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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鬃毛大野猪

作者:缠绕在指尖的灵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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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刚听着却是不以为然,他递给刘星一壶随身带的酒,小声道:“你别听赵麻子胡说,被这七彩蚂蝗叮住了的确很可怕,可是我们有我爹亲自研制的药酒,喝一口保管七彩蚂蝗不会叮你。”

    刘星连点头,接过喝了一口,苦的他不由得吐了吐舌头,立马又还给了屠刚。

    屠刚望着好笑,一路边走边跟刘星聊了起来。

    “刚子,你爸不是说要请好几个猎人来吗?怎么就请赵麻子一个人来?”刘星问。

    “兄弟,你不是不知道。”屠刚道:“我爸这几天都找了好几个屠家村的猎人,他们只要一听是去老虎崖,均都摇头打死都不去。”

    “为什么?难道现今的猎人还怕老虎不成?”

    “不是那么一回事。”屠刚小声道:“一是这茅草林的七彩蚂蝗这一关难过。二是屠家村猎人都改行了,枪法都不行了。三是都不相信我们屠家村的老虎崖还真的有老虎,所以都不来。”

    刘星恍然大悟,连点头。

    现如今屠家村的猎人要是靠打猎为生根本养活不了一家,所以大都到沿海的城市打工去了。生活也比较富裕,谁也不会没事瞎折腾去荒无人迹的老虎崖冒险的。

    “至于这赵麻子。”屠刚小声在刘星耳边道:“他自己说,去年是被老虎将他养的一窝十多头即将出栏的肥猪给偷吃了,所以听见我爸这么要去老虎崖,他想杀老虎报仇来着。”

    刘星一愣。

    现今的老虎崖,荒草丛生,大量的野生物生活在那里,按道理老虎不愁吃的啊,再说了...老虎一次性能够连续吃十多头肥猪,这看似不符合逻辑啊!

    看来...

    这个赵麻子肯到老虎崖帮屠龙,绝对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至少不是为了为肥猪报仇而上的老虎崖,刘星浓密的眉毛一皱,心里多了一丝防备。

    刘星跟屠刚聊着聊着,突然前面的屠龙、赵麻子停了下来,手里电筒微弱的光芒齐齐照射在前面的道路上。

    “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好奇的刘星也跟着将电筒照射在前面的道路上,这不照还好,一照之下,整个人的脸,就像天上的乌云,阴沉沉了下来。

    只见在只有一人宽的山路上,一只体型足有上千斤的黑色鬃毛野猪,横躺在中间,在它皮糙肉厚的身上,密密麻麻的爬着不知道多少条七彩蚂蝗,正在美美的吸着血。

    空气中...

    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

    从这点足可以看出眼前的这头野猪,死亡的时间绝对没有超过一两个小时。

    “龙伯伯,我们怎么办?”刘星跟着屠龙和赵麻子退了几百米路,忧心忡忡的问道。

    “我们往左边的茶树林走,到了那我们在茶姑那里借宿一晚,然后在从长计议到老虎崖的事情。”屠龙沉声道。

    看来,要想今晚就穿过茅草林,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刘星听着连点头。

    也只有这样了,茶树林就在左边分叉的小道上不远处一两公里处,那里孤零零的坐落着一户人家,以采茶为生。儿时听屠龙说,这茶姑好像也住在屠家村,只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就搬迁到了这荒芜的茶树林。

    刘星和屠刚正转身要往茶树林走,一直盯着小道上看的赵麻子却是不同意了,他嚷嚷道:“这怎么可以,我们只要穿过前面死野猪五百米,再过一个小山头,茅草林我们就过去了,怎么可以就这样半途而废?”

    刘星和屠刚望着屠龙,等着屠龙发话。

    “哼...哼!”屠龙冷笑着点上一根香烟:“你既然这样说的话,那你先过去试试?如果你能过去,我屠龙绝对跟在你后面。”

    赵麻子的麻子脸微微抽了抽,提了提肩膀上的猎枪,沉默了好半天才道:“要不这样,我先让我的猎犬过去探探路,能过去的话,我们就过去,如果不能过去,最多是损失一条狗而已。”

    屠龙听着眉头皱了皱,面色有些不快。

    在他们这些以打猎为生的猎户心中,猎犬就是他们最亲密的伙伴,甚至可以说是他的第二生命。

    眼下山路上的情况一眼就看出非常危险,哪有拿自己最亲的伙伴出去冒险的道理?不过他知道劝不住赵麻子,只得点点头。

    赵麻子见屠龙答应了,取下跟在他身边,这只名叫‘招财’的狗链,弯腰拍拍它的脑袋,指着前面挡着的鬃毛野猪,示意它从旁边的丝茅草绕过去。

    招财很是灵动,望着前面的山路走上前转了几圈,却是又呜呜胆怯叫着退了回来。还委屈的咬着赵麻子的裤脚,拉着赵麻子就往回走。

    招财的这一动作,直接表明,前方的道路不是他能越过的。

    可是....

    赵麻子却是很恼怒了起来,一脚将招财踢开,指着前面的小道吼道:“**的今天要是不过去,等这次回去,老子剥你的皮吃你的肉!”

    招财趔趄的从地上爬起,胆怯的望着赵麻子,突然嘶哑的朝天嗷嗷狂叫几声,绝望的朝前面的野猪尸体跑去。

    “招财!你这个傻.逼,老子叫你往路边的丝茅草里边跑,你往哪跑呢?”赵麻子看见不对,连声吼道:“快往左边的丝茅草跑,七彩蚂蝗都闻到你的血腥味朝你爬来了。”

    招财充耳不闻。

    义无反顾跑了过去。

    刘星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他知道此时招财的想法,与其退缩回去被狠心的主人赵麻子剥皮吃了,还不如死在七彩蚂蝗的手里,这样还痛快一点。至少证明他不是退缩的软蛋。

    绝望的招财...

    遇到这样的主人,还真是一个悲哀!

    眼见招财就要被潮水般涌来的七彩蚂蝗沾上,在刘星脚下不停的咆哮的黄金战士,却是突然如箭一般的冲了出去,挡在招财的面前,浑身金色的毛发竖起,呲牙裂齿低沉的吼叫,一时...战意滔天。

    这什么情况?黄金战士难道是去送死吗?

    所有人都傻眼了...

    “黄金战士不要!快回来!”刘星望着心脏都跳到了嗓子眼上,失声大叫:“这些七彩蚂蝗可不是藏獒,你被沾上了可就完了!”

    刘星的话刚说完,无数的七彩蚂蝗却是已经将黄金战士包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片刻之间就爬满了黄金战士的全身。在边上看傻眼的招财,浑身颤抖的尾巴垂下,匍匐在地上竟然动都动不了,任由爬过来的七彩蚂蝗爬满全身。

    “黄金战士...”刘星撕心裂肺的大声哭喊,声音里透着嘶哑和绝望:“你快回来....快回来啊!”想冲过去将黄金战士拽回来,可是屠刚和屠龙一人夹着他的一只手迅速往后拖,根本就不容发狂的刘星上前半步。

    眼见片刻之间黄金战士就会变成一只骷髅,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