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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别给我上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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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 两人选择了一家生意看起来不错的素菜馆,名曰:素斋阁。算得上普通的名字,但是门口食客始终络绎不绝。

    路过之际,兔良的小鼻子嗅了嗅, 然后戳了戳灼华的脸, 于是本应直接走过的灼华脚步一转, 停在了门口,在门口小二抑扬顿挫的招呼声中迈进了素斋阁。

    素斋阁一共两楼,中间是楼梯, 二楼设有包房,一楼大厅也十分宽敞,而最为醒目的, 就是中间摆着一方并不是吃饭用的桌椅, 长方形的桌子上放着一块看起来被磨得十分光滑的醒目,这里, 是说书先生说书的地方。

    难怪这素斋阁生意好, 想来不止食物味道绝佳,也是因为有稳定坐镇素斋阁的说书人。说书人每日说书的时间是固定的,想要清静的, 就避开说书时间, 想要热闹的, 就在说书时间来。

    两人上了二楼, 灼华在不断被兔良戳脸的情况下点好了菜, 兔良眼巴巴的望着小二离开的方向, 突然长耳朵一动,回过头来就看到灼华正在嗑瓜子。

    似乎是为了方便食客听书,每个饭桌上都放了凉茶和一盘瓜子。灼华津津有味的嗑着瓜子。“这瓜子似乎也是秘制的,味道清爽又不失原味。”

    兔良啪嗒一下跳到桌子上,走到瓜子盘的旁边,伸爪子拿过一颗,两爪抱着瓜子轻松嗑开,随后眼睛一亮。确实如同灼华所说,这瓜子应该是用特殊方法炒制而成,清新爽口又不失瓜子本身的味道,即使吃时间长了也不会有任何油腻之感。

    于是两只就这么静静的嗑起了瓜子,而灼华悲伤的发现,自己嗑瓜子的速度还赶不上一只兔子。

    饭菜还没上来,一个穿着藏蓝衣袍的中年男子就缓缓走上了说书台,悠然的一卷袖子,拿起醒目。啪!

    随着这声醒目,素斋阁内顿时短短一静,众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说书人的方向,说书人兀自说了起来。“上回说到,这留风城在高人指点之下建立而成,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处在这北洲大陆的巅峰,城中百姓富饶,在这乱世之中不缺衣少食就已羡煞旁人。然而,留风城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尤其是乱世之后,北洲乱地邪灵鬼魅昼伏夜出,甚至有许多强大的邪物不畏惧阳光,白天同样在北洲横行,渐渐的,世人与留风城的交流也就更为困难……”

    听到留风城二字,兔良和灼华对视一眼,然后看向了说书人的方向,不同的是灼华是直接转头去看,自然也就放弃了盘子里的瓜子,而兔良则是围着盘子转了一个圈,嘴里咔咔咔的嗑着瓜子,一双大眼睛认真的看着说书人,脚边的瓜子壳却越来越多。

    “留风城陷入了困苦时期,加上近年来天灾不断,自给自足十分困难,许多城池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然而,三年之前的一天,几个从留风城出来的商旅却宣扬起了留风城如何的富贵繁华,丝毫不受乱世之扰,并扬言要回家带上妻小投奔留风城。最初人们并未信以为真,但是商旅却真的这般做了,带着妻小和全部资产去了留风城,并且一去不回。世人都说这些富商得偿所愿,不愿离开留风城,关于留风城富饶的流言逐渐流传,最终愈演愈烈,无数人携家眷历经千难万险穿越了北洲乱地,奔往留风城,只为在这乱世求一席安身立命之所,而去的人,无一例外,都没有返回,这也更加肯定了之前的传言……”

    说道这里,说书人拿起茶盏,慢悠悠的喝了一口茶,茶馆中并不算特别安静,但说书人的声音却能轻易穿过嘈杂,传入人耳。

    灼华趁着说书人停顿的功夫,伸手去摸瓜子盘,却摸到了毛茸茸一团,并且很快被啪的拍了一巴掌。灼华回头,就看到兔良已经把自己吃到盘子里了,最神奇的是,短短片刻,这兔子已经吃了小半盘瓜子,瓜子盘旁边,堆着一小堆高高的瓜子壳。

    似乎是被灼华摸到了脑袋,兔良的脑袋上有几根绒毛显得有些杂乱,兔良一无所觉,坐在盘子里咔咔咔。

    灼华“……”

    正无语之际,饭菜上来了,小二看着桌子上的场景脚下微微一顿,不过好在这素斋阁每天什么人都有,小二安慰自己,不过是一只会嗑瓜子而且嗑起来挺快的兔子罢了,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一一将饭菜放好,小二讨喜的笑着。“您慢用!”

    灼华要的是两副碗筷,小二只当是他要等人,放好之后也没多问,守规矩的退下了。

    灼华终于不在关注瓜子,拿起筷子,吃菜。同时说书人的声音也再次响了起来,灼华一边看着一楼说书人的方向,一边头也不回的精准夹菜,活了几百年了,这对于妖灵而言还是很容易做到的。

    灼华吃的开心,兔良却围着只比自己矮了一点点的米饭转了一圈,低头看了看放在碗边的那副竹筷,又环顾了一下四周。周围食客选择这个时间来,显然都是来一边听书一边吃饭的,所以此时,大部分人都在一边用筷子夹着菜,一边专注的听着说书人说的故事。

    “随着传闻的流传,越来越多的人前往留风城,而留风城外出的人也各个红光满面,身体健硕,丝毫没有羸弱之感。那时恰逢接连三年大旱,就连这跃君城和北洲城都陷入了饥荒,食物仅够生存,无论达官显贵还是贫民百姓都舍不得吃一顿饱饭,因为他们怕,一旦吃饱了,之后就要饿上好几天。与这哀鸿遍野的北洲大陆相比,留风城那容光焕发的模样自然越发醒目,于是,无数人蜂拥向留风城,哪怕横着北洲乱地也在所不惜。”

    “一年接着一年,前往留风城的人无数,离开的人却少之又少,终于有人察觉到不对,那么多的人涌入留风城,却不见有人离开,那人都去哪了呢?心有疑虑之人徘徊在留风城周围,结果无意中被一只枯手绊倒,这乱世尸横遍野,本应平常,但是那枯手只余白骨,高高举起,似乎极为不甘就这么死去,而那白骨上还留着刀刮过的痕迹……”

    说书人的声音时急时缓,讲述细致,描绘生动,让听着纷纷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纷纷倒吸了一口凉气。留风城他们也有所听闻,尤其是数月之前,在城外发现成千上万的骸骨,北洲早已将此事传的沸沸扬扬,但是听说书人讲述,却还是忍不住听下去。

    “那人本想将白骨找一处好位置安葬,却在移动骸骨之际,挖出了数不清的白骨,就这么挖下去,却发现深到百米之下,仍有白骨埋葬其中,而无一例外,白骨之上均是刀痕!这乱世之中,什么妖魔鬼怪,什么稀奇之事没有,上到七十老翁,下到三岁孩童,早已心性坚韧,然而此等场景,还是差点吓傻挖出白骨的人。”

    “那人一边庆幸自己因为怀疑没有进入留风城,一边将发现之事告知同行之人,一行人听完均是脸色巨变,连夜逃离了留风城。而留风城的繁华也蒙上了一层森森的白色。如此惊天奇闻,自然流传迅速,事情传到除妖师尤家的耳中,尤家怀疑是妖魔作祟,自然不能坐视不理,前往调查,然而让尤家措手不及的是,没有查到丝毫妖邪踪迹,也就是说,留风城发生的一切,均是人为!”

    素斋阁中顿时一片抽气声,哪怕是早已听闻此事的人,此时也不免提起心神。

    “留风城之所以能在这乱世之中保持繁华,靠的就是食他人血肉,城中百姓也许最初尚有排斥,但一年又一年之后,均欣然接受,只要是能在留风城居住并且安然活下来的人,均以此为生。留风城大肆宣扬的流言吸引来的投奔者,就是他们活下去,并且活的如此好的资本。面对如此真相,尤家不知该如何处置,若是妖邪,他们尚可镇压,但是一城百姓,哪怕罪大恶极,他们也无权斩杀!”

    “时逢乱世,世人多求自保,大多各扫门前雪,哪怕有心处置,但面对如此多的人数,且早已被血肉滋养的日渐强大的留风城也是有心无力。留风城就这样有恃无恐,甚至在暴露之后,无人再投奔留风城的情况下,开始四处掠夺其他地区,那是真正的掠夺,无论人还是物,都被他们掠夺一空,只要留风城军队所过之处,村庄,乡镇,空无一人,聊无生机。”

    “就在这样的境况之下,北洲众多势力终于不能在坐视不理,纷纷联合准备讨伐,然而不等他们行动,留风城却出事了。传闻有一夜探留风城的探子所说,那夜的留风城一片鬼哭狼嚎,一桃粉色衣袍的女子手持战戟,披头散发立于城头,任由城中无数咒骂,她巍然不动,城中吵了半月,她就在城门上站了半月,直到城中再无声息,那身影才消失。探子爬上城头,只见城中人均骨瘦如柴,竟然尽数饿死。探子恍然想起,曾经在北洲大陆上的一个传奇,一个关于桃粉色衣袍女将染的传闻,顿时吓得肝胆俱裂,慌忙逃离。”

    众人的好奇心纷纷被吊了起来,说书人却又短暂的停顿了一下。灼华意犹未尽,这才回头看向桌子,却看到桌子上的兔良正抗着比她还高的两根筷子,艰难的夹菜,当然,一直没有成功就是了,兔子屡试屡败,气的炸成一颗球尤不自知,仍旧抗着两根筷子挪到另外一处碗碟旁。

    灼华忍了半天,最终还是没忍住,顿时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