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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这胖子在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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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到了这一步,金一勺当然不能说什么,被那人目光一射,心里的那串火苗倏地掐去了不少。

    他看了看窗边站立的沈苍梧,烦躁地甩了甩头。那人的气场分明和沈苍梧差不多,必然是个高手。只是沈苍梧给人的感觉,冷则冷,不像那人,一股阴测测的感觉压在头顶,平白让人不想靠近。

    金一勺嫌恶地皱了皱眉,同来的那人已经交待完。

    两口瓮就在眼前,谁也没有说话,那人也不催促,半晌,从袖子里拿了个色子出来。以色子定先后,再没有比这更公平的方法。

    色子在桌上滚了二遍,看着滚出来的数字,金一勺吁了口气,抬头瞧见同来那人面色如土,想了想便道:“现在停手还来得及,我可以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否则,这一手下手,说不定就死了,为了一张不属于你的配方,值得?”

    “什么值得值不得,老子既然做了,就要做到底。”

    那人哼了一声,“色子你是赢了我,可老天爷不会站在你那边。”

    他定定地站了会,咬了咬牙,拐过脸,一手拔盖子,一手猛地塞入瓮中。

    滴答滴答,水漏在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半盏茶的时间过去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那人将盖子一丢,缩回手臂,哈哈大笑,“哈哈哈……老子没事,哈哈哈……蛇在另一口瓮里……”

    说到这里,他猛地转过脸,得意洋洋地对金一勺道:“我就说,我老爷不会总站在你那边。”

    “方才那句话我还给你,现在停手也来得及,老子只要配方,没兴趣要你的命,识相的乖乖把配方拿了来。”

    金一勺心下一沉,脑中突然一片空白。

    连那人洋溢着笑意的挑衅也听不到似的。

    就此认输,损失是十全如意盅的配方。

    要是不认输……瓮里还有一条虎视眈眈的银环蛇。

    这一手下去,恐怕命就没了……十全如意盅的配方自然也守不住。

    不管认不认输,总之今日配方是实实在在输出去了,要是认输,至少还能保得一条命在。说他怕死也好。

    那一刻,空白一片的脑海里,只有两道声音。

    “认输吧!”

    “不能认!”

    截金断玉的两道声音,不动声色里争得天翻地覆,过了良儿,金一勺才抬起头,脑海里的声音全部湮灭,寂静的房间里,只有金一勺低沉的声音:“我认输!”

    小小的火苗任由金一勺盯着,丝毫不见一丝波动,这种坚如磐石的意志,正是内心所需。金一勺看了半晌,心中极静,空落落的,像掏空了的山谷,偶尔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撞击出极大的回音。

    这一刻,金一勺看到了内心最直接的惧意。

    这惧意无关生死,他孜孜以来的,无非利禄闲名,哪怕它们包裹在繁复的盛景中,依旧掩盖不是事实。

    金一勺悻悻地道:“在你们看来,十全如意盅不过是一道菜,对我而言,它却是我多年的朋友。”

    他指了指两人身上衣物,“成衣铺里灿烂衣袍可比烟云锦绣,客人只在意穿在身上质地是否舒适合身,姿态是否明丽闲雅,可一件成衣背后要经过多少工序?织娘必然通晓取茧调丝,纺纱织布,刺绣织染这些细等活儿,到了掌柜的,想要生意长久,衣被天下,还要精通货殖之术。”

    “一匹最寻常的糙布贱至几钱,好一点的绫罗绸缎各自价位截然不同,又分地域而异,一匹绫京都官价二两,到了大庸便只有一两二,更不要说络车,经架,织机这些东西,日日与它们打交道,耳熟能详之后,便是融进血脉里的亲近。”

    宋蕴之看一眼沈苍梧。——这胖子在说啥?

    沈苍梧朝正暗自感怀的金一勺瞥了一眼。——别理他。

    沈苍梧看得明白,金一勺在找借口呢。

    每个月心底或多或少总会碰到过不去的坎,对于金一勺来说,闻名大庸千金难求的十全如意盅就是他的结,弯弯绕绕了不知多少圈。

    金一勺也不管两人眉目传神,沉声道:“配方既是输出去的,自然怨不得谁,我只是好奇,那人为何那么执着于这张配方。”

    心里生出了疑惑,就像种子被风吹落,总会找到培育它的土壤。

    从银环赌坊出来,金一勺偷偷跟在那人身后,只见那人七拐八拐,在城里绕了一圈一后,最后进了通古轩。

    “琉璃街上的那家通古轩?”

    宋蕴之奇道。

    琉璃街是一条特别的街,里面文玩古董珠宝玉石应有尽有,之前元宝提起的时候,宋蕴之就去街上逛过。

    乔远洋生前喜欢往琉璃街跑。

    宋蕴之猜测,那位些神秘的余公子,也就是城南宅子的主人,喜欢往琉璃跑,再联想到余府那满屋子的珠宝玉石,极有可能就是在琉璃街陶的。

    两人打探了一翻,奈何爱来琉璃街上走的,不乏元宝口中余公子的款式,腹有诗书,气质风流俊雅,随便一抓,就是一把。

    逛了大半日,二人实在没法把这样大众相貌的一人找出来,倒是无意中发现,乔远洋失常当天,元宝一早跑去推约的通古轩就在琉璃街上。

    金一勺并不知情,听到宋蕴之问,便点了点头。

    金一勺道:“那人进了通古轩,没一会就出来了。出来之后,就去了红袖招。”

    通古轩虽然是古玩铺子,因为老板李掌柜和刘县令之间的关系,也收一些奇物。只要东西好,不管来路,通古轩来者不距。

    那人进了通古轩,两手空空地出来,之后就出了红袖招,城中最大的青楼,从里面带出个姑娘,两个人一刻也未停留地出了城。

    等金一勺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人和那位姑娘已经失去了足迹。

    “那人把十全如意盅给卖了?”

    这答案差点没让宋蕴之把酒喷到沈苍梧脸上。

    费尽心思,甚至不惜赌命,才换来的配方,转手就进了通古轩,这这这……竟然是为了钱?

    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眼看香气腾腾的美食,还是千金难求的美食,转眼之间变作了冷冰冰的黄白之物,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金一勺同样感觉很不好,他嘟噜道:“为了钱,早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