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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结局
我目送外曾祖母和外曾祖父离去,河滩的路,依然漫漫无尽。苗玉问我。要走到什么地方去,我不知道,踏上这条路的时候,我就没有目标,只是想一路走过去,一路把沿途的一切都记在心里。因为老刀子的嘱咐,我也要离开大河滩了,我想在自己心中留下一个日后能够缅怀的印记。
说起来。我还很年轻,但不知道是否因为经历的太多,心灵上又承受了太多,让我的心境影响到了整个人,几天的奔波下来,我的嘴唇下巴上蓄起了细细一层胡须,在刘家营渡口,我和苗玉遇到了几个旁门人,新长的胡须让这几个旁门人显得迟疑,似乎是认出了我,又不敢确定,在他们迟疑之间,我已经走的远了。
我想,或许我真的开始了另一种全新的生活,过去的二十多年。已经画上了句号。
我带着苗玉从刘家营一直到了大沙围。沙帮的生意依然做的很大,下面的兄弟遍布河滩,我和沙帮的关系一直非常好,我一到来,韩成领着一帮人招待作陪。举杯换盏之间,韩月和金大胆来了,他们来了之后,现场的气氛就变的有些复杂和微妙。
经历了太多,我的眼睛就好像能看穿别人的心事,我看的出整个沙帮隐隐洋溢着一片喜气,同时也看得出韩成的神色有点尴尬,也有点不自在,还有。沙帮从上到下那帮兄弟,不再称呼我姑爷了。
“近水哥,单独说几句,行吗?”韩月在我身边扯了扯我的衣袖,她没有七七过去的样子,但是我知道这副躯壳里,还是从前的七七,善良,单纯,有点懦弱。却又坚强。
我从喧闹的酒桌上和韩月走到了外面,两个人并排走着,很久很久都默默无言。她像是要说什么,却几次都开不了口。其实,我已经看穿了,只不过不肯说出来。
“近水哥”韩月轻轻咬了咬嘴唇,道:“从前,你护着我,宁可不要自己的命,我很感动,有时候,我就想,这辈子能找到这样一个男人,女人是该知足了可是,近水哥”
韩月的神色有些歉意,又一次顿住了将要说出的话,我知道她会说什么,很想在这个时候露出一丝微笑,让她打消心底的一切顾虑和歉意,但我的脸是僵硬的,我笑不出来,只能微微弯着嘴角。
“大胆是个好人,他和你一样,都肯拼了命去护旁人,他知冷知热,他懂的心疼一个人。”韩月低下头,道:“我跟爹娘都说了,爹不肯松口,他要看你的意思”
金大胆当时和韩月还是陌路相逢的时候,就曾经豁出命保护她,但韩成惦念着我,因为曾经跟韩月配过冥婚,我身上始终背着一个名分。
“好好的,过你们的日子。”有的话,我不想明说出来,对于七七,我一直当她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妹妹,她孤苦无依,亲人都过世了,能够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我很安心。
我回去亲自和韩成说了,他又是为难,又是感怀般的笑了笑,拍拍我的肩膀。
沙帮是大河滩最后一站了,我走过了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见了自己想要见的人,是该最终离开的时候。我和苗玉没有什么行李,带着两个包袱,从沙帮离开,又走了百十里。汛期还没有结束,河上载人的船非常少,百十里走过去,我看到在一个已经荒废了很久的小渡口边,停着一艘小船。
“船家,带人过河吗?”我遥遥的喊了一声,小船上的船家懒洋洋的躺在船中,随着我的喊声,他支起半截身子,那一刻,我微微的有些意外。()
我看到许久都没有出现的仲连城,他受了七门一张续命图,保住了命。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仲连城刚刚在河滩露面的时候,是何等的威风霸气,但是此时此刻,他的锋芒或许是收敛了,或许是消失了,整个人像是一柄已经生满锈迹的剑,灰扑扑的看不出一缕剑光。他穿着一身河滩上走船人常穿的粗布褂子,眉毛胡子长的老长。
“水大,过河要坐稳。”仲连城跳下船,从我手里接过包袱,只有在他翻身一跃的时候,才依稀能够看到他从前的影子。岛司序扛。
小船顺水漂流,我看着仲连城娴熟的驾着船,在风波水浪中穿梭。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是如何面对和适应这种平淡生活的。他一边驾着船,一边回头跟我说话,他说汛期水涨,坐船的人少了,生意比春秋两季要淡的多,不过好在汛期前,他不停的渡人,攒着一点钱,足够把淡季熬过去。
“过去的事,你都忘记了吗?”
“没有。”仲连城摇摇头,想了想,道:“只不过事自己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什么?”
“人,不就该这样活着么?”仲连城笑了笑,从贴身的地方掏出一支乌黑的小铁管,随手丢给我,道:“这个东西,我留着没有用了,你拿去吧。”
我没有见过这支乌黑的小铁管,但拿在手里的时候,却隐约觉得熟悉。把它打开以后,里面卷着一张薄如蝉翼的纱绢,我顿时反应过来,这是三生观古秋老道的三生图。古秋死去之后,这张图被旁门头把拿去了。仲连城在野林边击杀亦甜,从她身上夺走了这张三生图。
过去,现在,未来三生图寓意三生,望着这张几乎透明的图,我仿佛能看到过去的我,飞腾在云端,现在的我,漂流在水里,未来的我,行走在路上此时此刻,三生图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不需要谁的点化,我正走在这条属于自己的路上。
我把三生图重新塞进小铁管,然后抬手丢入河中,仲连城有些意外。我收回目光,望了望他,其实,我想对他说,人,没有必要知道自己的三生,因为即便知道了,也不可能全盘掌控三生的运势,尽自己的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那已经足够了。
仲连城驾着船,一直把我送出去很远,之后,我和苗玉离开了这片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河滩,在另一个小城里落脚了。这里很陌生,没有一个熟识的人,我们找了个小房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房子小的只能住进两个人,家具都是旧的,但我呆在里面,比呆在任何地方都要踏实,因为从今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什么都不会做,尽管身手和经验仍然出众,但这些本事显然适应不了这个时代。我想了一段时间,然后找一些河滩的特产出来卖,很小的生意,赚不到什么钱,只是能养活苗玉。我一直所渴望的生活其实是枯燥的,每天招呼生意,买菜做饭,洗洗涮涮,可是这种枯燥里,有我希望的那份真实。
在这个小城里,我和苗玉生活了半年,我知道金大少和弥勒都在什么地方,但我没有找过他们。事情已经结束了,他们都过了自己的日子,我不想打扰他们。可这并不代表遗忘,在我的定义里,我不会轻易去搅扰我的兄弟,不过当他们有事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赶到。
这时候正巧是阳历年,弥勒捎来话,他要和唐敏结婚了,那个年代的人还很保守,结婚对于一个人来说,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我丢下手里的小买卖,带着苗玉悄然回到大河滩。婚宴不热闹,来参加的都是七门里的人。我不善饮酒,但在这个场合下,我忍不住一杯接着一杯。
弥勒有了归宿,成家立业,我该替他感到高兴。望着弥勒憨厚的笑脸,还有因为阴火灼伤而常年不长头发的脑袋,我百感交集,我已经不是一个善于用语言表情来表达感情的人,能做的,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
我能看到弥勒身上大大小小的旧伤,我清楚的记得,这一处伤,是他在什么地方因为做什么而留下的,全身上下几十道伤疤,密密麻麻。弥勒好像已经忘却了,红光满面,而我却怎么也忘不掉。
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些兄弟,我走不到今天,或许在很久以前已经死了。
我默数着弥勒身上的伤,数一道,自己就喝一杯酒,这一场酒宴下来,我喝的鼎铭大醉,完全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被人抬到卧房,一觉睡的昏天暗地。
我从中午一直睡到深夜,苏醒过来的时候,酒意还没有完全消失,脑袋昏沉沉的疼,口干舌燥,苗玉在床边守着我,她的身子不好,精神也远不如以前了,守到这个时候,不由自主的已经睡着。我想找点水喝,又不愿惊醒她,慢慢的支起身子,翻身想轻轻的爬起来。
屋子里一片昏暗,只有窗外稀薄的月光透射进来,就在我翻身想要爬起来的时候,胸膛猛然一紧,我好像看到一团黑乎乎的影子从胸口慢慢的漂浮到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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