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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9章 我不能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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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9章 我不能耽误时间

    帮我谈好工作后,那人便陪着我往回走,路上和我闲聊起了他自己。

    他说,他是前几年跟着旅行团过来,然后就直接偷留下来了。

    他说,这边讲究人权,而且他们警力不足,也没有人管这种事,就算抓到了也不会遣返,最多问问就把你给放了,因为要是抓你进牢里,还要管你牢饭,那等于给自己找麻烦。

    所以呢,如果我连这种体力活都愿意干,也可以考虑留下来,这边的工资很高,只要舍得干,一年存个十几万是没有问题的。

    留下来?

    我笑着摇摇头,转而问他一些我自己开车去马德里要注意的事项。

    那个人和我简单的说了一些,然后就说如果是晚上或者是凌晨开车就一定没事。

    那时候,我一点都没有怀疑,也压根都没有想到他其实自己都没有开车去过马德里……

    不过,他最后的那个建议倒是避免了大多数他不知道所以我也不知道的麻烦。

    当然,这种事情,是事后我才知道的……

    那个人告诉我他姓田,给我留了一个他的电话号码,再叮嘱了我一句要十点以后去上工,便又客气的问我,需要不需要到他店里拿点什么东西。

    我自然是万分感激的说不用不用,我还有面包。

    那位田先生便也不多说,自己回去了店里。

    我慢慢的往我自己的车子方向走,快到停车场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街心花园。

    花园不大,但是绿树茵茵,花圃里鲜花盛开,景色很是怡人,而且在街中心还有着一些街头摊位,最重要的是,那些花圃周围还有一些很是宽敞的木长椅。

    我走进了那个花园,先看了下那些几个街头摊位。

    我挑了一条标价3欧的大花围巾和一条标价六欧的九分裤,然后对着那个摊主伸出六个指头。

    摊主摇头,伸出七个指头。

    我点头,然后递给他一张十欧的钞票,等他找完钱后,我提着装着围巾和裤子的袋子走回了停车场。

    我找到了我的车,从车里面拿出一瓶水还有那一个半的面包,再又躲在车后面换了裤子,然后带着围巾和水面包又回到了花园,找了一个木长椅坐下。

    我吃了面包喝了水,便学着花园另外一边木长椅上的流浪汉一样,在长椅上面靠里面躺下,将照相机抱在怀里,再将大花围巾连头带身体都罩上,就那么睡着了。

    我是被一阵音乐声吵醒的。

    我拉下了围巾,看了看天色已经微暗,忙又抬手看向手表,时间已经是将近八点。

    我这才坐起来看向那音乐声发出的地方。

    离我大约十多米的距离,有一个洋鬼子男人正在弹着吉他唱着歌,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个吉他盒子,此时花园里散步的人不少,听得他唱歌便有几人走过来,其中还有人往那盒子里丢了些钱。

    我定定的看着那个唱歌的人有半个小时。

    看着他唱完一首,便喝口水又接着唱,看着他每当有人丢钱便会说一声应该是谢谢的意思,看着他就算周围的人都走了空无一人的,也依然唱得忘我悠然。

    我将剩下的水和面包就着他的歌声都吃掉了。

    然后我起身,从我口袋里掏出了一毛钱,是欧哦!

    我走到他面前,将那钱丢在了吉他盒子里,然后转身离开。

    我找了个洗手间先解决了问题,然后换上了那件黑色的T恤,再将大花围巾和原来的衬衣送回到了车上,将照相机盒子里面,那些对我来说比照相机更重要的储存卡给放在了裤口袋里,照相机则是藏在了车子后备箱里的隐蔽之处。

    然后到了工地。

    那个工地是在做路面整修,原来的老路都给挖烂了,留下了很多渣石,挖烂的地方车子是进不去的,这就需要人将那些渣石给一块块的搬运到车子能装的地方。

    我的工作就是做这个。

    大大小小的石头,重的几十斤,轻的一两斤,我从十点搬到了凌晨四点,中间就休息了三次。

    然后拿到了九十欧的工钱。

    以那个时候欧元对比人民币的比价,这就是将近一千块了。

    也难怪那位田先生说这边赚钱容易。

    容易……

    我将那几张钞票贴在了额头沾了一下,然后折好放进了口袋里,对着那工地上的人连说了几声谢谢后,离开了工地。

    我回到了车上,先是取出了我的照相机,将存储卡都放回去,再拿了我的衬衣和原来的裤子,找了公共洗手间将衣服换了,再次借用洗手液将衣服给洗了,然后用冷水浸透了一下头,漱了口,离开了洗手间。

    我将衣服摊在了后座上,看了看时间。

    已经快凌晨五点,天色依然漆黑。

    我将我所有的钱都掏出来数了数,看着手上零碎加起来有一百一十欧附带几个分币,我不觉笑了一声。

    想想我幼年,想想我少年,那时候有一分钱都是天赐,有一块肉吃都是最大的幸福。

    现在,又何必去想在几天之前,我还是随手就是百欧五十欧的……

    我揉了下手腕,又搓了下手臂,然后发动了汽车。

    虽然我现在真的很累,很疲倦,我甚至都觉得我手已经软的方向盘都会握不住。

    我心中还闪过了那年的那次车祸。

    不过,我还是断然的将车开出了停车场。

    一百欧,应该够我将车开到马德里了。

    不管如何,我得找到大使馆,我得找回我的身份,我可不想待在这里做黑民,我要……

    我要去巴黎!

    我管他什么陆嘉诚陆夫人的,我管他什么陆家,我本来就是一无所有!

    撕破脸吵架什么的,我还会怕他们?我一个光脚的还怕他们穿鞋的!?

    我要去见陆漓,就算,就算……

    就算我去了也如同金先生所说的,只能在重症室外等着,最后等来的依然是他的……

    我也要去面对他。

    面对,我自己的心!

    所以,我不能耽误时间。

    何况,那位田先生也说了,这个时候开车麻烦最少。

    的确是麻烦最少的时候……

    不说路上没有车,显示牌也显得特别的清楚,就路上,我就看到了三拨当地管事的。

    看上去应该是刚刚收工的当地管事的。

    瞅着他们手上拿着的仪器,我估摸着他们应该是查酒驾,很是聪明的没有去找他们说我被偷了。

    我直接开着车的,从他们旁边绕过,然后绕上了高速公路。

    (事后我才知道,如果我被他们挡住查车,那么我这种没有任何证件居然就开车上路的,他们是不会吝啬那么几天牢饭的,而且我还会留下不良记录!)

    这一走,就是两个小时。

    天光从微亮,到明亮,朝霞将前方一望无际般的平原照耀得流光溢彩。

    好似幻觉一般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