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小说 www.jinghezhi.com,最快更新重生之大国手 !
刚刚来到这个时代不久的时候,慕远便看了许多的史书,正史野史都有,甚至一些记录当朝轶事的话本也看过一些。慕远直到当朝国号为“齐”,国姓为“薛”,当今圣上的名讳为“薛昶”,还知道当朝有一位赫赫有名的异姓王爷,号“信王”,姓纪。
慕远第一次听到纪三自称姓纪的时候,便猜到眼前的那位便是当朝那位充满着传奇色彩的异姓王爷。只不过他原本并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和这样的一个人物扯上关系,而且民间传说多有夸张的成分,也不知这位“信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如今既然有缘相识,而且倘若慕远真的有心成为棋待诏,那么日常相见已是必然,好好了解一下这个人物就变得很有必要。
慕老爷名逊,字谦正。曾被推举在京中出任过校书郎,品级虽低大小是个京官。后来慕家祖父病逝,慕老爷丁忧在家,等到三年守孝期满,恰值先皇殡天,新帝登基,正是人事变更的时期。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虽然校书郎是个九品小官,但慕老爷也有些心灰意懒,便正式致仕回乡。
这段往事是慕远醒来不久就弄清楚的,毕竟那时慕远已经十几岁,早就知事了,这样的事情忘了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也正因为此,慕远想了解一些朝中之事,问慕老爷是最为方便的。
慕老爷听他这一问,倒是愣了一下,奇道:“怎么突然问起信王?”
“这……”慕远正想着应该怎么圆,慕老爷又自顾恍然了一声:“莫非你早就想过入京之事?”
慕远还未想好说辞,听慕老爷这么一说也便顺势道:“嗯,孩儿确曾考虑过。”
慕老爷沉吟了一会儿,缓缓道:“说起信王,倒是有许多掌故。信王是当朝唯一的异姓王,也是□□钦定世袭罔替的王爵。
“在前朝,薛家和纪家原本就是世交,□□和第一代的信王更是拜把子的兄弟。前朝末帝昏庸,朝廷腐朽,使得民不聊生,各地纷纷期起兵反抗。薛家与纪家皆是世家,在当地甚有名望,揭竿而起,一呼百应。群雄角逐的乱世中,正是因为有了纪家的鼎力支持,薛家才更有胜算,最终问鼎,建立大齐。□□在登基的时候便拉着第一代信王的手,说要共享天下,更许下了信王世袭罔替的爵位。
“现今的信王是第三代,而本朝也经历了□□,太宗。当今与信王年纪相仿,信王在年少时便是太子伴读,据说二人从小便感情甚笃。而当今在从太子继位称帝的过程中,信王更是居功至伟。
“据说信王是个文武全才,文采风流自不必说,权谋之术亦是过人,征战沙场更是无人能及。当年陛下还是太子时,曾亲自领兵出击突厥,而信王便是大将,当时二人联手杀得突厥人仰马翻,称臣求和。至今在边关和突厥中还有关于少年将军的传说。也是那一役,彻底巩固了太子的地位。”
听到这里,慕远心里暗暗感叹,难怪他说起边关之事那般栩栩如生,原来皆是亲历。这样一个仿若传说的人物,居然近在眼前,自己竟能与之相交,当真不可思议。
慕老爷又接下去道:“陛下登基以来,信王一直是他最倚重的臣子。在朝中,信王有着举足重轻的地位;如今信王虽已不掌兵权,但在军中,还有极强的影响力;另外据说信王还有权利调动京中戍卫。说一句权倾朝野并不为过,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慕老爷说得感慨,慕远便接了一句:“父亲对朝中之事如此熟谙,是否有意再入仕?”
慕老爷摆摆手,“不过是习惯使然罢了。新帝登基以来,为父早就熄了入仕的心。何况,朝中那一套也不适合我,还是做个富家翁更为悠游自在。”
说到这里,慕老爷停了一下,然后又点点头道:“信王与当今一样,对弈道甚为喜爱,若得到他的赏识,想要入仕自然不在话下。信王为人公正,所举荐者,皆是真才实干之人,且从不结党,是以在民间声望甚高。只不过……”
慕老爷微微叹息一声。
慕远接下去道:“只不过,对于一个王爷,尤其是异姓王来说,有如此权势,又有如此声望,并不是一件好事。”
慕老爷欣慰地笑笑:“远儿倒是看得通透明白。不错,所谓功高盖主,君心难测。历朝历代以来,异姓王从来都是最辉煌也最危险的存在,又有哪一个真正能得善终的!”
慕远沉默了一会儿,拂去心头升起的一点担忧,问道:“父亲见过信王吗?”
慕老爷捋了捋下颌上并不浓密的胡子,露出一个颇为神往的表情,点头道:“当年为父还在京中为教书郎时,曾有幸远远见过信王一次。当时信王与还是太子的当今站在一起,年少英姿,风华正茂,真真是人中龙凤,让人过眼难忘。”
慕远见慕老爷满是感慨的神情,不由得在心里想到:如果父亲知道我已与信王结交,又会是什么感觉呢?
得知慕远即将真正远行,慕夫人虽然万般不舍,还是着紧为他备好行装。
慕远拉住慕夫人不停地往行囊里收进各季衣服的手,轻轻笑着安慰道:“娘,您别担心,孩儿已经长大了,会照顾自己的。”
慕夫人轻轻一叹,“再大,还是娘的孩儿。儿行千里母担忧,你让为娘怎么能真的放心。不过娘亲也知道,好男儿志在四方。为娘不指望你光耀门楣,出人头地,只希望我的远儿能够得偿所愿,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慕远心中感动,他已经多少年不曾听到过这样温暖的叮咛了。
出发的前一晚,慕羽裳也送来了她新制的荷包,一面绣着黑白两子,一面绣了个精巧的远字。
递过荷包的小姑娘依旧有些羞羞怯怯的,“大哥最爱下棋,羽裳便绣了黑白子,希望大哥喜欢。也预祝大哥此去扬州能一举夺魁,成为江南棋王。”
慕远接过荷包,温柔地笑道:“多谢羽裳,大哥很喜欢。大哥答应你,一定会尽力而为。”
慕羽裳点头,“我相信大哥。”
慕羽裳走后不久,慕鸿便走了进来。
慕远原本以为慕鸿也是来送别的,但是看他有些吞吞吐吐的样子,便道:“二弟可是有话要说?”
慕鸿有些犹豫地看了看还在收拾的天元,却没有说什么。
慕远了然地一笑:“今晚月色不错,不如二弟陪大哥到庭院走走?”
慕鸿迅速点了点头。
慕远对天元交代了一声:“天元,等会儿收拾好了你就先回屋歇着吧。”
“好的少爷。”天元手也不停地答到。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到庭院中,月华如洗,照得周围纤毫毕现。
慕远也不说话,静静地等待着慕鸿开口。
等了有一会儿,慕鸿终于嗫嚅地开口道:“大哥,很喜欢下棋吗?”
慕远一愣,没想到他一开口说的却是这么一句话,不过还是点了点头,“是的。我喜欢下棋,在我眼里,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围棋更有趣的东西了。”
慕鸿眼神有些古怪地看过来,小声道:“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是不是很快乐?”
“当然。”慕远耐心道。
慕鸿有些迷茫地道:“其实我很羡慕大哥,即便是在以前大哥的棋艺还不好的时候。因为大哥你一直都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想要的是什么。大哥从一开始就是这么坚定,从来没有动摇过。可是我……可是我,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想要做什么。”
慕远微怔。这样的话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神情他也并不完全陌生。
对于慕远来说,他的人生没有半点迷茫。从两岁那年开始触碰棋子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他与围棋相伴的一生。十岁成为职业棋手,那时候,与他同龄的孩子还在校园里天真浪漫地读书游戏;十二岁夺得人生中的第一个冠军,其他的孩子才刚刚小学毕业;十六岁,当大部分的同龄人还在为升学考试烦恼的时候,他已经是世界冠军。
初中毕业的同学聚会上,他第一次听到类似的话,有些喝醉了的班长一边拍着他的肩膀一边说道:“王征,我真羡慕你,这么早就已经决定好了人生的道路。我甚至不知道我们这么辛苦地读书是为了什么?仅仅是为了将来能找一份工作混口饭吃吗?可是不读书我又能做什么?”
看到周围一张张迷惘略带麻木的脸,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地幸运。
十年之后再见到那个班长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一个上班族,谈起自己新婚不久的妻子和即将出世的孩子时,一脸的幸福。他一边喝着酒一边跟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说道:“当年我是真的很羡慕你,能够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并把它做成一份事业。不过现在我觉得,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幸福,至少我不用像你一样,出个门还得戴个墨镜生怕被人认出来。哦对了,给我签个名吧,我老婆可是你的棋迷呢。”
那个时候,慕远已经不是一个不谙世事只知下棋的孩子,他看过太多小小年纪的棋手忍着寂寞在别的孩子玩耍的时候孤独地打谱,有些是因为喜欢也有些不是;看到一张张输棋时泪流满面的脸;还有那些成绩不好的棋手在坚持和放弃之间的犹豫和徘徊。慕远知道自己是真心喜欢围棋,但是,倘若他没有这样的天赋和才能的话,他又能够坚持到什么地步呢?毕竟,站在顶端的永远只有那么几个人而已。
慕远不知道。
哪怕没有天赋却因为喜欢而坚持着不肯放弃难免悲哀却不失可敬之处;而认清事实放弃梦想走一条更好走的路也同样有着平凡的幸福。
究竟哪一种才是更好的?恐怕也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
慕远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才轻声道:“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什么固然不错,但是未知也有未知的乐趣。若是有一天,二弟找到了自己的梦想,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便努力去做。倘若不行,那么做一个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好。”
慕鸿好一会儿才抬起头,勉强笑了一下:“大哥,虽然我还有所迷惘,但是我会尽量去找。”
慕远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大哥相信二弟一定能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