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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雨下的金陵城,古色古香,古韵十足。
没有钢铁丛林,不是车水马龙,孙默闲庭信步,随处可见的是弄堂小巷,是绿衣小婢,有婉约的小姐带着面纱,莲步轻移进了脂粉铺。
闻不到鸡公煲的味道,也没有肉串香缥缈,倒是豪客招呼店小二上酒的吆喝,不时传来。
孙默咬着一个素包子,踩着湿滑的青石板路,和一位挑着担子卖糖葫芦的小贩擦肩而过后,走进了一家叫阅来轩的书店。
因为下雨,店里客人极少,只有一位老者坐在木椅上,悠闲的看书,旁边放着一杯清茶,早没了热度。
书店很大,摆满了高大厚重的槐木书架,以孙默挺拔的身高都需要踮起脚尖,才能够到书架最上层的书籍。
随便逛了逛,孙默就喜欢上了这家书店。
书架上的书籍,分门别类,摆放的非常整齐,就像是阅兵的方阵,孙默在进门的时候就看到了,这里的书籍可以外借,每天只需要一个铜板。
一般来说,租借过的书籍,总会有一些污损,可这家店的没有,这说明店主对书籍爱护有加,郑重的告诫过那些借书人。
孙默不爱出门,平日的爱好除了打游戏,就是看小说,所以能在这里看到一家书店,倍感亲切。
什么话本,杂居,还有诗歌辞赋,种类很多,不过孙默上手拿的就是一本小说。
《九州诛仙传》,落款是山野老叟,足足十几套,摆满了大半个书架,这应该就是唐国的畅销书。
孙默翻了翻,名字霸气,剧情厚重,写的是宗门情仇,全书呈现的格调也很大气,难怪可以摆在这里。
在中土九州,印刷术还停在活字印刷的阶段,所以知识还没能大范围流传和普及,在这个年代,识文断字的依然是少数人。
“啧,这种水准的话,我也可以写呢。”
孙默看了几眼,又放了回去。
“怎么?不满意?”
不知何时,木椅上的老者站在了旁边,看到孙默把《九州诛仙传》放回去,忍不住询问:“这可是最近一年风靡了金陵的畅销书,年轻人都爱看。”
“呵呵!”
孙默避而不谈,这个老者明显是这本书的粉丝,万一自己说错话了,搞不好要起争执。
老者细心的整理了一下孙默翻过的书架,又坐回到椅子上,大概半小时后,看到孙默回来,手里拿着《九州诛仙传》,忍不住乐了。
“你不是不喜欢吗?”
老者挑了挑眉毛,意思不言而喻,嘴上说的不好看,可身体很诚实嘛,还不是要租借?
“是的,不喜欢,可是实在无书可借呀,只能凑合看了。”
孙默一脸无奈,中土的小说还停留在仙侠鬼怪的阶段,如此单调的题材,怎么可能满足孙默的胃口。
听到‘凑合’两个字,老者眼睛一瞪,胡子都气的吹了起来:“那你写一本,让我看看什么是‘不凑合’看的!”
“变形金刚看过吗?”
孙默调侃。
老者一脸懵逼。
“七龙珠看过吗?”
老者继续懵逼。
“那西游记也是没看过的咯?”
孙默的恶趣味发作了。
“你这是胡说的吧?我也算博览群书,怎么你说的这些书籍,我都没听说过?”
老者郁闷,狐疑的盯着孙默,没想到这小子长得眉清目秀,却是个谎话精。
“那是因为你看的书还不够多。”
孙默一本正经,肚子里却是要笑翻了,不过跟着又失落了起来,哎,自己以后也看不到了。
老者脸一黑,不过爱书如命的他,愣是忍下了怒气,低声询问:“这些书你在哪看的?”
“我自己写的呀!”
孙默不敢乱说了,身为一个异世人,要不是被老者话赶话挤兑,他才不会说出这些名字呢,因为泄露情报,很可能带来麻烦。
“你……”
老者气的抬手就准备给孙默来一下狠得,明明把自己的兴趣都勾起来了,结果告诉自己是编的,着实可恶。
“租一天一个铜板是吗?”
孙默掏钱。
“嗯。”
老者点了点头,为孙默办理租书手续,脑海里却是回想着他说过的三个名字,那个不知道是什么鬼的变形金刚暂且不说,七龙珠和西游记,单听名字,便很有味道,于是忍不住询问:“不知道西游记讲的是什么?”
孙默轻笑,摇了摇头。
“你如果有成稿,我可以出钱购买!”
老者看过的书有太多了,所以现在想找一本符合心意又没看过的书,实在太难了,这对一个嗜书如命的人来说简直是折磨。
“出多少钱?”
孙默眼睛一亮,他现在花的钱都是本尊的积蓄,本来就没多少,再加上实习老师的薪水很少,孙默可以预想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都要过拮据的生活。
要是谈一个恋爱,有了女朋友,那就更加入不敷出了,想一想连出去大吃一顿改善生活的钱都没有,也太惨了。
“二百两白银!”
老者开价。
孙默摇头。
“怎么?嫌少?”
老者敲了敲桌子:“一百两银子,就够一个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过上一年了,小子,别太贪得无厌。”
“出书的话,是什么行情?”
孙默心说,我要是把西游记的稿子用二百两白银卖给你,我就是蠢货。
“呵呵!”老者轻蔑一笑:“年轻人,好好过日子,不要做梦。”
中土九州还是封建时代,生产力低下,印刷术和造纸术的落后,就注定了出书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
孙默转身就走。
“好吧,满足你。”老者妥协了:“我帮你出三百本书,赔了算我的,赚了钱都给你。”
“一千本!”
孙默狮子大开口,同事中有人出版过参考书,一千本放在当时,也是不错的成绩了。
“太多,没钱,做不到!”
老者拒绝三联,不想被敲诈。
孙默凝视着老者,激活了神之洞察术。
‘郑清方,三年前致仕还乡,做起了富家翁,爱书如命,神力境七重。’
‘身体机能严重受损,曾经受到过毒素侵害,留有隐疾。’
‘备注,郑家家风严谨,如果遇其跌倒,可放心搀扶,不用担心被讹。’
孙默浏览浮现在老者身旁的数据,致仕?不就是官员正常退休么,没想到这位开书店的老者还做过官,那肯定不缺钱。
郑清方在朝堂上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可是被孙默的眼睛注视,突然不舒服起来,就像有一些蚂蚁在身上爬。
“好了,五百本,不能再多了。”
郑清方妥协,顺便打量孙默。
淡蓝色的长袍,浆洗的干净,配上孙默俊秀的面容和挺立的身材,透出了一股淡然清逸的气质,他嘴角抿着时,似乎有一道微不可察的弧度,给人一种波澜不兴的感觉。
郑清方这一生,见过不少气质出众的年轻人,这个小子在其中,也算是相当出众的了。
“一千本。”
孙默咬死不松口。
“可以,不过我要欣赏一下你的木刀。”
郑清方的目光落在了孙默的腰侧,那里别着黑檀香的木刀。
孙默耸了耸肩膀,转身就走,开玩笑,上面可是刻有大乾坤无相神功,圣级绝品功法,怎么可能给你看?
不过这个老头倒是眼睛毒辣,一眼就看到了自己身上最贵重的东西。
“小子,说什么都白搭,先把书稿拿来给我看,要是有趣,我豁出去给你印刷一千本。”
郑清方喊了起来,等到孙默的身影消失在门外,他又坐回到木椅上,只是再看手中的小说时,已经索然无味,脑海中全都是七龙珠和西游记这两个名字。
“到底是怎么样的故事呢?”
郑清方胸膛里就像有一只猫再抓,心痒难耐。
六月时节的梅子雨,淅淅沥沥,孙默买了几块桂花糕后,上了一条小船,沿秦淮河游览。
木刀随意的插在腰带上,它本身的价值不贵,但是刻上了大乾坤无相神功后,便不可同日而语。
孙默虽然已经熟记了这门功法,但是谁知道有没有隐藏内容?而且这些字龙飞凤舞,显然出自一位书法名家之手,毁之可惜,放在宿舍里,孙默又担心丢掉,于是只能带在身边。
唐国不禁刀剑,但是禁弓弩,如果持有,少不了要被捕快用铁索拿了,关进大牢里蹲上几天。
孙默还没习惯佩刀持剑,而且一把刀最轻也要七、八斤,着实麻烦,这把木刀的重量正好,孙默干脆带了防身。
在灵王寺上了一炷香后,孙默返回学校,路过一处街角的时候,看到一个清瘦的女孩,她双手紧紧地抱着小包袱,坐在屋檐下避雨。
女孩大概十三、四岁的模样,长相清纯,只是现在爬满了失落。
“一只无家可归的少女?”
身为老师,孙默对这种孤身一人的孩子很敏感,因为他所在的学校就出现过学生离家出走的事情。
孙默凝视,激活了神之洞察术。
‘鹿芷若,十四岁,身无分文,重度饥饿状态中。’
看到这个满是香气的名字,孙默便暗赞了一声,。
屋檐短小,遮不住梅子雨,女孩身上洗得干净的青布麻衣被打湿了,可是她依旧无所觉,缩在那里,像一只被遗弃的小奶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