说这一身的肌肤,若是让临阳侯夫人发现了端倪,可就不是闹得玩的小事了。
说了会话,以沫和乐儿也起身告辞了。
两人在回去的路上,以沫不免斥责说:“你说你和一个丫鬟较什么劲?”
乐儿不满的撇撇嘴说:“谁叫她一副那种样子,好像就她们小姐肌肤全天下最白嫩最晶莹似的。”
以沫翻着白眼说:“但这也碍不着你什么事啊!”
乐儿反驳:“怎么就不碍了啊!你没见她那样子啊,好像有什么,就全是我小哥的错似的,虽然我知道这事小哥做得不对,但我就不喜欢她那副嘴脸啊!容雅一个小姐都不计较了,她一个丫鬟凭什么说我小哥啊!”
以沫哭笑不得,说乐儿白目,她有时候的确挺白目一根筋的,但这会倒是心眼多了,维护起自己在意的人,却是一点都不含糊。
“行了,这事过了就过了,但是你以后别拿我肌肤说事,更不许把我给你的方子给其他人,明白吗?”
她和乐儿的虽然有所不同,但这么好的一个方子,到时候真被人晓得了,不说贵都里的贵女,就是宫里的皇后娘娘都会想要。
以沫自觉没有善良到这一步,不管阿猫阿狗,谁都要添一份。
再者,容雅虽是她的朋友,但容雅的肌肤本就出众,根本就不用她去锦上添花,可是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呃,谁都不许说吗?你那天不是还说要给大嫂吗?”乐儿不解的问道。
以沫鄙视的说:“那能一样的吗?大嫂是我们自家人,给你,给伯母给大嫂都行,但不能给其他人,这可是千金难求的好方子,难道你想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和你一样也有这么出众的好肌肤?”
乐儿想也不想的否定说:“肯定不愿意啊!但是永平和表姐她们……”
以沫小脸一变,果断的说:“不许给颜小姐,否则的话,我以后也不管你了,我跟你说,我可多这样美颜的方子了,你要是不能替我守住秘密,我以后就不管你了,让你天天练剑,越来越丑!至于永平,她一个公主,宫里会差这些吗?用得着你来替她操心?”
“别啊!你别这样啊!”乐儿服软的叫道。
她天天练剑,最清楚自己和其他姑娘家的不同。
就拿她和永平来说,俩人经常玩在一块,互相拉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永平的小手永远是软软的,握在手里可很舒服。
而她的手却越来越硬,有时候稍有不注意,甚至会起一些硬块块,像要长茧似的。
“反正就这样决定了,你自己看着办!而且你表姐也是颜府的小姐,难道她这么一个大美人,会需要你教她做这方面的保养吗?”以沫挑眉反问。
乐儿想了想说:“好像是不用,表姐以前还常叮嘱我,少练点剑,少晒点太阳。”
以沫点点下巴说:“你知道就好!”
乐儿琢磨了下,发现身边的人,的确都比她好一点,便不再在意这样的事情。
再者,也没有姑娘会和她谈这些,想想,她也没有机会说漏嘴,便爽快的应下了。
回到院里,程氏正等着她们用斋饭。
两人净了手,便落了坐。
席间,乐儿憋不住的把刚才的话都告诉了程氏。
她倒是聪明的没有说容雅被蛇咬,只说了她的丫鬟拿容雅的肌肤献宝,被她狠狠打脸的事。
又说了下后来两人的谈话,以沫也没有阻止,随便乐儿说。
反正她清楚乐儿的性格,心里藏不住一点事情,如果谁都不说,可是会憋坏她的。
再者,这种事情,让程氏清楚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让程氏了解到,她对将军府上下的用心,程氏也会因此待她更好一点。
程氏听罢,说:“你就照着以沫的话去做,毕竟这是她的方子,她给你用是情份,你可不能借花献佛再给其他人。”
乐儿懵懵懂懂,可是程氏并不会。
她清楚这样的方子价值千金,随便给了出去,简直就是暴遣天物,这次能这么轻松的就给乐儿,还是沾了离修的光。
所以程氏从来没有主动提过,让乐儿也弄套养颜的方子给她用。
“行啦!我都答应了以沫,不会说就不会说!是她自己说的,她的方子就给我、娘还有大嫂用,那我跟你说说,有什么关系嘛!”乐儿嘟着嘴,一副不耐的样子说着。
每个人都叮嘱一遍,好像她多不靠谱似的,乐儿最不喜欢这样的感觉。
程氏没有接话,只说:“你知道就好,反正以沫对你好,愿意给你什么告诉你什么,你再想告诉别人时,起码得经过以沫的同意,这是对她最基本的尊重,明白吗?”
“我知道了,娘!别说这些了,我们收拾收拾就赶紧回去吧!”乐儿怕程氏多说,缠着她要回去。
程氏也怕说多了物极必反,便收了说教的嘴脸,说:“行了,等丫鬟都收拾好了,就起启回去。”
她上午就已经跟主持说了,现在要走了,便不用刻意去打招呼,随时都能收拾东西就走。
未时刚过,程氏一行人就启程准备回将军府。
沿路乐儿精力充沛,一路叽叽喳喳。
到了城里,她叫来离旭。
“小哥,你去给我买几块葱油饼来,我突然想吃葱油饼了。”
离旭应了话,调了马头就去给乐儿买葱油饼。
乐儿缩了回来,冲着以沫说:“二哥肯定没带你去吃过王伯那家的葱油饼,他做的葱油饼可好吃了,酥酥脆脆,我每次能吃下几块呢!”
以沫笑吟吟的说:“哥哥没提过,他带我出来几次都是去的沉香楼。”
乐儿撇撇嘴说:“真是呆板,就会去那种地方,等明天我带你出府,吃遍这京都所有小吃。”
程氏凉凉的插话,“怎么?我说了你可以出府了吗?”
乐儿啊了一声,苦着小脸说:“娘,难道你还要继续禁我的足吗?不要了吧?不好吧?”
程氏眼里闪现笑意,一张脸却绷得紧的问:“噢,有什么不好?”
乐儿绞尽脑汁,想不出什么好词,只得冲着以沫眨眼。
以沫被迫的硬着头皮上前说:“我来京都这么久了,都没有在城里四下看看,伯母就让乐儿带我去看看吧?若是您不放心的话,就派几个嬷嬷跟着我们吧!我们肯定不乱跑。”
程氏瞥了眼,对乐儿说:“这次看在以沫的面子上就算了,再有下次的话,直到出嫁前,你就都别出府了。”
“啊……”乐儿大叫一声,嘀咕:“娘,你怎么这样!”
她才十二岁,等到出嫁,最早也是十五岁,也就是她有三年不能出府,而且就算十五岁后嫁了也没有什么用。
她还没有见过哪个出嫁了的夫人,一天到晚在街上瞎溜达的,就算是她,平时和小哥上街,也都是做男儿打扮,自称离四爷啊!
“啊什么啊!就这么定了!”程氏一脸严肃的拍板。
乐儿双肩一垮,整个嘴角都弯了下去。
后来,就算离旭买了她喜欢吃的葱油饼回来,也没有哄得她高兴,大多都进了以沫的肚子。
她边吃边想着,味道倒真的很不错,不愧是让乐儿心心念念的葱油饼,酥酥脆脆很美味。
次日,乐儿准备出门时,她看了眼程氏派来的两位嬷嬷,不放心的问:“我们不能做什么,娘都有跟你们说吧?”
“两位少爷请放心,夫人已经吩咐过了。”
乐儿和以沫换了一身男装,所以下人也跟着变了称呼。
这是以沫第一次做男子打扮,唇红齿白,活脱脱是一位俊俏的小哥,但为了掩饰面容,特意戴了一个斗笠,看起来就像江湖小生似的。
“若是哪里不该做的,你们一定要死命拦住我们,听到没有?”只要想到禁足三年,乐儿就怕。
但她犯起错了,完全不会分轻重,所以只能将希望托在这些下人身上了。
以沫和乐儿这次出门,除了带程氏派来的两位嬷嬷,就只带了随夏和南珍。
南珍经常跟着乐儿扮男装,倒有模有样,而随夏在以前训练时,可从来没有穿过女装,她穿起男装来,甚至比男人更男人,而且还透着一身煞气。
说来,四人中间,也就以沫容易漏馅,好在斗笠一戴,闷不吭声,别人也只当他是不爱说话的小子。
六人自将军府的后门出去,一路到了街中心,就跟冲出栅栏的小猪似的,拦都拦不住。
“以沫,我跟你说,这好吃!”
“这好吃!”
“这个最好吃!”
“还有这个,你一定要尝尝,不然会遗憾终身的!”
走在最前面的乐儿,一路咋咋呼呼,冲到一个摊子面前就比手划脚,南珍都是淡定的在一边付银子。
接过食物,乐儿都会分一份给以沫。
以沫觉得自个儿有点像小松鼠,吧唧吧唧的吃不停,嘴巴一鼓一鼓的,但不得不说,乐儿带她吃的这些小吃,比起哥哥带她去吃的天香楼菜色也是不差的。
两者间,各有各的味道。
但是吃这些小吃时,感觉乐趣会多一些。
“啊!我才吃了点点东西,怎么就这么饱,不行,我们要去喝一碗古婆婆的豆花!我跟你说,古婆婆做的豆花可嫩了,就跟小姑娘的肌肤似的,啧啧……”
乐儿惊叹间还吸了两把口水。
以沫小脸都黑了一半,忍不住提醒,“姑娘,注意形象!”
乐儿手执一扇,轻敲以沫的额,说:“叫我离四爷,或者小爷!”
“还有,谁在吃东西的时候还要注意形象啊!又不是傻的!”说罢,乐儿将手中的扇子唰的一下打开。
看着扇子上*裸的四个大字,以沫的脸黑得更彻底了。
君本风流。
这话咋就是一个小姑娘说出口的?
以沫觉得,乐儿多半是生错了性别,若是她为男子,说不定后院能塞满一些莺莺燕燕。
看她一路过来,朝着那些大小姑娘抛媚眼的动作可是丁点不含糊啊!这样调戏小姑娘的事情,怕是做了不少。
“你走快点!古婆婆的生意可好了,一会去晚了就没得吃了,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啊!我吃不到古婆婆做的豆花,肯定要抱憾终身的。”乐儿一脸严肃的扭脸说道。
以沫哭笑不得的回嘴,“就这么一天,为了吃点东西,我究竟要抱憾终身多少次啊!我也是蛮不容易的啊!”
乐儿撇撇嘴,板着小脸说:“我认真的!”
以沫同样沉声严肃回答,“嗯,我看出来了!”
看出了你就是一个吃货,在你的人生中,吃不到好东西会抱憾终身也是情理当中的事情。
来到豆腐摊,乐儿熟门熟路的叫道:“古婆婆,我又来了!”
古婆婆年纪有些大了,但笑起来很和蔼,亲亲切切的说:“离四爷,怎么这么多天没来了,我老婆子还以为你忘了我这里。”
乐儿豪迈的笑了起来,凑上前说:“怎么会!古婆婆做的豆花最好吃了,这些天我娘禁我的足,不让我出门呢!”
古婆婆活到古来稀的年纪,怎么会看不出来乐儿是一个姑娘身,见她这样说,也就不多问了。
她只道:“快去坐好,古婆婆今天请客,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乐儿这几年时时来光顾,每次吃得多不说,银子也给得多,古婆婆不愿意白占这便宜,从不收乐儿多给的银子,她每次就故意打包十来碗带走,说是带给家里人吃。
从古婆婆不愿意占人便宜来看,就清楚她的人品不错,对乐儿自然也是礼尚往来的想法。
给乐儿的一碗,每次多一些不说,糖都会多添两勺。
“好啊!我就先谢谢古婆婆了!”乐儿回身拉着以沫坐下,落夏和南珍坐在一条凳子上,两个嬷嬷挨坐在一起。
一个桌子刚好坐下她们六人。
以沫说:“你和这些小摊小贩好像都挺熟的,特别是这位古婆婆。”
乐儿笑眯眯的说:“是啊!古婆婆人好啊!而且我跟你说,你别看古婆婆笑成这样,其实命不好呢!年纪轻轻的时候相公就死了,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了,又是不成材的,如今就和一个孙女相依为命,每天卖卖豆花。”
以沫蹙眉,语带同情的说:“这好像是挺倒霉的,感觉不好的事情都让她碰上了。”
“可不是吗?其实最不好的事情就是她的儿子至今还没有死。”乐儿撇撇嘴,一脸的嫌弃。
以沫好奇的问:“为什么啊?古婆婆的儿子还在,总比只留她们祖孙两人强一些吧!”
她自小就是被姥姥带大的,所以很清楚家里若是有一个男人会轻松很多。
姥姥算是十八般武艺都通晓一点的能人了,都能让以沫有这样的想法,更何况是寻常一般人家。
乐儿张嘴,正要答,古婆婆的孙女小花就端着豆花来了,她便仰着笑脸,暂时收回了要说的话。
“几天不见,小花真是越来越好看了。”
小花娇嗔一眼,羞涩的说:“离四爷就是喜欢调侃我。”
初时,古婆婆见乐儿这样,怕小花误落芳心,早早的就告诉了她,乐儿是女儿身的事情,所以小花和乐儿斗起嘴来,也是很随性,并不会太过局促。
“真的真的!我几天不来,除了想念古婆婆的豆花,还特别想你。”乐儿油嘴滑舌的说道,完全一副花花大少的样子。
以沫扶额的埋脸,只觉得太丢人了,这姑娘完全忘了自己的性别。
好在这里生意也好,小花也不和乐儿闹,笑眯眯的说:“我不和你贫了,你赶紧吃,吃完了我再给你添一碗。”
小花一走,乐儿就回身问:“我刚才说到哪里了,噢!是说到她儿子了,她儿子喜欢赌博,我碰到过好多次,她儿子来抢钱,不给的话,还会动手打人呢!完全不是一个东西,但就是这样的祸害,他的命又特别长!”
以沫蹙眉,一脸的诧异的握着勺子,一口豆花来不及送口的问:“不是吧?打人?打他的亲娘?这也太不是人了吧?会被天打雷劈的吧?”
就在这时候,几个一脸凶相的男子冲了过来,一脚踩在其中一条凳子上,直接赶人,骂道:“都给我滚,本大爷有要事要办!”
在这街边小摊上用豆花的都是普通百姓,看到这架势,一个个跑得飞快,除了以沫她们这一桌。
就见那为首的大汉,流里流气的吐了口唾沫,然后扯着嗓门问:“谁是古小花,给本大爷站出来。”
古婆婆面色表情的出来问:“这几位爷,不知道你们有什么事?”
几个大汉一看古婆婆满脸褶皱的样子,晦气的说:“死老太婆,给我滚开,我们要的是古小花!”
古婆婆往后踉跄了一步,小花忙上前扶住,担忧的喊了一声,“奶奶……”
为首的大汉上下打量了小花一眼,满意的说:“看样子你就是古小花了吧!行了,跟我们走吧!你爹已经把你卖给了我们!”
“卖、卖给了你们?”小花脸色骤然大变,还没有反应过来,几个大汉就七手八脚的上前扯人。
古婆婆和小花瞬间被扯开,古婆婆更是被人一下撞到了地上,一阵哀嚎,还叫着:“你们别碰我孙女,别碰我孙女。”
乐儿握着勺子的手紧了又紧,突然用力的往地上一摔,娇吼一声:“你们这些不要脸的下流东西,把你们的脏手都从小花的身上给老子拿开!”
“大小姐!”被程氏派来的嬷嬷小声提点。
乐儿压抑不住的怒吼:“屎可以忍,尿可以忍!但这种情况下,屎尿都不能忍!回家后,娘要罚我,我也认了!”
以沫无奈的站了起来,默默的解下荷包,拿出药塞到以沫的手中,这种情况下,她都忍不住,更何况是乐儿。
要怪只能怪,乐儿有吸引麻烦的体质,就像离旭说的一样,她从来不惹一些小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