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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观夏拉着行李箱匆匆走过机场通道的时候被人一把攥住了手腕。
她愣了一下,回头一看,映入眼帘的竟是她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的人。
周冕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抓住这个女人,只是看到她从自己身边行色匆匆甚至连视线都没有给自己一个就要擦肩而过的时候,心中撕裂般难过。身体远远比大脑反应的速度更快,在回神之前,他已经抓住了她。
就在抓住方观夏的一刹那,周冕突然觉得自己是疯了,而且人家估计以为自己有病。可是当他看到回头的方观夏时,他就什么也不想了,只觉得不能让她走!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喃喃地问,眼神仍然直勾勾盯着方观夏。
方观夏看着他,喉头动了动,垂下了眼睛,轻声道:“不好意思,先生,你认错人了。”说着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但周冕握得太紧了,这让方观夏有些难受。“先生,麻烦你放手,否则我要报警了。”
“我们见过的,我们一定见过。”周冕言辞凿凿地说,是的,见过的,一定见过!
方观夏的表情有那么几秒钟的变化,但随即她就冷淡下来,“你知道吗,这样子的搭讪,十几年前就不管用了。”说着一脚踩在周冕穿着皮鞋的脚背上,周冕疼的弯腰,但仍然不肯放手。
他这是黏上她了,但事实上他们是第一次见面,在周冕的记忆里,他从没见过这个女人。可就今天见了这一面,他就感到疯狂的爱恋与满足。
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其实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奇怪,自己的记忆中似乎有些东西是空白的,在他十七岁到二十五岁这八年里,竟然没有一张照片,好像这八年被人偷走了,也好像是他从十七岁一睁眼就穿越到了二十五岁。
可真要说他失忆也不见得,谁能记得过去十年里林林总总的琐碎事情,更重要的是,关于父母朋友还有一些发生在自己人生中的大事,周冕从来都没有忘记过,虽然午夜梦回的时候他总是觉得自己有很多东西不记得了。
当方观夏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似乎老天都在冥冥之中暗示他。
所以他不能让她走,绝对不能。想到这里,他坚定了语气:“我不让你走。”
对一个可以说是完全陌生的女人说出这样的话,他是疯了吗?!周冕觉得此刻的自己在别人看来应该就像是个神经病吧,但他不在乎,因为他觉得没有什么比和这个女人在一起更重要的事情了。见方观夏拎着箱子,他立刻弯腰抢过来:“我帮你提,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吧!”
非常的自来熟,但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和女性套近乎的男人。让周冕奇怪的是,如今他已经三十五岁了,距离十七岁,到三十五岁,中间整整十八年,他竟然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母亲一直很着急他的婚事,但他什么都能依着他们,就这件事不能。
好在母亲的癌症奇迹般的好了,现在也不能拿这个来威胁他。周冕也相过亲,但无论他见到多么美丽优雅的成熟女性,他的心都是冷淡的,不会跳动的,他知道,她们都不是他要找的人。
而现在这个人他找到了。
周冕痴痴地望着方观夏的脸,她是个漂亮的女人,一头栗色的波浪卷发,修身的职业套装让她看起来干练而洒脱,带着一股英气。
方观夏拒绝:“我男朋友会来接我,所以谢谢了,不用你帮忙。”
她有男朋友了?!周冕摇头:“我不信,你是单身,你没有男朋友。”
“先生还会算卦看相?”方观夏露出惊讶的表情,很明显是在嘲讽他。
周冕摇头:“我就是能够感觉得到,你没有男朋友,你在骗我,你不想让我知道你是谁,也不想和我说话。……我们之前认识的对不对?”
方观夏惊讶于他的敏锐度,但她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周冕怎么可能还记得?而且在这个城市……她都已经离开n城了,怎么还会在千里迢迢之外的s市遇见?半个月前她去美国出差,回来的航班晚点,好不容易下了飞机此刻方观夏只想回家好好休息,所以她没有走贵宾通道而是捡了旅客通道走,可谁告诉她为什么会遇到周冕?
他们纠缠的还不够吗?那些眼泪,痛苦,绝望的日子,方观夏已经过够了,她不想让周冕为了她怎么怎么样,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而既然分开了,就不应该再在一起。想到这儿她再度冷了脸色,“先生,我再重复一次,请你放手,否则我真的要报警了。”
这一次周冕竟然松开了手。方观夏有些讶异,似乎没想到周冕会这么听话,然后赶紧拉起自己的行李箱转身快步离开,真是再也不想听周冕说些挖心的话。
过去都已经过去,十年了,不用再提起了。
然而方观夏万万没想到,周冕竟然悄悄跟在她身后,表现的像个猥琐跟踪狂。他忘了打电话来催自己早些回家的母亲,忘了自己刚刚买了飞回n城的航班马上就要起飞了,他甚至忘了他是来s市谈一笔生意的!
他就这样在方观夏身后,偷偷地招了一辆出租车,一直跟她到一个高档小区,然后跟了进去。
可是他忘了自己不是住在这里的人,所以在门口就被保安拦了下来,周冕咬牙,急的抓耳挠腮,问保安前面那位小姐住在几层。保安用怀疑的眼神盯着他,瞧着人模人样的,怎么干这种事儿呢?眼看要拿警棍电他再把他扭到派出所,周冕赶紧说自己是刚从那位小姐的爱慕者,喜欢她很久了一直没敢追,所以想在这里买房子,就是想知道那位小姐住哪一层,其他的保证什么都不问。
保安仍然用看色狼的眼神看他,直到周冕掏出皮夹里所有现金恳求,他才勉为其难地告诉周冕说方小姐住在十七楼。
哦,原来她姓方呀!真是可爱又好听的姓!周冕嘿嘿傻笑。
第二天一早出门倒垃圾的方观夏一开门就瞧见门口蹲了颗很大的蘑菇,她吓了一跳,定睛一瞧才发现是周冕,立刻皱眉:“你怎么在这儿?”
“嘿方小姐!”周冕笑的很开心,指了指对门。“我们现在是邻居啦!”
方观夏觉得他疯了!“你家又不在s市,你在这里买什么房子呀?”真是钱多到没处花……
“我觉得s市挺好的,以后我就在这养老了。”周冕认真点头。
方观夏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他,然后摇摇头表示无语,垃圾也不倒了,转身就要回家,真是避周冕如洪水猛兽。
见状,周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抢走方观夏手里的垃圾,然后笑嘻嘻道:“我来给你扔吧,好不好?”
方观夏很想把自己的垃圾抢回来,她很想将周冕赶出自己的生活,她盯着这个男人,他在外人面前总是冷冷淡淡的,好像很难相处的样子,可是在她面前却总是笑若春风,疼她宠她。她不想伤害他,可是他们真的不能在一起,她在这里住了十年了,她不想因为周冕的出现搬家离开,她已经在s市扎根了。“周冕,你能不能不要再缠着我了?我都说了我根本——”
她的话没有说完。周冕的眼神变得深邃而黝黑。“你果然认识我。”否则他从没介绍过自己,她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方观夏在心底骂了自己一句傻逼,赶紧关门,可周冕却伸了一只腿来抵住,然后成功地登堂入室。
就这么一句口误,方观夏成功地把自己放到了理亏心虚的位置。这是她的家,但周冕却自然的像是自己家一样登堂入室四处走动查看,然后笑着转身问她:“现在你肯跟我说一说我们的故事了么?”
嗯,他就是知道。在机场那惊鸿一瞥,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是他缺失的一半灵魂。
可他问完了这句话,方观夏却露出了极致哀伤的表情。周冕的心狠狠一痛,虽然没有记忆,但在看到方观夏的第一眼他就知道,他爱这个女人。他怎么会让自己爱的人这么痛苦?难道他们在一起的回忆并不美好吗?
过了许久,方观夏才平静地说:“你很想知道吗?如果你想知道,就自己想起来啊。”
“我为什么会忘记你?”他望着方观夏,忍不住那种想要和她亲近的心。
方观夏的眼眶一酸,她已经没有了爱情,可她在想起那些回忆的时候仍然会感到心酸和遗憾。那种空落落的感觉是这十年来她只能独自生活的原因,她太悲伤了,所以即使爱情已经从生命中抹去,也仍然无法忘怀那种感觉。
似是毒|药,让她成魔,也让她寻死觅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