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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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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明跟着大叔回家, 被盛情邀请品尝完刚出炉的面包, 然后塞了一块上好的兽皮披风, 还有一张小块兽皮拼接出来很漂亮暖和的褥子,其实景明觉得一顿烤肉换这么多东西已经很足够了,结果最后还被塞了一把短剑。

    有的地方虽然没开化却能遇到特别淳朴的人, 景明觉得自己占人家便宜了, 干脆直接把大叔打回来的咕咕鸟也处理了, 用炖菜的方式,借着大叔家里存的粮食, 做了满满一大锅。

    “阿莫斯你家做啥东西了,咋这么香呢!”

    景明做饭加各种东西, 看到大叔眼花缭乱, 一家三口围着景明对着锅流口水,那香气逼人,别说是他们,就连离老远的邻居都被引了过来。

    “我在外面遇到一个特别会做饭的小兄弟, 炖了一锅咕咕鸟,你直接叫嫂子过来一起吃啊!”那大叔真是百忙之中从厨房中探出了个头,招呼他邻居过来一起吃饭。

    “阿莫斯你居然连咕咕鸟都炖了,不是说好了要卖钱的么?收货的商人听到消息都往这边走了!”

    当猎人基本就是靠天吃饭, 有时候运气好了猎物多,有时候天气坏了三五天都抓不到, 天气季节好多因素都能够影响到他们的收获, 不趁着运气好多卖点钱, 冬天的时候可是要饿肚子的!

    景明就在厨房里面专心做饭,本来就想着很简单的事情,炖个鸡肉作为小小的报答,结果没想到那大叔邻居过来了不要紧,被围观而已,结果没过一会外面走进来一大堆人。

    “阿莫斯听说你今天收获不错啊!什么东西这么香?快给我也来一碗。”

    咕咕鸟在这个小村镇可以说是最好的食材之一了,难以捕捉不说,数量还很稀少,有的人一辈子都见不到几次,也就阿莫斯这种专业的猎人才能捕捉得到,像是一次抓到两只,那可真是值得兴奋的事情!

    “阿莫斯他把咕咕鸟炖了。”那个大叔的邻居,另一个猎人大叔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一脸的心疼,不过如果能放下那个碗吃慢点,那就更好了。

    “那我不是白来了?不对不对,阿莫斯你一家才三个人,咕咕鸟至少也有十斤,怎么可能一次吃两只,一只整的我六十铜币收,剩下那一只你剩下多少?一斤肉十二铜币,骨头太多的地方六铜币。”那个穿着一身棉布,一脸络腮胡胖乎乎的商人,从腰间拿出自己的钱袋,晃得哗哗作响。

    “就剩一只了。”阿莫斯大叔嘴里还叼着一个大腿肉,口齿含糊的走了出来,一手端着碗,一手拎着被捆好咕咕直叫的咕咕鸟。

    “大妹子手艺见长啊,真香!有这手艺在家处理什么皮毛,找个酒馆做饭,每个月至少十五银币啊!要是我早知道大妹子这么会做咕咕鸟,去年冬天你们根本就用不着吃土根充饥,把大侄子都饿瘦了。”

    那个商人大叔直接豪爽的拿出一银币放在桌上,伸手接过咕咕鸟递给后面的小弟,然后咽了咽口水说道,“四十铜币,分我一碗炖咕咕鸟!”

    “卡尔你太客气了,不过这钱我收下了。”阿莫斯接过钱,转手塞进了景明的包裹里,到厨房端了一碗炖肉放到桌上,“我婆娘什么手艺,认识这么多年你还不知道?这咕咕鸟根本就不是她做的。”

    “那是你家远方亲戚来窜门?”商人大叔扶着桌子往厨房方向看了看,啥都没看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说道,“也不知道人家是做什么的,你说我要是出十五银币一个月,也不知道能不能请得动,就这手艺,我现在去开个酒馆都不能赔钱!”

    “不是亲戚,我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不过估计悬。”阿莫斯大叔挥了挥手,抓了一块肉塞进嘴里,“今天打猎的时候遇到的小兄弟,手艺可好了,烤鲁鲁兽做的比我婆娘的面包还软,不对,皮还是很脆的!反正就是特别好吃,我闻着香味就过去了,本来想用咕咕鸟换点肉,没想到被拒绝了,只要了点皮子,我多塞了点东西还非要给我再做一顿饭,可惜了……马上就要到成年礼,正忙着历练呢,刚出门,估计是不会留下了的。”

    “刚出门?我走商的时间也不短,每个月都会在附近转一大圈,也没听说哪家酒馆有个这么好的厨子啊。”卡尔大叔嘴里塞得满满,一边咀嚼一边疑惑的说道。

    成年礼对大陆的每个人都很重要,一般因为这件事情出发的人,很少会在途中停留,除非他选择好了自己要躲避的地方,或者已经进入了塔。

    “这小兄弟是不想去塔吧?哎……咱们这些人和贵族不一样,亲戚帮忙看能看多久?专门雇人的话,一年的工钱我半辈子都不一定能够赚够钱,听说能够成功拦下的,至少要十人轮流单独看守不能心软,成年前修为稍微强一点的,几十个人都不一定够。”

    卡尔回想自己当年,走商赚了笔钱,花了一金币找到了一个帮忙看守的地下组织,成年前几天就进入了地牢,每天活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吃喝不错,就是因为人员超载,最后成年的人一起聚众出逃了,白瞎了他花的钱,连两个月都没看住。

    “走一步算一步吧,大不了也就进去一趟,虽然回来后会大病一场,挺过去就好了,如果能路上攒够钱,或者找一个完全封闭出不去的地方,等成年礼过去之后让人弄出去,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阿莫斯没有想那么多,他不像卡尔,接触的多了对真相了解的也更多,一个一辈子都在村子里生活的人,无知却幸福,没有那么多烦恼。

    “但愿吧。”卡尔摇了摇头,也不愿想太多了,反正做饭的人他又不认识,之前的忧愁伤感只不过是有感而发而已。

    “大叔,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景明收拾好东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小兄弟,你要不要留下来当个厨子?一个月十五银币。”卡尔看到人出来,赶紧擦了擦嘴,就算成功的几率不大,怎么也要试试再说啊。

    “不了,我还有事情,我还想趁着没成年多走走。”景明其实都听到了,他在这个世界要待多久还不一定呢,他是来完成任务的,要银币又没有用。

    “小兄弟,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商吧,咱们商会明天要出发往奥姆峡谷,差不多要走个十几天,你要是想到处走走,可以跟着我们,住处不用担心,还能骑着疾风兽赶路,你只要帮忙做做饭,我一餐给你五十铜币,怎么样?要是一天你做三顿饭,到了奥姆峡谷就有将近二十银币了!”卡尔眼巴巴的看着景明,吃了这一顿就想要吃下一顿,这么好吃的东西,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也是头一次吃到,就连上次什么城主成婚宴请大家,吃的东西也没有这个好吃!

    “小兄弟你要是信得过大叔我,你就跟卡尔去吧,你年纪这么小,第一次出门,多一份照应也是好的。”阿莫斯拍了拍景明的肩膀,卡尔这个人从商多年为人仗义,和他也是二十几年的交情了,想当年他们还是在地牢认识的,那次“逃狱”成功,他也是出了很大一份力,被卡尔埋怨了好久。

    “奥姆峡谷是哪里啊?”景明没有在宿主的记忆力获取到这里的记忆,对他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奥姆峡谷啊,是距离莱菈森林最近的一个据点,卡尔每隔一阵都要去收购点冒险者得到的资源,那里栖息的野兽也魔兽比较多,草药魔药什么的也能弄到一些,换取到的资源都是比较稀有的东西,很难得。”阿莫斯一副追忆往事的样子,感叹了一下,“大叔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去了那里不少次。”

    要不然也攒不下来一金币,和卡尔凑到了一起。

    “你还有脸说!”提起这些事情卡尔就生气,当初他也在这里跑商,还收购过阿莫斯的东西,混熟了之后这家伙才腆着脸说,他为了赚钱带着小伙伴哄抬物价,那一阵收购的价格几乎翻了一倍,本来他倒买倒卖至少能够赚五金币,足够他专门找人看管他了。

    “哎呀,都几十年过去了,你怎么这么小心眼呢。”阿莫斯嫌弃的看了眼卡尔,这家伙长着一张精明的脸,其实憨厚老实得不行,和自己正巧相反,当年他可是仗着自己长得憨厚,干了不少缺德事,哄抬物价就是一个。

    “好,那我跟着,不过我只跟到奥姆峡谷,到了之后就分开。”景明盘算着反正他之前也是没有目的的往外走,宿主曾经外出探险过,但是不是现在,而是在成年礼之后,大概是因为资质绝佳,被加深了催眠印象,导致他出来之后一心想要回去,并且为此加倍努力,闯荡了不少险境绝境,可当他往外闯荡的时候,都已经二十出头了,那些危险的地方,还不是景明现在可以去的。

    景明想要先找一些不算太危险的地方,给高阳找一个新鲜的驱壳,然后和高阳一起和身体磨合,一起修炼,为之后的任务做准备。

    景明想要给高阳找一个成年了的身体,这样他就不用担心以后再花费一年的时间,去看管高阳不要被成年礼蛊惑,偷偷跑去塔里挑战什么的。

    听起来,奥姆峡谷附近的莱菈森林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地方,至少冒险者这三个字,就代表了这个地方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有危险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人死翘翘,他只要在附近守着就好了。

    “如果你是想要去莱菈森林碰运气,那我就不能让卡尔带上你了。”阿莫斯大叔一脸严肃,“莱菈森林虽然并不是什么有名的险地,可也不是一个小孩子可以去的地方,卡尔曾经雇佣的冒险队里面,三个一级剑士一个初级牧师一个二级冰霜法师,就这样的阵容也遇到了危险,最后只有法师跑了出来!”

    这个世界大部分的人都是没有修炼法术的资质,甚至能够拿到剑士勋章的人都少之又少,在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普通人的情况下,在他们看来这个阵容,在奥姆峡谷里面都是令人惊叹的一支队伍了,可最后还是遇到了危险,阿莫斯当然不放心景明一个人去那种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