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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左转!”
“原地踏步走!”
“一二一!”
“注意听鼓点声,应落在左脚上,错了的自己马上换过来!”
军营校场上,新军的队列训练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听着激昂的鼓点,士兵们能够迅速知道自己的步伐是否正确,错了的可以及时换过来。
当嘹亮的军号声响起,带队军官大喝一声,下令齐步走,所有士兵顿时买着整齐的步伐前进。
野外拉练是李卫国强调必须每天进行的科目,在他看来,一支能打仗的军队首先得能跑才行。
为啥?看看八路军如何取得打败*就知道了。
在没有汽车、飞机的年代,步兵要想进行战略战术机动,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脚,往往敌我双方展开战术或者战略机动时,哪一方能够抢先攻占有利地形就能占便宜,哪一方能够跳出对方的包围圈就能打乱对方的部署,然后寻找战机取胜,这都要靠一双脚的长途行军能力。
因此,李卫国格外重视部队的长途行军和奔袭能力,他要求新兵每天都要进行一次十公里急行军,三天一次五十公里急行军,十天一次一百公里急行军,以此来锤炼士兵们的脚上功夫。
当然,为了能够彻底赢得这些士兵们的忠心,李卫国也坚持每天陪同士兵们一起训练,除了增进跟士兵们之间的融洽关系取得他们的爱戴之外,也是为了加强锻炼自己的身体,毕竟这副小身板正处于成长时期,加强锻炼有助于长个大高个儿,也令身体更加健康,同时为了面对未来的乱世局面,提高自身本领也是必须的。
对于普通士兵们来说,他们可不知道李卫国的小心思,在他们眼里,堂堂一个县令大人跟着他们一起训练,这是他们的光荣,因此训练时没有人敢抱怨苦和累,尤其看到李卫国年纪又小,竟然也能跟上他们的节奏,这就是在赤果果的打他们的脸,但凡有些血性的人就会把吃奶的劲头使出来,坚决不能被李卫国超越,否则就太丢人了。
李卫国看到士兵们嗷嗷叫的刻苦训练,他心中高兴,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几次急行军下来,李卫国也注意到士兵们穿的布鞋很容易坏掉,脚掌磨破,双腿充血导致行军速度大减。
中国几千年里,因为冷兵器只需要有把是力气就行了,不缺人,所以士兵的待遇一项贱如狗,能有双布鞋穿就不错了。而对于近现代战争来说,士兵是非常金贵的资源,尤其线列火枪战时代,一个优秀的火枪兵需要训练很多年,所以不容许轻易损失。布鞋明显已经过时了,会影响士兵战斗力,所以各列强的军队都换上了皮靴,因此李卫国也决定给他的士兵们换上军工皮靴。
本来李卫国打算跟英*方购买一批军鞋,但很快他发现英军的军鞋码号和脚型并不适合中国人穿。
没办法,李卫国只好回忆起二十一世纪的军工皮靴样式,找来几个最好的鞋匠,花了几天功夫终于制作出来一双军工皮靴。
李卫国找人试穿了一下,随后又进行了一系列改良,最后定型,命人采购原料,聘请一百多个鞋匠日夜不停的加班赶制,争取尽快给士兵们换上。
这些当兵的们都是穷苦人出身,什么时候穿过皮靴了?那都是有钱人的专利。不过当他们得知李卫国亲自为他们制作军靴皮靴时,一个个的都非常高兴,纷纷叫好,心中更加坚定追随李卫国,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没办法,这个年代的人很容易感动,尤其是朴实的老百姓,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对谁好。
除了给士兵们制作新式军靴外,李卫国也发现他的新军军服很难看,一千县兵穿的是清军的号子衣,上写一个兵字,加入换上一个囚字,就跟后世的监狱服没啥两样了,看着太别扭。
既然已经制作了新式军靴,那么李卫国所幸也给自己的军队换上统一的现代军服好了。
李卫国找人做了一套迷彩服,不过很快他发现目前崇明县的染色设备、技术都达不到要求,迷彩服穿一水后就掉色变成了乞丐服。
没办法,李卫国只能等他从国外进口的染色剂到货后再想办法试试了,因此他暂时先放弃了迷彩服,转而回忆着现代军服的款式设计了一套军服,布料就参照当前英军、法军的军服的通用布料,只是颜色要求跟所有国内外的军队军服颜色区分开,英军是红白,法军是黑白,清军比较乱是除了绿色什么颜色都有,于是李卫国便将绿色作为军服的颜色,这也附和未来的军服颜色发展方向。
至于军帽,李卫国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现代军人标准的大盖帽,因为带着大盖帽帅气,特别有范儿,看起来更有军人气势。反观英军的船头帽,法军的马桶帽,清军的锅盖帽等,除了被吐槽之外,实在是难看死了。
不过在帽徽问题上,李卫国一时间想不到用什么图案做帽徽好看些,正巧吴庸到来,提议直接在帽徽上刻上一个李子,这样每一个士兵潜意识里就会被刻上一个李家子弟兵的记号,更能体现李家军的归属,增加凝聚力。
李卫国想想也是,他现在刚刚起家,但凡能够加强对军队的控制手段都不可以放过,于是便采用了吴庸的建议。
同时,李卫国心中也明白,但凡有点头脑的人都明白在帽徽上刻上李字意味着什么,吴庸能够献出这个计策等于在向他效忠了。
军服、军帽、军鞋,以及帽徽全部搞定,李卫国命人先试做了几套给张小六等心腹亲卫们换上。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张统领换上这套新式军装,看起来威武多了,平添了几分气势!”吴庸微笑着说道,他知道张小六是李卫国身边最信任的人,所以也会恭维他两句。
张小六很是兴奋,他跟着自家少爷李卫国来到崇明县还不到半年时间,就从李家奴才的低微身份一跃成为朝廷的统领军官,飞升的喜悦心情自然无以言表。
如今穿上这身英姿逼人的新式军装,张小六顿时觉得自己从此也鸟枪换炮,改头换面了。
李卫国身为朝廷命官,自然不敢轻易穿这身新式军装,所以看到张小六换上他亲手设计的这身军装后,李卫国也是非常好奇的围着张小六转圈,看了一遍又一遍。
“少爷,您设计的这身军装穿起来还真是很舒服,比咱以前穿的马褂好看多了,就说这扣子,穿起衣服来也方便多了。”
听着张小六的话,李卫国也是高兴的点点头,不过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看着张小六穿上这身军装也显得别扭。
“对了,是辫子!”
李卫国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清朝人都留辫子,不过平时只有那些有身份的人才会将长长的辫子露在外面,因为只有这些有钱人天天才有功夫洗头梳辫子,而普通底层民众一般都会把辫子盘起来,然后用黑布包裹起来,因为天天干活辫子容易脏,将辫子包起来就省了很多功夫。
平时张小六等人也都是包头的,那些新军士兵们同样如此,以黑布包头。
如今张小六穿上了军装,为了带大盖帽自然就得把包头去掉,辫子也就露出来了。
“这辫子容易脏,滋生病虫,即不利于卫生美观,又影响健康,我想把他去掉,吴庸你可有什么办法吗?”
李卫国想剪掉辫子,这可是杀头大罪,吴庸一听顿时吓了一跳,同样张小六和几个亲兵侍卫们也都变色。
“大人,万万不可!”
“少爷,使不得啊!”
看着吴庸、张小六等人,李卫国笑道:“我只是随口一说罢了,你们有办法就说,没办法就算了。”
听到李卫国这样一说,众人方才松口气。
吴庸笑道:“大人所说的卫生问题的确在理,否则老百姓们也就不用将辫子包裹起来了。不过朝廷严令,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除非是出家人,否则不扎辫子就是死罪!”
“等等!”李卫国突然叫住吴庸,问道:“你刚才说什么?除非是出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