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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第 55 章

作者:老草吃嫩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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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这世上总有先天的会讲故事的人, 邓长农大概许就属于这类的。

    他的故事讲的十分美好,有关理想, 热情并与爱齐飞。

    有关于三个少年人与那个叫晓静姑娘的事情, 还是要从常青山石窟说起。

    大前年常青山石窟被人发现,那之后, 周围的经济便开始快速运动起来。

    老三巷受常青山恩惠,虽离的略远,却也挂了个尾巴。到底是商家后裔, 脑袋转的十分机巧, 不知道从谁家开始的,转眼这满大街的门面房外面, 就着老式的两米半长屋檐, 用半截砖头砌墙,就修出了一条街的违章建筑。

    这一月能赚个半贯钱的违章出租屋,齐齐整整的铺满了三条大街。

    很快的,南来北往的小买卖人就入驻老街,做起了新的买卖。

    头年的时候,牛角街来了孟氏夫妇租下了大杂院对面的违章建筑,开了摊子卖烧饼羊汤。

    这家人说原本是在中州那边做买卖的,因祖上就是常辉郡的,现在也是落叶归根。

    孟氏夫妇憨厚老实, 是对允许人粘小便宜的实在人, 秉着远亲不如近邻, 近邻不如对门儿的街巷风气。

    孟氏夫妇与对面大杂院的关系, 便格外亲厚起来。

    孟家的烧饼羊汤十分好吃,除却这,他家还有一朵长相出众,含苞待放的鲜花儿,这花儿就是孟晓静,而街边的少年们,都喊她晓静姐。

    孟晓静姑娘年二十一,何明川他们十六岁。

    人家姑娘是大城市中州来的,虽家境虽然普通,却有着实超越老三巷的世界见识,人待人热情,嘴甜心巧,气质更是大方爽朗。

    便着实引人稀罕。

    没过多久,这一街少年就有了初恋。

    还是这一年,远在东大陆腹地的中州国出了一个特别火的摇滚三男一女的组合,叫做天音乐队。

    流行么,也没什么道理可言的。

    直至现在,这支乐队的崇拜者,也是遍及整个东大陆的。

    甚至对门老段家考学的段翁连,他也经常在学不下去的时候,会趴在家里二楼的窗台上,一脸痛苦狰狞的喊唱:“那是谁的天空,谁的理想,人生的前路上有一堵墙……”

    天音乐队作品旋律挺美,歌词大多是对青春的理解,加之又结合了外洋的新鲜东西,不火都难。

    以前江鸽子不知道,也不太注意这些。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这个就是天音乐队啊!

    还,挺好听的!

    瞧,这就是流行的魅力了。

    真红!都唱到老三巷了。

    那孟姑娘学过音乐,玩的一手好乐器,遇到节假日,这姑娘也有意思,她抱着自己的键盘琴,就去巷子口莲池广场去表演,赚几个零花钱。

    甭看孟氏夫妇卖烧饼羊汤,人家对独女的培养,那还真是不惜余力,基本什么乐器都给这姑娘买全了。

    据说,原来还给她请过私人的音乐教师。

    不然,孟家也不可能这么贫寒。

    孟姑娘会所有天音乐队的歌曲,唱的也很好,弹的也很好,脾气也很好,又漂亮,很快的,这姑娘又成了一条街少年的精神领袖。

    每次这姑娘出门,就跟女王出行一般,身边前前后后,围满了崇拜她,暗恋她的小家伙。

    而何明川他们三个,是这姑娘最铁的粉丝,他们为了服务于孟姑娘,还给自己起了个粉丝团的名儿叫“静翎卫”!

    而为什么这三个孩子会如此崇拜孟姑娘,这却也是有一些老根由的。

    何明川的奶奶原本是唱常辉大韵的,他爷爷是老三巷的老琴师。

    说是琴师吧,也不是什么高大的琴师,以前他给戏班弹琴,后来靠着红白喜事糊口,老人生前什么老乐器都会两手,是十分出名的好乐师。

    那不是何明川学习不太好,他奶奶就说,不然你就走你爷爷的道儿吧,学点传统吃饭的本事。

    人老何太太也不是胡说的,她一堆孙儿男女,乐感最好的,就是何明川。

    就这样,不学好的何明川被家里逼着学一些老乐器。

    后来,又有不学好的邓长农,还有林苑春也都是这个原因,上学无望,家里就给他找个吃饭的本事,都送到何家跟何明川他爸学些传统的技艺本事。

    这老玩意儿学多了,年轻人自然是逆反的。

    他们讨厌那些老东西,烦躁老玩意儿,觉着父辈跟他们有理解上的鸿沟。

    于是,就开始没边儿的反抗。

    孩子的反抗,也就是那几招,你说前我说后,你说左我说右,你不喜欢的必然是我喜欢的,你欣赏的那都是什么?那必然是土狗子染银毛儿,你冒充什么上等血统?

    来来去去的人生道路上,做子女的,总有跟父母做仇人那几年。

    所以当带着大城市新音乐风的孟姑娘,她带着理解之歌,反抗的旋律在老巷子门口一声呐喊。

    这小年轻人,顿时就觉着,咋就这么对胃口呢?

    这就是我心里想的,要说的呀!

    所以他们才无比崇拜,就觉着别人的音乐实在是好的不得了的。

    每一句,都唱到他们心里去了。

    理解万岁。

    孟姑娘对自己的粉丝不错,常带着他们到处去表演,几个孩子为了跟上这姑娘的节奏,那是书也不念了,手艺也不学了。

    成天就一个想法,赚钱!

    赚了钱,就去给晓静送花篮,包场子……

    孟姑娘深深的热爱音乐,还有个伟大的志向,那就是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大明星。

    就像天音乐队那样。

    她甚至还想跟自己的小伙伴也组成一个乐队,名字她也想好了,就叫“自由自在”。

    所以说,说到底,就嫌弃被人管束着,想自由自在呗。

    可是,成为一个明星何其艰难呀,如今东大陆百分之五十的明星,那都是专业的科班出身,像是国立高等艺术体系院校毕业,私立高等体系院校毕业这样的。

    还有一派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何明川他们三个,他们是有传承的民乐体系出身。

    盖尔是个十分讲究出身体系的世界。

    因此孟姑娘便时常痛苦,每次喝醉了,她就泪流满面的对着古城墙大喊着:“一分!一分!一分!!”

    静翎卫闻言,自然心如刀割。

    晓静姑娘说,那一年招考,她高烧就差一分就进去了。

    可她终究是没进去了的。

    怎么办,还有第二条路。

    存钱,存钱雇佣专业的经纪人,自费包装自己成为大明星。

    这姑娘为了理想,每天苦练乐技,为了存钱,她不断的刻薄自己,有时候,一夜她要走上七八家场子,赚个几百钱儿,却舍不得给自己添置一件新衣裳。

    晓静姐没钱儿买衣裳?

    静翎卫给他们静姐买衣裳!

    看到这么努力的晓静姐,何明川他们看在眼里,疼在心上,然而他们也毫无办法……

    要知道,中州那边最专业的经纪人公司,入门保证金都在千贯以上,这还是最低档次。

    这眼瞅着孟晓静成天的一分,一分的哭泣,见天吃不好,睡不好的几百钱儿,几百钱的努力。

    三位少年很心疼啊。

    这疼来疼去的,那天意外的就遇到了一个倒霉蛋,连赐!

    何明川他们打劫了连赐,抢了相当大的一笔财富。

    在连赐的行李里,现金就有五十多贯。

    哎呀,多么好!

    这群傻子,就连畏惧的心思都没有的就开始欣喜若狂。

    晓静姐的理想终于可以实现了。

    其实,动物大多数都一样,幼生期的小崽儿大多无所畏惧,才会视金钱如粪土。

    因为压根不懂钱这玩意儿到底代表什么。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就知道了。

    抢了人家东西,扒了人家衣裳,转身又去飞艇站,找了新来常辉郡的老眼,一起窜了词儿,带着老眼去当铺,拿钱,回头儿,钱就都虔诚的奉给了他们的晓静姐……的理想。

    然后呢……然后晓静姐泪流满面,亲吻了每一位少年,她发誓,一定不会辜负他们,她一定会成为万众瞩目的大明星……

    可是,她也害怕啊,怕少年们来钱的道道不清白,怕他们的家里知道了不允许……

    她留着眼泪死也不接受,就是不接受,怎么也不接受!

    就这样,三个傻瓜一起发了毒誓,说,就是死也不会说出去,那笔钱是给了晓静姐的。

    就这样,他们的又得到了更加热烈的报答,晓静姐跟他……那个了……对,没错儿,就是那个了……

    并且一夜切成了三段儿,上半夜邓长农,中夜何明川,下半夜林苑春!

    当邓长农说起那个了,一直不说话很抗拒的林苑春忽然疯了一般的又扑过来,他也是一副要掐死人的样子,卡着邓长农的脖子嘶喊:“你瞎说!放屁!!晓静姐只对我好,她是我的……我的……”

    他永远忘不了那天夜里,小公园草坪上的那股子滚烫,几乎要把他的灵魂都要燃烧的化为飞灰。

    当第二天的晨曦照在小公园的角落,金色的阳光洒在他跟晓静姐的身上,就像涂满了一身幸福的金粉一般。

    他安静的看着沉睡当中的晓静姐,姐姐的睡颜是那么美,那么可爱,睫毛是那么长……

    他想,他是爱的,深深的爱着。

    如果要让他拿出一个证据。

    这少年想,他是愿意为晓静姐去死的,晓静姐就是他的!

    邓长农这个王八蛋胡说八道什么呢?

    这是污蔑他女神,他必须掐死他!

    站在一边儿的大人都无奈了,这!还不明白么,那位是跟他们三个都那个了……

    邓长农她妈蹦了起来,一脸憋屈,铁青着脸的说:“妈的,千人艹,万人骑的……我找她去,一千三百贯,我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些钱,她XX是金子做的,敢要一千三百贯……”

    说完她跌跌撞撞的跑了,没多久,江鸽子家的堂屋,也都瞬间空了……

    这可算是安静下来了。

    江鸽子看看连赐,连赐很无奈的摊摊手。

    春雷一声惊起,这是一个并不令人愉快的雨季。

    十八岁的何明川,邓长农,林苑春一脸雨水的傻站着。

    牛角街口的孟家铺子已经人去楼空。

    家里的奶奶,妈妈,甚至高山一样的父亲,都泪流满面的站在这间不大的空屋子面前。

    亲人们集体哭了。

    有人冲过来,高高的扬起巴掌,对着自己的脸,左右开弓的打着。

    嘴角的鲜血流出,可是怎么就不疼呢?

    总有人生最悲哀的记忆在你脑海里,还要配上一场大雨,请老天爷搭配着跟你一起哭。

    除了哭,他们还滚了一身泥。

    老何太太一把年纪的在地上跪着打滚哭,然后何太太,邓太太,都在从肚子里扯着全部的力气在嚎啕。

    怎么办啊!

    谁来给她们一条活路呢?

    连赐打着一把油伞站在街边看着。

    身边里三层,外三层的都是人,甚至街口的老槐树上都爬着人在看热闹。

    连赐的生活里,从来都没有爱,钱却从来没有缺过,他也不知道金钱到底代表了什么。

    当然,他现在知道了,金钱这玩意儿,真是能毁天灭地呢。

    这一张张充满痛苦的面孔,绝望而深刻的脸颊上的那些表情,他想他是永生难忘的。

    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给鸽子防身。

    他跟鸽子以后绝对不能受这样无依无靠的煎熬。

    甚至,就因为那些过于激烈的情感,他忽然跟所有的不幸妥协了。

    是!人是生来的贱骨头。

    看到这样彻底的痛苦,连赐发现自己的痛苦竟然是那样的毫无道理,它们轻若羽毛,都算不得重量。

    因为有人比自己更倒霉。

    连赐忽然跟自己以前的不幸和解了。

    可是,接下来的几天,何明川三人的命运走向,却令连赐又深深的发自灵魂的嫉妒了。

    孟家人跑了,那三家人并没有像他的父母兄弟长辈儿一般的放弃他。

    人家全家分成了三部分,一部分人倾家荡产的为儿子筹钱。

    说是筹钱,也就是三户人家倾家荡产集合了两百多贯现钱,外加大杂院的房契都送到了江鸽子家。

    还有一部分人拿着不多的路费,寻了线索出去寻找孟家人。

    还有一部分人,却强压哀伤,去努力安慰那三个闯了祸事的孩子。

    是的,直到这个时候,他们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孩子。

    连赐觉着,十八岁了,不小了呢!

    可是那些人在老街人眼里,这些人,那就是不懂事儿的野孩子。

    野孩子死不足惜,他们的长辈儿,兄弟姐妹总是没错儿的吧?

    八辈子的老交情了,也不能看着这三家直系的这些人都堕入深渊吧?

    连赐住在江鸽子这里,他谁也不认识,却每天要接待最起码十波以上的访客。

    老街坊每天趁着天黑悄悄来家里,没钱的就说些好话,请他不要告官,并说,您告官也是没有意义的,这人关进去了,他全家的十倍税也是缴纳给国家的。

    就还不如叫他们外面呆着,受罪煎熬着还您钱儿呢。

    求情的是这样说的。

    那有钱儿的,就按照自己的能力,悄悄半夜来家坐坐,有给几百钱的,也有给五六贯的补偿一下他这个苦主。

    甚至,绝想不到的人也来了家里。

    那位四处讨便宜的钱太太。

    人还是入黑来的,悄悄的放了五贯钱儿的现金,并请求他们谁也不要告诉。

    钱太太的这种做好事不外传的心思令江鸽子啼笑皆非,人不是做好事不留名,人家就是怕旁人知道了她富裕,以后不给她讨便宜了。

    钱放下,钱太太是一脸怜悯的看着连赐,并大骂何邓林三家家教不好,连累了自己受了大损失。

    她想想这一千五百贯的数字,就恨的压根儿痒痒,她心都碎了!人都魔障了!

    反复唠叨了好几个时辰,到了入后半夜钱太太才不情不愿的离开家。

    临走,她拉住连赐的手,满面巴结着说:“贵人,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那王八蛋死不足惜,可他们家老太太,老先生行善积德,那就不是一户丧良心人家!您老长命百岁,多福多寿,就……给他们一条活路,成么?”

    总而言之,大家都一个意思,您老万万不要通公,实在是那三家世代老人良善,孩童无辜,无论如何给一个机会,叫那缺德的,就在人间给您做牛做马还债,还不成么?

    是的,即便是你不争气,你没出息,你给家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可因为你是老三巷的孩子,我们就愿意挽救你,在你人生最绝望的时候,老少爷们就能拉你一把是一把。

    连赐在嫉妒,江鸽子何尝没有一点点微酸的想法。

    这两位,可都是没人管的倒霉蛋儿。

    一条街的忙来忙去给人弥缝补窟窿,可闯祸的何明川他们却确实走到了人生绝路。

    他们算是真的意识到了,祸闯的太大,这活人意义也不打,除却死亡他们真的没有第二条道路可走。

    于是就在第一天夜里,林苑春便找了一块玻璃,使劲割了自己的喉咙,他割脖子割的十分决然,血喷了半面墙。

    最后,还是邓长农怯懦,他拿着半块玻璃,割不下去……他就喊了一声:

    “救命!啊!!”

    林苑春被着急忙慌的送到医院,抢救了一晚上,这人是救回来了,可医生说,他声带严重受损,怕是这辈子都不能正常发音了。

    再然后……然后……

    大家就一起想想,这世间的道路,是不是真的就走绝了!

    想到这里,他就激动不已呢。

    这一路多么不易,江鸽子满腹心酸不知道与谁倾诉。

    四年了,宰杀十万只鸡,还是公鸡,可得《金智书》,一本金智书就是一个法系套餐。

    这也是新手区,目前能给他的最后的福利了。

    一本书,给一点体质,两点仙骨,五点灵窍,十点智力,合计一十八点,等于白送了十八级。

    江鸽子可怜巴巴的练级才到三十,那点点数根本不够分,新手区这点猎物早就没有经验了,一头壮牛才0.001的经验。

    这两年,他就靠这杀公鸡盼《金智书》来鼓励斗志。

    四年了,新手村周围所有的鸡群,不知道被他祸害了多少去。

    现在,这种辛苦,终于要结束了。

    他诅咒那个该死的游戏设计员,设计的这个该死的游戏,真是太狠了。

    江鸽子手持短刃,站在河岸边缘的一颗茂盛的歪脖树下与最后的鸡勇士对视。

    许是人家也想解脱,便快步跑到江鸽子脚下,一叼一啄的吃最后的晚餐。

    随着尺长的短刃闪过最后一道银光,公鸡倒下,大地金光一起,两个铜子儿,一只白条鸡,外加一本金光闪闪的……

    讲,说时迟那时快,这句话忒俗,然后就是很快,快到你都防不住!

    有个人从树上掉下来了。

    哦!妈的!去他奶奶的腿儿!这是什么?

    我的《金智书》!!!!!!!

    江鸽子呆若木鸡!

    呃……

    他思想麻木的看着地上的~这个从树上忽然跌落,五体投地平铺在地上的人饼,默默无语,他有点怀疑人生了。

    大地金光再次闪过,《金智书》……消失了,被这个人吸收了。

    为什么啊?

    假的吧?

    骗人的吧?

    那么?

    他可不可以弄死这个孙子啊!

    他到底是先天加了多少幸运值?

    竟然还有这种事儿?

    简直不敢相信。

    他辛辛苦苦三十级,就因为这本书的存在,他智慧他才加了堪堪两点,所以,他就是一个命中注定的弱智么?

    怎么办,毁尸灭迹吧,毁灭星球把,去你奶奶个腿儿的吧!!!

    江鸽子觉着自己要失点态。

    其实已经失态了。

    光猪一般的连赐舒展在大地上,他烧的有些糊涂,糊涂到两三米高的地方跌落,竟然没有感觉到疼。

    倒霉是喜欢扎堆儿来的,你永远不知道,厄运背后,它还有多少亲戚。

    那天他从爷爷家飞奔出去的时候,他的绝望以及失望以达人性顶点,就是再过十万年,他也忘不掉爷爷当着那些人,左右开弓甩他大耳光那种羞辱。

    一时间,他的尊严碎了,脊梁断了,此生再也不可能有比这一天更加心碎的时候了。

    尊严是捡不起来了。

    就到此为止吧!

    他跑回住处,简单的收拾了行李,匆忙离开。

    他甚至不敢回头,去看自己的家,去想那些人。

    他对自己说,要么我去死,要么我找点□□把这里夷平。

    实在不成,明儿大地震,这个世界毁灭了好不好?

    要离开这里,远远的离开这里……

    再也不要回去了,再也不要看那些不屑的脸了。

    他买了最远一条线的飞艇票。

    五天旅程,整夜,整夜的辗转反侧,他睡不着,心若如万蚁钻心般的羞辱难受。

    好不容易到了终点。

    城市是陌生的,人群是陌生的,没人认识他,他这才慢慢感觉一丝丝温暖,一点点安全。

    流浪了一上午之后,他又犯了贱。

    又开始担心父母为他焦躁,就打了个电话回家。

    结果,父亲接了电话,对他说,你不要回来了!我们已经登了报纸,你最好死在外面!!

    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我也把你的户籍断开,给你立了单户,你到外面也别说你是连家的孩子,连家也不会有你这样的孩子……

    是这样吗?

    他们希望自己死在外面么?

    连赐不知道自己怎么游荡的,他只是回避人群,游魂一般的晃荡,还特意找了人际罕见的小道走。

    后来他找到一条河,本来想一头扎进去,淹死自己来着。可这条河也太脏了,太臭了,水都是黑浑色的,有……可能还有染色功能。

    那万一他们发现了自己的尸体,染的过分了,认不出自己来,自己会不会变成无名尸呢?

    连赐打小就是那种没有安全感,想太多的人种。

    他坐在那儿认真思考。

    觉着,如果跳这条河死去了!

    那样子一定十分难看,更没了尊严。

    那么?到底选择一个什么死法,才算的上是体面又好看?

    以上就是连赐先生的寻死过程。

    他发誓,他那天是真的想死的,他甚至不断想着,那些人看到自己的尸体,是不是能有一点点后悔,是不是在他微笑的遗像面前,能够表示一丝丝忏悔呢?

    这是个良善人,他真诚的对自己的心说,那些人,哪怕只有一丝丝悔意,他都原谅他们。

    他想了很久,一直想到,打一座古桥上面,来了几个不怀好意的小混混。

    最起先,连赐没有发现他被人注意到了。

    那些小混混甚至是新手,他们用拙劣的套底儿手段还跟他问路来着。

    然后连赐十分真诚的用标准的官话告诉他们:“抱歉,我是外地人儿,我不知道,这个地方我也是第一次来,您们问问别人吧……”

    就是你了!

    不抢你抢谁啊?

    看他穿的带的都是值钱货,又是外地的,这几位高兴的不成,就颇为利落的上来,打了他,抢了他,还把他扒了个精光,裤衩都没给他留。

    喂,你们~别跑呀……好歹给我留下一身衣裳,我是要死了的人了,那些东西,你们只管拿去,哪怕……只是一条裤衩也好呀。

    天色渐黑,还有些羞耻之心的连赐被迫爬到了身边的歪脖子树上,还揪了树叶遮挡着,尽量维持体面。

    雨一直下着,连赐整一夜都抱着树枝依靠,也不知道该怎么好。

    后来,他发烧了,睡着了……

    就那么从树上摔了下来……

    “王相公,八分醉!醉眼来到小桥前……”

    伶伶俐俐的琵琶老弦,弹牙圆融的泗水老腔在老街弥漫。

    连赐迷迷糊糊的睁眼。

    头顶,是黑漆漆的四方形梁木屋顶,他迷茫的坐起,抬眼四处一看,此地却是一间什么都没有的空屋子。

    他简陋的躺在老木地板上,身下铺着一床绵薄褥子。

    连赐慢慢坐起来,好半天儿,才再次感觉到了自己,竟然有种犹若新生一般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