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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王兴龙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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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米巨龙一个神龙摆尾将王兴龙扫飞后,很快也失去了力量,化作无尽水流落下。

    牧云风才刚刚突破归元境,体内的元气还不够强,哪怕是借助湖水,也只能凭混元一气擒龙功维持这条千米巨龙很短的时间。

    砰砰砰砰……

    牧云风踩着惊涛骇浪般的湖水前行,几秒钟的时间便向前方冲出数百米,然后右手成爪,施展擒龙爪一爪探出。

    一道龙形元气从牧云风掌心涌出,钻入了湖水之中,不一会儿,龙形元气便带着王兴龙从湖水中冲了出来。

    王兴龙一脸痛苦的表情,嘴中满是鲜血,刚才那一击震碎了他的内腑,让他受到了极其严重的伤害,现在还没缓过劲来。

    牧云风用龙形元气缠绕着王兴龙,踏水而行,很快便到了巴蛇岛东岸,一挥手,便将王兴龙狠狠砸在地面。

    噗——

    王兴龙又是一大口鲜血喷出,伤势更重。

    不过,这一撞击的剧痛也让他清醒了不少,喝道:“你知不知道我王兴龙是谁?我可是华南宗师王玄凯的儿子,你知不知道一位宗师的怒火燃烧起来有多么可怕?你竟敢伤我,想找死吗?”

    牧云风一挥手,施展万化神兵诀,回答王兴龙的是一道元气刀刃。

    元气刀刃,锋锐至极,从王兴龙膝盖部位斩过,王兴龙的双腿同时化为两截,鲜血如同泉涌。

    王兴龙一声凄厉的惨叫,他万万不敢相信,牧云风竟然真敢断他双腿。

    他可是宗师之子,整个华南,谁敢动他?谁敢激起一位宗师的怒火?

    然而,宗师在绝大多数人眼中很可怕,可云龙帝君不在绝大多数人之列,天罡宗师,对他一点震慑力都没有。

    牧云风看着惨叫的王兴龙,道:“这两条腿,是替我父亲要的,现在……我们来算算我们之间的恩怨。”

    王兴龙心中一震,感受到不妙,一时间连身上的剧痛都感觉轻了不少,惊声道:“你想做什么?我……我是华南宗师王玄凯的儿子,我是王玄凯的儿子!”

    华南宗师王玄凯,放眼整个华夏,都赫赫有名,名列华夏宗师榜,排名十三。

    在华南地区,王玄凯更是威名鼎盛,如日中天。

    虽然基因战士通常都看不起武道修行者,但只是看不起那些普通的武道修行者,一位归元境的正式武者,就能令人不敢轻视,真气境先天,那更是令人忌惮。

    至于天罡宗师,那是鱼跃龙门的人物,一个个都是人中之龙,受世人共尊。

    每一位宗师,都是一方大佬,称霸数省之地,要实力有实力,要金钱有金钱,要地位有地位。

    整个华南,便以王玄凯宗师为尊。

    王兴龙作为王玄凯的儿子,并且武道天赋出众,号称长江以南最有希望突破宗师之人,深受王玄凯的喜欢。

    谁都知道,敢伤害王兴龙,王玄凯必定会疯狂的反击。

    哪怕同样是天罡境的宗师,也不会轻易断了王兴龙的双腿,一位天罡宗师的疯狂反击,另一位天罡宗师都很忌惮。

    至于杀死王兴龙,那就会成为王玄凯的生死之敌,那更是天罡宗师都不敢为之。

    王兴龙感受到了牧云风语气中的杀意,于是……一再的强调,自己是华南宗师王玄凯的儿子!

    此时此刻,什么求饶都没有用,唯有这一重身份,才能保住他的性命。

    可惜,在云龙帝君面前,什么宗师的威慑都不管用,管你是华南宗师,还是华北宗师,或者是华夏第一宗师,云龙帝君都没放在眼里。

    牧云风冷冷的看着王兴龙,神色淡漠:“本君跟你说过了,只要是以本君的名义绑架任何人,哪怕只是一个路人,甚至是一只猫,一条狗,你都该死!所以……跟着赵开阳上路吧!”

    言罢,牧云风施展万化神兵诀,右手一挥。

    一道元气刀刃斩出。

    听着牧云风那淡漠的话语,王兴龙终于恐惧了,他不敢相信,牧云风区区‘真气境’修为,竟然真敢杀他!竟然真敢杀一位宗师之子!

    “不——父亲救……!”

    王兴龙神色惊恐的大喊起来,然后,话没说完,元气刀刃就斩过了他的脖子,脑袋瞬间与身体分了家。

    华南宗师王玄凯之子,长江以南最有希望突破宗师的武道天才,真气境巅峰先天王兴龙——死!

    数千米外的湖面上,一艘艘汽艇停留。

    自从千米巨龙消失后,没有了那股恐怖的龙威镇压,汽艇上的众人都恢复了神色,继续用望远镜远远观看着牧云风与王兴龙的对决。

    见王兴龙被斩断双腿,最终连脑袋都与身体分了家,汽艇上的众人无不魂惊胆丧。

    这可是华南宗师王玄凯的儿子啊,这位‘少年先天’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真敢取王兴龙的性命!

    “完了完了,宗师一怒,伏尸百万,王宗师肯定要杀到东廷来了!”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这位少年先天死定了,他的家人也完了,王宗师一来,不知多少人将人头落地!”

    ……

    众人震撼,惊呼,眼神中带着畏惧、惊恐,然后,一艘艘汽艇向远方逃去,开到了最快的速度。

    少年先天连王兴龙、赵开阳都敢杀,他们与王兴龙、赵开阳相比就是蝼蚁般的存在,哪还敢在巴蛇岛附近有任何的停留。

    牧云风的目光,向远处的湖面扫了一眼,这些小喽啰他没有放在眼里,没有理会,直接向岛中央而去。

    岛中央的别墅中,牧云风看到了苏凌雪,被凌空吊着,吊的时间应该很久了,两手手腕有着深深的淤痕,人已经限入昏迷状态。

    虽说苏凌雪的为人处事,牧云风不赞同,但两人毕竟从小认识,也算是朋友,因为自己的事连累到她,有些过意不去。

    将苏凌雪取下,牧云风给她把了下脉,发现她只是有些虚脱,并无大碍。

    牧云风没有在巴蛇岛多作停留,将苏凌雪抱起,离开别墅,往巴蛇岛东岸而去。

    在岸边,牧云风如法炮制,又弄了一截枯木,掷入湖中,然后抱着苏凌雪也冲入湖中,借着枯木的浮力,又一次横渡洞庭湖。

    牧云风前进的速度虽快,但有元气罡罩护着四周,并没有狂风拂面,约半小时后,牧云风便已至洞庭湖东岸。

    在一个人烟稀少之处上了岸,牧云风将苏凌雪放下,输入星空元气,很快苏凌雪便醒了过来。

    苏凌雪醒来,牧云风已经消失不见,他与苏凌雪之间,今后的人生不会再有关联,不见为好。

    醒来的苏凌雪一脸惊诧,她感觉体内暖洋洋的,双手的淤痕已经淡了许多,身体充满了力量。

    她失去意识之前,还在巴蛇岛的别墅中被吊着,醒来却已经到了这里,神色迷惘,但很快她便镇定下来。

    通过远处的高楼大夏,她认出这里已经是东廷市,连忙向市中心走去。

    隐藏在暗处的牧云风目送苏凌雪到了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才向锦绣山庄返回。

    现在已经是大白天,在东廷市飞檐走壁不适合,牧云风恢复了普通模样,在路边打了个计程车,前往锦绣山庄。

    东廷市不大,二十多分钟,车子便到了锦绣山庄门口,被保安拦了下来。

    “又是你这小子,你想混进锦绣山庄做什么?看你小小年纪,还在读高中吧,怎么就不学好,不去上学,整天来锦绣山庄游荡,我告诉你,锦绣山庄有我们守护,你想干什么坏事,想都别想。”

    又是之前那个保安,对牧云风一顿教训。

    另一个保安,也一脸嗤笑的看着牧云风,把牧云风当成了想混进锦绣山庄开眼界或者是干坏事的小混混。

    牧云风跟这两个保安,才见了三次,第一次对方就很是优越的跟他说,这里不是他该来的地方。

    第二次他从在00001号的市长专车里,两个保安没看到他,但对车里的他一脸恭敬的行礼。

    现在是第三次,同样是坐着车进锦绣山庄,因为车子不同了,被拦了下来。

    牧云风不想跟这些小人物为难,道:“我的房子在里面,麻烦放个行吧!”

    “哈哈哈……!”

    那保安听了牧云风的话,却是哈哈大笑起来:“你在这里面有房子?你开国际玩笑吧你,这里可是锦绣山庄,最便宜的房子都在千万以上,就你这寒酸样,你会在锦绣山庄有房子?”

    说完他问了身旁另一个保安一句:“你信吗?”

    另一个保安嗤笑道:“脑袋有毛病才信。”

    计程车司机也回过了头:“小兄弟,你这话连我都不信,我就送你到这里吧,我还要去拉别的客人。”

    “跟他们交流是得一会儿,就不耽误师傅去赚钱了。”牧云风给了钱,然后下车。

    计程车司机一脚油门,便在宽阔的路面调了个头,向前开了一段距离,又停了下来,伸出脑袋来看热闹。

    他很想看看,这个脑子进了水的普通少年,到底是想闹哪样。

    见牧云风下了车,也没打算离开,话多的保安道:“你说你这里有房子,是哪一栋啊?我在这里上班这么久,可从来没见你从里面出来过,唯一见过你的一次,就是几天前你鬼鬼崇崇的在外面打量。”

    牧云风淡淡的看着他,道:“我的房子是山顶那套,之前进去了,坐在车里你没看到而已。”

    “山顶那套?”

    保安用着夸张的语调托着长音:“那可是锦绣山庄最贵的房子啊,哈哈……不过我听说那栋房子是市长大人的呢,你是市长大人的私生子吗?哈哈哈……!”

    牧云风懒得跟他们交流了,走至一旁,拿出手机,给韩虎臣打了个电话。

    韩虎臣接到电话很是诧异,牧云风什么时候离开锦绣山庄了?

    韩虎臣没有问,李秘书现在不在身旁,只好亲自开车到门口去接。