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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做不到

作者:千年书一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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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珠是下课后上了黎想的车这才知道老爷子竟然留在家里吃中饭了。○

    黎想也是来接金珠去吃中饭的,自从两个星期前他结束剧组的事情回到家,上午他不是去学校就是去公司,中午依旧过来陪金珠吃饭,如果金珠下午没课的话他就会接着金珠回家吃,然后两人就在家里消磨一个下午,也算是他对金珠的补偿,因为再过几天,他又要进剧组了。

    “那今天我们去哪里吃?”金珠问他。

    回家,意味着回去陪老爷子,黎想肯定不甘心;不回家,把老爷子丢给金杨,金珠又有点担心金杨会不会应付不过来。

    “去雅园吧。”黎想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和金珠说说话。

    “也好。”金珠点头答应了,拿出手机给金杨发了个短信,说她和黎想都不回家了。

    两人在雅园要了一间小包间,点了几个菜,金珠放下了菜单,见黎想的眼睛正看着墙上的一条字幅冷笑。

    “怎么啦?”金珠也看向了墙上的条幅,不是什么名家作品。

    “难得糊涂,他居然也送了我这四个字,难得糊涂,可是珠珠,我做不到。”黎想两手握拳,可却不知该砸向哪里。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攫住了他,他厌恶这样的自己。

    金珠伸出手去握住了它,这种感觉她懂。

    她是真的懂。

    金珠讨厌孙小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不是孙小燕,杨大山肯定不会早死,因为孙小燕。金珠也不喜欢金玉,可不喜欢归不喜欢,知道金玉被虐待连学也没得上,金珠还是心软了。

    当然,金珠的心软有一个度,她跟金杨三个保证了,不管金玉跟不跟他们一条心。她只负责供她念书到大学毕业,至于以后的路该怎么走,那就看她自己。

    可即便是这样。金珠只要一想到自己收养金玉还是如了孙小燕的愿,心里就觉得很不舒服,呕得慌;可如果她不这么做,这个女孩子一生就真的毁了。她又觉得不忍心。

    所以金珠也是左右为难。最后才拿定一个主意,打算供她到大学毕业后便不再管她,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杨大山的托付了。

    黎想的纠结跟金珠的确有几分相似,他讨厌李一方,讨厌李家人,可他对李老却恨不起来,以前的事情不说,单说这一次老爷子以这么高龄的年纪大热天跑来看他。又是送礼又是撒赖又是撒娇的厚着脸皮只为了留下来说是要指点他的画技,要知道对方可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耄耋之人啊。如果不是真的喜欢他,何至于为他屈尊到这种地步?

    可让黎想放下当年的恩怨接受他,黎想也做不到,想狠下心来不认他这个师公,又怕自己将来会后悔。

    毕竟老爷子的年龄实在是太大了,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个高龄的老人谁没有一点血压、心脏方面的毛病,真要因为他害老爷子一生气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黎想又怕自己会良心不安的。

    “阿想,你还记得我想收养金玉时说的一句话吗?金玉是金玉,孙小燕是孙小燕,这话我是说给金杨他们听的,其实也是说给自己听的,为什么说给自己听呢?因为我需要给自己找一个理由来支撑自己来说服自己,否则的话,我也是心理不平衡。”

    “你的意思是师公是师公,李家是李家?”黎想的眼睛亮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暗了下来。

    他不是没有这样劝过自己,可说归说,心里的那股气出不来。

    “阿想,随心吧,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千万别勉强自己。”金珠也不知该怎么劝他,她已经勉强自己去接受金玉了,这种感受很不舒服,所以她不希望黎想也这样。

    黎想听了半天没说话,怎么可能不勉强,如果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那么他想让李一方离婚,让李家也不得安宁,让李一方的前程尽毁。

    可惜,他也做不到。

    金珠见他脸上一片阴郁,很是心疼,刚要伸手去摸摸他的脸,忽地,金珠想到了什么,把自己的手从黎想的手里抽出来,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点开了一个页面,“阿想,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网上有我的电视剧宣传了。”

    她换了一个轻松点的话题。

    她也是刚刚课间的时候听邹恒说网上有她的新剧宣传,这次宣传不光公布了主演黎想和顾盼盼的定妆照,也公布了原著作者杨金珠的名字,打的标题是gn电影节获奖影片原著作者杨金珠的又一力作,什么大型历史题材的小说,独特的视角、史诗般的描写等等各种溢美之词全送给金珠了,搞得金珠看了之后还有点小脸红,有点不适应这种推销手段。

    不过这样一来,的确有很多人知道金珠的小说又改编成电视剧了,而且这次执导的杨晓洁也算是一个金牌导演了,外加黎想的主演,所以这部电视剧还没有开拍便吸引了众多的眼球。

    当然,这些人里也包括了金珠的同学们。为此,班里的同学有好几个嚷着让金珠请客的。

    “这几天我的小说应该也能火一把了,估计又有不少读者了。”金珠俏皮地冲黎想笑了笑。

    不光如此,过几天实体书上市的时候应该也能借一把势吧?

    说起来金珠还是有点忐忑,她没有出过实体书,不知道她的书到底有没有人买会有多少人买,网上的那些读者们已经花钱看过一遍网络版的了,他们还会愿意花钱去看实体书?

    要知道实体书一套共有四册,定价是一百二十块钱,并不便宜。这万一要是没有人买的话岂不太丢人了?

    “辛苦我老婆了,本来想给你一份安逸富裕的生活我才进了娱乐圈才开了设计公司,没想到还是要连累你来养家。”黎想配合地摸了摸金珠的脸。

    “不是说了夫妻本是一体。又跟我见外呢?”金珠瞋了黎想一眼。

    饭后,两人也没着急离开,坐在窗台那看着院子里的荷花。

    “阿想,等我们有钱了,我们买一块大一点的地,里面也弄一个花园,种点荷花和别的什么花草树木。”

    看着院子里的亭台楼阁和花园。金珠忽然有点想念起上一世的将军府来。

    将军府的房子占地可不小,光金珠一个人住的院子就有一亩左右,后花园的面积更大。除了假山和亭台楼阁还有一片水域,也是种的荷花。

    “好,珠珠再等我两年。”黎想抱着金珠,把头放在金珠的肩窝里。把玩着金珠十根手指玩。

    “好。这两年我也一起努力,说不定到时我也出名了,成了一个金牌编剧,这样我就可以不出去工作了,就在家里画画写文章,你说可好?”

    金珠虽然来了这么多年了,可她骨子里还是不喜欢跟陌生男子相处,所以对上班不是很热衷。更没有兴趣做什么女强人。

    “珠珠,你现在就可以不去上班了。凭你的收入抵得上帝都任何一个公司白领的收入。”黎想蹭了蹭金珠的脸。

    金珠的小说在别的平台也有了名气,她现在一个月的稿费总和大概在**万块钱,一年一百万是一点问题没有,这还不算她各种版权的费用,帝都有几个公司的白领能年收入二百万?

    “也对,反正我要不想写了还有你养着我呢。”金珠也不介意当米虫,谁叫阿想是她的丈夫呢?

    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两年的规划,金杨打电话来了,说是老爷子吃完饭让李睿钟接走了,留下了两幅画和两个小盒子。

    “对了,阿想,你说老爷子送我们的结婚礼物到底是什么?”金珠听说有一对小盒子,好奇地问了一句。

    “是印章,什么材质的我不清楚,我没有打开看。”

    “印章?”金珠倒是生出了几分兴趣,看了看时间,想着她下午只有一节不太重要的选修课,便拉着黎想要回家。

    一进家门,金杨便神神秘秘地拉着金珠问:“大姐,姐夫,那印章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鸡血石啊?”

    金杨现在考完试了,没事就坐在家里看电视,可巧这几天看到一个鉴宝的节目,里面提到一个人把房子卖了买了两块石头,这件事留给金杨的印象太深了,这世上有几个人敢把房子卖了去买石头玩?傻不傻啊?石头有什么好的?

    可金杨的嘲讽没过几分钟,那位鉴宝的大师便说那对石头现在可以换四套房子,当即把金杨惊得跳起来,因此她记住了那红红的石头叫鸡血红。

    四套房子啊,四套,就算不是在帝都,一般的二三线城市,四套房子也绝不是一个小数目。

    所以金杨的小心肝颤了半天,她实在是不能理解,小小的两块石头居然就能换四套房子。

    “不用羡慕,老头送你的那幅画在老家也能买一套大房子,剩下的钱还能够你装修呢。”黎想见金杨一说到钱就眉开眼笑的样子便敲着她的头打趣了一下。

    这个家最喜欢钱的就是金杨了,最精明的也是金杨,所以每次看到金杨财迷的样子黎想就忍不住想笑,也就想逗逗她。

    “真,真的?”

    果然,金杨再次被砸蒙了。

    怎么可能?

    那个李爷爷好像就花了不到一个小时便画了一幅鲤鱼图送她,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就能挣四五十万,这也太,太,太什么呢,金杨找不到词形容了。

    太牛了。

    “流口水了,想什么呢?物以稀为贵懂不懂?你别以为师公坐在家里没事就能画画去卖钱,他现在一年也画不到两三幅。”

    后面的话黎想没说出来,这两三幅画基本都送给黎想和金珠了。

    现在老爷子的确是一画难求,听方楚雁说,老爷子这几年很少动笔,也正因为如此,上次大家见到老爷子当场作画送给他和金珠才会倍觉惊讶,因此也更高看黎想一眼。

    “那我可得好好起来,将来留着当传家宝。”金杨哼着曲子欢快地收拾茶几上的茶杯果盘。

    “咦?中午饭你做的,田阿姨呢?”金珠问。

    金杨这才把田阿姨被她辞了的事情告诉金珠。

    “家里不缺这点钱,还是把她叫回来吧,你要真想找事做就去客栈那边帮忙,一个月给你开几千块钱,你还能学到点真东西,家务活太委屈你了。”黎想知道金杨也是为了这个家打算,有些心疼她的懂事。

    “算了,辞了就辞了,反正过几天晓玮的妈妈也要给我送两个人来,她们也能帮着做点家务。”金珠说道。

    “好,那等她们来了我就去客栈。”金杨也愿意去外面做事,主要是能学到点东西,她还想自己挣念大学的学费呢。

    见金杨进了厨房,黎想推着金珠上了楼梯,他也好奇老爷子送来的到底是不是鸡血石,因为他也没见过,只是听过。

    金珠倒是见过,上一世她的书房里各种各样的印章有十来枚,什么鸡血石、寿山石、巴林石、贺兰石以及别的什么玉石。

    倒不是她好这个喜欢这个,而是她有一个好哥哥,哥哥知道妹妹琴棋书画样样厉害,每到一处新地方,都喜欢为金珠收集些文房四宝,这印章自然也在其中了。

    “这个算是上品鸡血红了,颜色鲜红,含血量有七八成,里面的花纹云中似雾,灿若明霞,应该是昌化的大红袍,这枚印章六面都见血,又叫满堂红,阿想,这份礼物似乎有点太贵重了。”金珠掂量着手里的印章说。

    两枚印章的品相几乎一模一样,应该是从同一块籽料出来的,想必是老爷子的珍藏,这种好东西现在是可遇不可求了。

    金珠和黎想哪里知道老爷子原本是打算送几幅名画给他们的,现在名画没有送成,可老爷子也不愿委屈了他们,便送了一对鸡血石,价格跟两幅名画也差不了多少。

    这样更好,这些东西一直在他手里把玩,袁媛也不清楚,也就不会引起什么家庭矛盾了。

    这是老爷子的思量。

    就是不知袁媛知道后会作何感想。

    ps:  谢谢**雨烟**和珍珠2880105两位的礼物,也谢谢与清风把酒相送、马达和王可可的脑残粉两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