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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管他是谁,只要对老子足够信任,老子能源源不断从他那里接受到信愿就够了。”
由于之前用力过度的原因,孙阳感觉无比疲惫,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朦胧中,他又梦到了那个心里无比企盼,却又最不想见到的人。
她的名字叫许绍佳,是他的初恋。
两人原本是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当年也算的上是男才女貌,再加上志趣相投,大一下半年就在一起了。
大学的恋爱生涯,甜蜜的就像一杯加了蜂蜜的酒,让人迷醉难以自拔。
在两人大三那年,许绍佳作为学校的交换生到米国的大学里去学习一年。
孙阳一直以为,两人的感情已经到了坚不可摧的地步,哪怕是长达一年的异地恋,也绝对不会对她们有任何影响。
但他是错了,错的彻底。
就在大三下半年,许绍佳嫁给了一个米国人,并且取得了米国的绿卡。
这一切一直都是瞒着他的,直到她结婚后一个月,她才在qq里告诉了孙阳这件事,说了句对不起,让他忘了自己,就直接把他的qq拉黑了。
对于这一点孙阳是理解的,许绍佳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要出国,她始终认为自己的未来应该在米利坚。
也正是从分手的时候开始,孙阳才真正认识到了自己和许绍佳之间的差距。
她人漂亮,又多才多艺,简直是人间不可多得的尤物,而他孙阳却是出身普通家庭,再加上学的师范专业,未来发展的空间基本上已经固定。
这样的两个人,原本就不应该有太多的交集,他们的相识相恋,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罢了。
曾经有一位情感专家说过,初恋就像是镌刻在一个人心头的碑文,无论如何也很难磨灭。
尽管已经认清了现实,但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孙阳依旧会不自觉的想起许绍佳。
在梦中,许绍佳紧紧的抱着他的身体,好像乖巧的猫儿一样依偎在他身边,双眼紧闭,俏脸微扬,似乎是在对他索吻。
孙阳心跳不已,情不自禁的把自己的脸凑了过去。
突然之间,他感觉自己脸上湿漉漉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舔着自己的脸,顿时从梦里惊醒。
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农家大炕的最里头,身旁就是窗台,窗户被人从外面打开了。
刚才那匹被他救活的枣红马,两条前腿搭在外面的窗台上,长长的马脸从外面伸出来,不断舔着他的脸。
“该死的家伙,你怎么这么讨厌,老子好不容易做了个好梦,就让你这家伙给搅了。”
孙阳没好气的一把将大红马的老脸推开。
眼见孙阳醒来,大红马连忙把马头从窗户里缩了回去,无比兴奋的咆哮着,欢快的打着响鼻,蹦蹦跳跳的在屋外撒起了欢。
“这家伙,真是……”
眼见这货见到自己无比兴奋,孙阳满肚子的气顿时消了大半,无奈的摇了摇头,仔细打量起自己处身的房间来。
那应该是一间女孩子的闺房,窗户上挂着粉红色带有卡通图案的窗帘,大炕旁边的一座炕橱里摆满了绒毛玩具,屋里的各种家具和梳妆橱收拾的纤尘不染。
孙阳拿起盖在自己身上的被子,准备把被子叠好,被子的被套很新,仔细一闻,上面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
这种香气并不是香水的味道,如果猜的不错的话,应该是一个女孩子身上的体香。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孙阳摸着脑袋自言自语道。
刚才为大红马治伤,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元气,最终昏迷,至于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知道。
大红马在院子里疯狂蹦跳着,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孙阳猛然发现,在这货头顶有着一条粗壮的紫色信愿线,与自己体内最粗的那条信愿线连在了一起。
经过刚才的修炼,他的修为又有所进步,丹田内原本只有鸽子蛋大小的空间,被直接拓展到了乒乓球大小。
随着修为的进步,他的身体再度发生了变化,双眼变的格外明亮,已经能够看到信愿线的来源。
“我去,不是吧,老子为这里的村民做了这么多,没想到现在对老子最信任的,居然是这么个畜生。”
孙阳的声音里满是无奈。
相对于人类的世界而言,动物的心性更加单纯,它们能够本能的感觉到谁对自己好,与心思和智商都要复杂的人类相比,它们对于恩怨的认知也更加直接。
看了看窗外,眼见夕阳西落,已经快要到了黄昏时分,孙阳觉得自己继续留在一个女孩的闺房里对她名誉不好,连忙起身准备离开。
才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从门外回来,手里抓着一只老母鸡,以及一篮干蘑菇。
女孩长的很漂亮,身材前凸后翘,尽管身高快要突破一米七,但是身材却相当匀称,丝毫不显突兀。
女孩的五官精致优雅,气质冷寒,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朵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白莲。
女孩留着齐耳短发,看上去异常干练,现在正是春末夏初,天气还没有变热,女孩身上穿着一件针织的白色上衣,配着牛仔裤,美腿的线条异常惹眼。
女孩的头顶,同样有着一根小拇指粗细的信愿线,尽管粗壮程度和颜色都比不上大红马,但是却明显比其他人要精纯的多。
“你是……”
虽然来这里已经有半年多了,孙阳每天都住在学校,交际的圈子只限于学校的那些老师,和村里的人并不熟。
“孙老师,刚才实在是太感谢您了,要不是您,我真不知道大红到底会怎么样。”
虽然表情眼神依旧冰冷,孙阳却能够感觉到女孩声音里的感激。
“你是程莹香?”
直到这一刻,孙阳才发现自己的脑袋真是当机了,那匹大红马就住在这院里,不是已经充分说明这里就是程莹香的家吗?
“是啊,孙老师,您才刚醒过来,身体估计还虚,赶紧回屋去躺着。”
程莹香不由分说的搀住孙阳的胳膊。
“您等着,我这就去做饭。”
“不用了,我已经基本恢复的差不多了,天色也不早了,学校里还有事,都已经耽搁一天了。”
虽然早已不是初哥,但是孙阳却并不是那种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山里人的思想保守,他不想让程莹香成为别人的话柄。
程莹香低下头,眼神里带着难以掩盖的失落。
“你放心,我说过的话一定会算数的,最多再等半个月,我一定让刘家父子给你一个交代。”
孙阳只道她还在纠结刘浩父子的事情,柔声的安慰了一句,右手不自觉的在程莹香的肩膀上拍了拍。
“孙老师,你为什么要去惹那个刘奎那条疯狗?你知不知道……”
程莹香思索许久,终于小心的问道。
“您是城里来的老师,以后肯定不会常年都在这里的,只要忍上一两年就调回城里了,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
程莹香并不是修真者,并不知道信愿线的奇妙功用,对于孙阳如此高调的对刘家父子宣战,心里满是不解。
“谁说我一定会回去的。”
孙阳挑了挑眉毛。
“对我来说,这里山美水美人也美,而且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为什么还要回去?”
听孙阳说到了人美,程莹香低下头,俏脸上不自觉挂上了一抹娇红。
她可是这桃花村公认的第一美女,孙阳如此公开高调的帮助自己,又主动向自己最大的敌人刘氏父子宣战,难不成他是对自己有意思?
她今年已经22岁了,在这贫困山村里,同龄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尽管城里那些同龄女孩,都还是没有离开学校的孩子,但是在这村里,却俨然就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女孩子在这个年纪,心理与已经完全成熟,就像是开的正艳的花,迫切需要蝴蝶蜜蜂酿粉采蜜。
作为村里百花丛中最漂亮的那一朵,程莹香的心气很高,在她心中,她要嫁的那个人不止要年貌相当,更要是桃花坞,乃至整个潜龙山的佼佼者。
孙阳的长相文弱清秀,又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而且还是学校的老师,每个月有着三千多块钱的工资。
虽然这样的收入,在城里显得太寒酸,但是在这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两万元的小村里,已经算得上是高工资,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稳定,说他是吃皇粮的一点都不过分。
尽管收入远比不上刘奎和他手下的那些歪毛淘气,但是,程莹香之前上过高中,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最惹她着迷的恰恰是孙阳身上的那股文雅的书卷气。
尽管孙阳之前并没有注意过她,但是,自从孙阳来到学校的那一天起,她便不断的旁敲侧击,打听着关于孙阳的事情,年龄,以前的感情经历,关于未来的打算,都从学校其他老师那里摸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