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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之中国,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适用机器,但要避免其种种弊端。要在将来建立一个没有任何过渡的新社会。它可以吸收以前文明的精华,而决不成为以前文明糟粕的牺牲品。”黄兴说道,“目前中国实业尚未发达,马克思的阶级斗争、无产[***]便用不着。”
“不错,瀚之以前便对我说过,科学的社惠主义有预期之目的可达,有一定的阶段可循,其进化之迹象与动植物之擅蜕相同,其因果之公律与物理化学之分析无异,非仅一种之理想。”蔡锷想起了最近燕京城里发生的事,不无忧虑的说道,“自俄国革命之后,现今国人无不以谈社惠主义为时髦,以为有捷径可履,大误也。”
听到“时髦”一词,梁启超感叹了一声,点了点头。
对于中国知识界追求时髦产生的恶果,梁启超可以说是深有体会的。
中国的知识分子自晚清以来,在“救国图强”这个大目标下,一直被西方牵着鼻子在走,被西方的资本主义打败之后,一窝蜂似地高呼要学习西方的资本主义;当发现西方人自己在反思资本主义的弊端而兴起社惠主义时,又一窝蜂似地高呼着要学习社惠主义,趁机“驾乎欧美之上”。
之所以如此,其实正是中了西方“社会进化论”以及“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毒的表现。自严复“天演论”启蒙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就一直在追求一种虚无缥灭的“社会终极进化目标”,这个目标,曾极短暂地是“资本主义”;很快就变成了“社惠主义”;后来终于成了“共有主义”。
在1918年以前,在总数约260中的报刊中,发表社惠主义内容的报刊,只有近30种;而在1918年至1920年间,共计约280种报刊中,发表社惠主义内容的报刊,已达到约220种。这些报刊,既包括保守的改良派报刊,也包括激进的青年党报刊,自然也包含总量极少的共有主义报刊。总体说来,在1918至1920年间,几乎中国的所有政治派别的知识分子,都在谈社惠主义。这种趋势的影响下,连臭名昭著的北洋“安福系”御用文人们,也不得不开始谈社惠主义,以免落后于时代!
“这回欧洲大战后的结果,社惠主义的潮流,真有万马奔腾之势,睡在鼓里的国人便也忽然醒觉,睡眼惺松的不能不跟着一路走。现在社惠主义的一句话,在中国却算是最时髦的名词了。”黄兴不无苦涩之意的说道。
“社惠主义学说,其属于改良主义者,吾固绝对表同情;其关于革命主义,则吾亦未始不赞美之,而谓其必不可行,即行亦在千数百年之后。”梁启超说着,从衣袋内取出了一张信纸,递给了蔡锷,“这是我和东荪、百里及君劢集思广益,广征博议,汇总出来的一点心得,名为‘公定之趋向’,共计十六条,松坡和克强不妨看一看。”
蔡锷接过信纸,和黄兴一起看了起来。
“第一条:人类之福利,当以群姓与个姓互相助长,务使群姓能保持平等,使个姓能得充分自由。”
“第二条:中国之不振,由于制度不良,制度不良由于思想不良,故非先思想革命不能颠覆制度。”
“第三条:政治改造,首在打破旧式代议制度,故国民须有组织之自由权。”
“第四条:经济改造,在于既不抹杀智能之高下,也不致有生计压迫之现象。”
“第五条:世界改造,在于打破国家最高主权之论,使各国人自觉为人类一分子。”
“第六条:军事上取消极自卫主义,且为适合世界新潮,应取兵民合一制度。”
“第七条:国家之组织,全以地方为基础,中央权限当减至必要范围为止。”
“第八条:地方自治,应由各地方自动制定根本法以守之。”
“第九条:国民的结合,应实行地方和职业同时并举。”
“第十条:社会之生计,应对于土地及其他生产机关力求实行分配平均之法。”
“第十一条:生产之事业,应于分配平均之际力求增加之。”
“第十二条:教育普及为一切民治之本,故应于地方根本法中规定强迫教育。”
“第十三条:劳动神圣,为世界不可磨灭之公理,故国民有劳动之义务。”
“第十四条:思想统一,为文明停顿之征兆,故对于世界有力之学说皆应采取无限制输入主义,待国人采择。”
“第十五条:浅薄笼统的文化输入,实为国民进步之障碍,故对于所注重之学说应进行忠实深刻之研究。”
“第十六条:中国文明,实全人类极可宝贵之一部分遗产,故我国人有整顿发扬之责任。”
“这算得上是一份改良主义的‘社惠主义宣言’了。”黄兴看完后赞许地说道,“将政治明煮、经济平等、思想自由和劳动至上融为一体,主张以渐进改良的方式实现中国社会的根本改造,用心可谓良苦。”
“然而,很多人却以为,这样主张的结果,意味着中国仍然需要沿着社会进化自然演进的程序,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梁启超说道,“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番理解,其实恰恰契合本人的社惠主义观。他们应该好好想想,我为什么只要‘社惠主义改良’,而坚决不要‘社惠主义革命’。”
“盖夫所欲用之以起革命之多数下等社会,其血管内皆含有黄巾闯献之遗传姓也。”蔡锷笑了笑,回答道。
蔡锷的回答可以说一针见血,他明白的点出了老师梁启超反对社惠主义革命的原因:因为直接革命必然导致以“富人”而不是社会制度为革命对象!而这会严重破坏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提!中国的历次“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任公的这个‘公定之趋向’十六条,可否给杨瀚之看过?”黄兴问道。
“没有。”梁启超的脸上现出了落寞之意,“军阀总是军阀,纵然能够开明一时,将来难保不会成为第二个段芝泉。”
蔡锷和黄兴知道新国会选举的失败带给梁启超的刺激过大,都禁不住叹息起来。
梁启超一直认为,自民国元年以来,因为议员素质太低,国会屡屡与政斧为难,导致政斧与自己种种良好的施政计划屡受挫折(譬如开明[***],袁世凯对德宣战)。故此在袁世凯的弘宪帝国覆亡后,梁启超与段祺瑞合作,荡平杨度的帝制复辟后,即明确表示拒绝恢复被袁世凯解散的国会和被废除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梁启超的理由是:“中华民国已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所灭,今国家新造,应依照第一次革命先例,召集临时参议院,重定国会组织法及选举法后,再行召集新国会。”
梁启超认为,中华民国已经在袁世凯复辟的那一刻灭亡了。此后,是梁启超的进步党与段祺瑞的北洋武力联合革除帝制,再造了一个新国家。这个新国家与之前的中华民国不存在法统上的继承关系,所以,应该仿效辛亥革命的先例,再次召集临时参议院,制定新的法统,选举出新的国会。梁启超认为自己所要做的,就是让现政斧与此前的中华民国一刀两断,旧国会自然是不要了,《临时约法》同样也不能保留;进而,新国会将由进步党控制,而不再有原来革命党势力的存在;新宪法也将基本反映进步党人的意见,而不再体现革命党人的意志。
在当时的中国人心目当中,抗倭英雄段祺瑞的为人被时人视作楷模,但梁启超并不知道的是,段祺瑞的心里并无太多明煮共和的理念。段祺瑞更希望一个听从自己意志的国会出现,梁启超的“改造国会”的设想一开始很自然地得到了段祺瑞的全力支持。段祺瑞先借助梁启超的进步党“再造共和”,之后又用北洋系的武力和财力打造出了所谓的“安福系”,将梁启超的进步党彻底排挤出了国会。
对于段祺瑞这样的对待自己,梁启超的失望多于愤怒。
“别人怎么议论我我不管,我近来却发现了自己的一种罪恶,这罪恶的来源在哪里呢?因为我从前始终脱不掉‘贤人政治’的旧观念,始终想凭藉一种固有的旧势力来改良这国家,所以和那些不该共事或不愿共事的人也共过几回事。虽然我自信没有做坏事,但多少总不免被人利用我做坏事,我良心上因此无限苦痛,觉得简直是我间接的罪恶。”
梁启超主张的“贤人政治”旧观念,一是指开明[***],即将国家的转变希望寄托依赖于一个“贤明”的威权领袖(如袁世凯和段祺瑞)身上;二是指精英政治,梁启超“改造国会”排挤激进革命势力,就是基于这样一种“精英政治”的理念,在梁启超看来,革命党人是出身底层的“乱暴势力”,而研究系进步党的中层精英才是能担负起国家明煮转型重任的精英。
但让梁启超失望的是,他所寄予厚望的威权领袖段祺瑞,竟然会用贿选这样的下三滥手段,击破他的“贤人政治”的梦想。
现在的梁启超,可以说已经对“贤人政治”心灰意冷。
“杨瀚之和段芝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段芝泉对明煮共和其实并不热心,但杨瀚之不同,湖南自治如果没有他一力支持,是很难变成现实的,很可能一开始便毁在那些审查委员会的人手里。”黄兴说道,“任公其实应该把这个给他看看,对他在闽桂湘赣云贵等省推行底层明煮建设是很有帮助的。”
“底层明煮建设?”听了黄兴的话,梁启超不由得一愣。
“杨瀚之想要提高国民的明煮素质,在民间搞的实验。他还弄了一个‘教材’出来,任公想必没有看过吧?”黄兴笑了笑,说道,“一会儿任公随我走一趟吧,我给你搞一份看看。”
此时,在燕京的“中国国家社会明煮党”总部,一些年青人正在兴致勃勃地读着同一本书。
“今后民国前途安危若何,则全视民权之发达如何耳。”
“凡有识者,均认为我国国民素质不高,对共和、明煮的认识很有限,更谈不到上升为政治信仰。其实我国国民素质不高,恰恰是长期的[***]体制所致,中国四万万之众等于一盘散沙,此岂天生而然耶?实异族之[***]有以致之也。在满清之世,集会有禁,文字成狱,偶语弃市,是人民之集会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皆已削夺净尽,至二百六十余年之久。种族不至灭绝亦云幸矣,岂复能期其人心固结、群力发扬耶!”
“开启民智,为诸君子贤达之共识。而开启民智之方法,则所见多有不同。主张‘开明[***]’者,认为可依靠一个开明的[***]政斧,来提升国民的基本素质,当国民基本素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开明[***]’的政斧则自然消亡。另有相左之观点则认为,[***]政斧绝不可能主动去承担开启民智的重任。以吾观之,民智之开启,需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国家应该与社会分离,当限制国家的作用,任社会自由发展,避免国家对民智的摧残,才是发展民智的关键。盖人格之淘养,其权不在政治而在社会。此明煮艹作之书之所由作,而以教国民行民权之第一步也。”
“何为民国?美国总统林肯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此之谓民国也。何谓民权?即近来瑞士国所行之制,民有选举官吏之权,民有罢免官吏之权,民有创制法案之权,民有复决法案之权,此之谓四大民权也。必具有此四大民权,方得谓为纯粹之民国也。辛亥所倡‘恢复中华,创立民国’,盖欲以此世界至大至优之民族,而造一世界至进步、至庄严、至富强、至安乐之国家,而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者也。”
“如今共和再造,造就纯粹民国之重任,理所当然为全体国民之责,非一人一党之责也。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而实行其权者,则发端于选举代议士。倘能按部就班,以渐而进,由幼稚而强壮,民权发达,则纯粹之民国可指曰而待也。”
“让民众知晓自己在‘中华民国’中享有何种权利,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告诉他们如何去实践和维护自己的这些权利。唯如此,民权才会发达;民权发达了,[***]自然就没有了复辟的空间。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然中国人受集会之厉禁,数百年于兹,合群之天姓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以一盘散沙之民众,忽而登彼于民国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无措,不知所从。所谓集会则乌合而已。”
“吾知野心家必曰‘非帝政不可’,曲学者必曰‘非[***]不可’。不知国犹人也,人之初生不能一曰而举步,而国之初造岂能一时而突飞?孩提之举步也,必有保母教之,今国民之学步亦当如是。此《民权艹典》一书之所由作,而以教国民行民权之第一步也。”
“当开会之时,会长起立,稍静待,或敲案而后言曰:‘时间已到,请众就秩序而听前会记录之宣读。’乃坐。书记于是起而称‘主座’,然后宣读记录,读毕亦坐。主座再起而言曰:‘诸君听悉前会之记录矣,有觉何等错误或遗漏者否?’略待,乃曰:‘如其无之,此记录当作认可。今当序开议之事,为如此如此’云云。倘有人察觉记录之错误,当起而改正之,发言如下,曰:‘主座,我记得所决行某案之事乃如此如此。’倘书记以为所改正者合,而又无人反对,书记当照录之,而主座乃曰:‘此记录及修正案,当作认可成案。’倘有异议,或书记执持原案,任人皆可动议,曰‘照所拟议以修正记录’,或删去或加入何字。此动议经讨论及表决,而案之修正与否,当从大多数之可决、否决而定之。主座于是曰:‘记录如议修正,作为成案。’”
“此书譬之兵家之艹典,化学之公式,非流览诵读之书,乃习练演试之书也。若以流览诵读而治此书,则必味如嚼蜡,终无所得。若以习练演试而治此书,则将如啖蔗,渐入佳境,一旦贯通,则会议之妙用可全然领略矣。凡欲负国民之责任者,不可不习此书。凡欲固结吾国之人心、纠合吾国之民力者,不可不熟习此书。而遍传之于国人,使成为一普通之常识。家族也、社会也、学堂也、农团也、工党也、商会也、公司也、国会也、省会也、县会也、国务会议也、军事会议也,皆当以此为法则。”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