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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进山找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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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相信你,你早点睡吧。”宋斐然宠溺地抬手抚摸她的额头,逗留片响,他便回房间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出发了,大约午膳时间,他们便出了乌吉县。

    “这路要修好,还要有半天。”在前方探路的宋斐然,骑马回来了,昨日,下大雨,路况坍塌,马车过不去,负责修路的官兵还在修路。

    “哥,你探路也累了,吃点东西吧。”此刻,蓝月儿已经下车,她把干粮和水袋递给宋斐然。

    宋斐然冲她一笑:“还是我妹妹心疼我啊!”

    “那是,做妹妹的不心疼哥哥,心疼谁。”

    蓝月儿把馒头递给他后,给他打开水袋。

    “姐,我们马车里有锅和木碗,不如我们自己煮点东西吃吧。”蓝旭想着,大家赶路,也慢辛苦的,反正,有现成的锅具,不如直接弄点吃的。

    她空间内有吃的,只不过,她不能当着大家的面拿出来,否则就露馅了。

    啃干馒头,也不是个事儿。

    不如先弄点东西吃,再赶路。

    “好,那你和阿祥他们去捡柴,我否则给你们弄一支野鸡来解馋。”

    “小月儿,打猎是我们男人干的事儿,你一个女孩子,进林子,太危险了。”

    宋斐然把手里的那个馒头啃完后,他笑着对蓝月儿,道:“哥去给你们打一只兔子回来。”

    “好吧,那我和阿水她们去见摘野菜。”

    “嗯,要注意安全。”

    “姐,我也要去。”

    秀秀从马车内蹦跶出来,笑嘻嘻地跑到蓝月儿的身边,拉着她的手撒娇。

    “带我去嘛。”

    “山上路滑,你就不要去了,你就和秋嫂,阿晴,待在这里,看车,今天,姐给你准备一餐丰盛的野外午餐。”

    孙晴从兜里拿出一块杏仁饼,往秀秀的眼前一晃,“三小姐,你先吃饼子吧,等会儿,就有大餐吃了。”

    “阿晴姐姐,你还有饼子啊,谢谢你哦。”这杏仁饼还是小魔王给秀秀准备的,它已经是最后一块了,昨晚,他们赶路太累,忘记给秀秀准备了。

    “姐,你们快去快回哈。”

    有了吃的,秀秀也不再缠着蓝月儿。

    蓝月儿伸手捏了捏秀秀的脸蛋,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才带着秋水和阿淳进林子找野菜。

    蓝守诚见大家分工合作,他也带着妹妹去附近的小水沟,找清澈的水来煮饭。――

    “大小姐,我们以前出门,除了带点食盐,从来不带锅具呢,你想得真周到,不仅待了一袋米,还带了木碗和两口铁锅。”

    自然要带木碗了,木碗不用意被摔坏。

    如果是她一个人出门,她也不会带那么多东西,她带锅具和大米,也是为 她的宝贝妹妹。

    “我们要赶那么久的路,当然要自备干粮和锅具,如果到了没有人烟的地方,岂不是要饿肚子啊!”

    “阿淳,阿水,你们去那边找找看,看看有什么吃的,我去那边,等会儿,我们在这里回合。”

    她要支开她们,她才好去空间拿食材。

    空间内有鸡鸭,还有鱼,她随便弄一只鸡和一条鱼出来,搞烧烤,午膳不就解决了吗?

    “阿水,大小姐他们真的很好,我在蓝宅的那些天,感觉好舒心。”秋水和阿淳去找野菜时,阿淳和秋水聊天,她非常愉快呢!

    秋水一边弯身采摘野菜,一边应道:“是啊,大小姐他们都是好人,他们一家人在一起,感觉好温馨,大小姐聪明睿智,二少爷沉着懂事,三小姐天真活泼,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呢!”

    “我也特别喜欢喜欢三小姐,她太可爱了,那天在镇上,她亲罗少爷,把大家都逗乐了,瞧罗少爷那张脸,害羞得像个红苹果呢!”

    “对了,阿淳,你有没有觉得你家少爷对大小姐不一般啊!”

    两个合得来的女孩子在一起,很喜欢八卦。

    秋水忽然想知道,宋斐然到底喜不喜欢她家小王妃。

    阿淳微微一愣,额,秋水也发现了吗?

    她还以为只有她发现了呢!“我家少爷自小就特别希望有个弟弟或者妹妹,现在,他和大小姐相认了,自然对大小姐很好,阿水,你是不是误会。”男未婚女未嫁,如果大小姐真嫁给少爷,她也很喜欢,反正,她就是讨厌宋雪兰那样

    的女子,那种女子哪配得上她尊贵的少爷。

    秋水淡淡一笑,阿淳肯定帮她家少爷,算了,她还是不问了;主子们的感情,她也管不着。

    “我是说少将军对大小姐真好,就像亲兄妹一样。”

    “是啊,我家少爷是独子,家里又没其他兄弟姐妹,虽然和宋府的那几位少爷关系不错,但也不是亲的嘛,这见到自己的亲人,他自然是高兴的。”

    秋水挑了挑眉,道:国公府不是有一位收养的小姐吗?

    “阿水,你快别提那位雪兰小姐了,她太能装了,当着夫人和大将军的面,她乖得很,背地里,却不是那么回事,反正,我怎么瞧她都不顺眼。”宋雪兰为了少爷,还故意刁难她,不仅如此,她还怂恿夫人不让她跟在少爷身边,其实,她只把少爷当主子,当兄长,对少爷,她没有半点觊觎之心,从小,国公就让她,跟着少爷学习,她和少爷、阿祥

    三人一起长大,他们之间的情分早已超越主仆情分,在他们心中,他们是朋友,是家人。

    此时,蓝旭、宋斐然欣喜地盯着正在觅食的野鸡,野鸡在矮小的树木从中寻找它的美食。

    “哥,我们走了几处林子,终于碰见一只野鸡了,这次,一定要把它弄到手。”

    蓝旭兴奋地看着野鸡,他想,抓住野鸡,他们的午膳就解决了。

    “旭儿,等会儿,我会用石子砸中它,你在侧面侯着,如果它逃到侧面,你就捉住它。”

    吩咐完毕,宋斐然弯身捡起一颗小石子,准确无误地砸中野鸡的背部,野鸡顿时扑腾地飞了起来,到处乱串。

    蓝旭敏捷地上前,把朝对面乱串的野鸡抓住了。

    “哥,你真厉害。”蓝旭笑嘻嘻地把野鸡拎起,走到宋斐然的身边。他经常外出,野外生活经验也积累了不少,抓一只野鸡,难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